由于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也没有相关的法律给予保障,因而往往被政府所忽视,从而导致学前教育经费总是短缺。早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学前教育的经费可以通过“单位福利”或者“教育事业”获得教育经费的资助。但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企事业单位逐步分离,曾经是学前教育主力军的企事业单位办园逐步与单位分离或停办,造成幼儿园的经费和数量迅速减少。[15]以至于现状频频出现“入园难”、“入园贵”等现象。出现这些现象除了与财政投入不足有关之外,还与我国的法制不完善有关。
尽管我国学前教育很早就开始进行“依法治教”,教育部也制定了一系列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如:《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但却没有一部是全国性的学前教育法,而且这些法规主要是为了规范办园的行为、改革办园的体制和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管理指导等方面,却没有保障学前教育最重要的财政投入相关方面的规定。而中国几部重要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等,这些法律中有关于学前教育的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前教育的发展,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些法律法规中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面过于笼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复杂问题。而面对目前中国学前教育的现状,学前教育要想快速健康的发展,除了加大财政投入外,也急需立法的保障。
3、 弱势群体的学前教育得不到保障
长期以来,中国的教育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强势群体轻弱势群体的现象。使得我国的学前教育发展严重不平衡,城镇的教育投入远远高于乡村,城镇的入园率当然也高于农村地区,教育的不公平现象也一直都是社会所关注的焦点。随着近年来经济体制的改革,进城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但却造成了大量的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他们的学前教育得不到基本保障。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的缺失,使他们极易产生价值上的偏离和心理方面的阴影,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而流动儿童则因为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负担的教育经费,也就失去了与城市同龄儿童同等的教育机会,成了教育忽视的群体。根据权威调查,中国农村目前“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5800万人,57.2%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留守儿童中的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的孩子被托付给亲戚、朋友幼儿教育论文,7.3%为不确定或无人监护。[16]为弱势群体提供科学的学前教育,可以缓解教育的不公平、缩小贫富差距,从而促进社会和谐。所以,解决弱势群体的学前教育迫在眉睫。
三、OECD国家财政支持对我国的启示
1、国家重视学前教育并加大财政投入
随着对学前教育重要性认识的不断加强,各国纷纷把学前教育提上日程。普及学前教育已成为国际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虽然,我国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集意见的过程中,有关学前教育的发展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之多,屡次被排在了前几名。[17]但是,由于这些年我国一直重义务教育而忽视学前教育,使得学前教育的现状令人担忧。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开端,是“教育的基石”。发展学前教育不仅能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对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以我国学前教育的现状来看,我国的学前教育要想快速高效的发展,首先必须受到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把它写上日程。仅仅只是国家重视还不行,还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俗话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像所有阶段的教育一样,学前教育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财政投入。更何况,研究发现,学前教育投资是一种最省钱、回报率最大的公共投资,回报率能达到1:17.07(美元)。可见,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不仅可以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更可获得巨大的收益。但是,我国学前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平均为0.06%,这一比例无法和OECD的国家相比,甚至低于巴西、墨西哥、印度等发展中人口大国。2008年,学前教育经费占公共教育经费支出比重的世界平均水平为3.8%,中国此项经费支出为1.3%,只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3。[18]为了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已势在必行。但是,学前教育公共经费应占多少呢?我国是否有能力承受这一比例呢?回首过去几年我国的经济,我国的CDP每年都在增加,到2009年我国GDP已达到335353亿元,比上年增长8.7%,位居世界第二核心期刊目录。教育经费的支出一直都保持占GDP的4%。所以我认为,我国应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分阶段的提升学前教育的公共财政投入,争取尽早达到世界平均水平。
2、国家财政性教育预算中应单项列支学前教育事业经费
国家财政性教育预算中单项列支学前教育事业经费,是基于学前教育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教育经费在国家预算中的重要地位。同时,采用单项列支学前教育事业经费不仅可以提高教育经费预算的级次,实现教育事权与财权的统一。更重要的是,可以确保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国家学前教育国家督学、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也提出,我国应在国家财政性教育预算中单项列支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在中央、省、市、县等各级财政中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建立对贫困、边远、民族地区等学前教育发展的专项支持与转移支付制度。[19]
除了单项列支学前教育事业经费,以保障政府对教育财政的投入的外,更为重要的是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教育经费。为了使学前教育科学健康的发展,我觉得以中国目前的国情来看,想要实行免费的学前教育非常困难,所以我提倡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家庭、企业与社共同参与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首先,在国家保障教育财政投入的前提下,地方政府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并着重关注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其次,建立合理的政府、社会、企业和家庭的教育投入机制,根据家庭收入确定幼儿园收费标准,尽可能对困难家庭实行免费的学前教育。最后,应积极发挥榜样力量,提倡公共服务和慈善事业,鼓励企业家和慈善家投资办园,并对接受弱势群体的幼儿园政府给予一定优惠政策或采取“教育券”等方式予以扶持和补助。
3、学前教育应纳入义务教育,尽早制定《学前教育法》
尽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已经提出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来,但是学前教育仍是缺乏全国性的法律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北师大教授庞丽娟博士认为,从我国目前学前教育事业存在的问题来看,制定学前教育法是非常迫切的,并且中国已具备学前教育立法的良好契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中已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等其他教育领域的法律框架已基本建立,广州、青岛、北京等地的地方性法规也可资借鉴。[20]
结合我国当前学前教育的情况和OECD国家财政支持的经验,我认为我国应尽早把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行列中幼儿教育论文,加快学前教育的立法进程,并尽早出台一部全国性的《学前教育法》。一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并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完成的,如:日本的《学前教育法》从推广到出台经历了25年。所以在《学前教育法》没出台以前,我国应提倡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的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中要明确规定学前教育的性质、在国民教育中的地位、政府的责任、公共财政投入与保障、教师的福利待遇和责任等重大问题。最重要的是通过法律保障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完善学前教育投入体制和机制。
4、因地制宜发展学前教育,着重农村地区
就我国目前的学前教育现状来看,要想使我国各地的儿童及其家庭都获得同等质量的学前教育,显然是不可能的也不现实的。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分布不均以及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导致我国的教育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一直存在。纵观全国的学前教育,东部地区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城镇的学前教育无论是财政投入还是教育质量等都远远高于西部地区的、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的、农村的学前教育。针对这一现状,我们不能用“一致理念”去规范各地的学前教育,而应适当的下放权力,鼓励不同地区的教育工作者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等现状去发展本地区的特色。并对发展好的地区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激发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
为了使我国的学前教育合理、均衡的发展,尽早让每个学龄儿童都受到平等的学前教育。我们应该在保障城镇学前教育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尽量缩小城镇与农村的差距,并重点解决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的问题。绝对不能以所谓的“质量”为借口,去剥夺“弱势群体”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21]在城镇地区,虽然有政府的财政支持,地区经济也相对发达,但仍存在很多问题。典型的便是“公立园入学难”、“私立园入学贵”的问题。对这一问题,我认为除了国家保证适当的财政投入外,更重要的是当地政府要多渠道筹资并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企业、社区等一起共同努力,创建出一批优质的幼儿园。如:政府可以鼓励当地企业家和慈善家等爱心人士进行投资和捐赠,给接受弱势儿童的民办或企业等非公立幼儿园一些优惠政策,调整公办和私办幼儿园的学费,使两者学费基本相当。而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则主要靠政府和国家的大力支持,最重要的便是加大农村地区的财政投入,如:建立留守儿童福利院和减免贫困家庭学费等。
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通过我们大家不断的努力,中国的学前教育一定会克服所有难题,让每个适龄儿童都可以“有学上”并且“上的起”,让孩子们在幼儿园里创造属于自己的明天。
1.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2010级研究生 李晓燕 (110034)
2.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吴云勇 (110034)
[1] 经合组织:全称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是由30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
[2] 周兢.陈思,郭良菁. 国际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投入趋势的比较研究[J].全球教育展望,2009(11)
[3] 刘小蕊,庞丽娟,沙莉.美国联邦学前教育投入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学前教育研究,2007(3)
[4] ECEC: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Care (早期教育与托幼服务)的简称
[5] 韦钰.为什么我们需要研究儿童早期教育和发展的问题.2010-12-10.http://blog.ci123.com/weiyu
[6] 公共财政不包括地方财政补助,所以而家庭所支付的部分一般不多于30%
[7]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经合组织28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和趋势[EB/OL].2010-12-9. http://www.cnsece.com/news/20091022/n90797833.html
[8] 刘小蕊,庞丽娟,沙莉.美国联邦学前教育投入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学前教育研究,2007(3)
[9] 沙莉,庞丽娟,刘小蕊.英国学前教育立法保障政府职责的背景与特点研究[J].教育科学,2008
[10]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04年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公告》,2005.3
[1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教育网页[EB/OL]. 2006.http://www.shmec.gov.cn/index.php
[12]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经合组织28国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和趋势[EB/OL].2010-12-9. http://www.cnsece.com/news/20091022/n90797833.html
[13] 中国教育新闻网.专家学者出谋划策:学前教育发展难题怎么破解.[EB/OL].2010-12-10
http://www.hnedu.cn/web/0/public/201003/20083354994.shtml
[14] 表中数据来源于《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5》
[15] 芭芭拉·鲍曼等主编.渴望学习.吴亦东等译[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7,3
[16] 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09106.htm
[17] 冯晓霞.聚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J].学前教育研究,2009(6)
[18] 马晖.3.8%公共教育经费支出应投入学前教育[N].21世纪经济报,2009-4-24 (6)
[19] 沙莉,庞丽娟,刘小蕊.通过立法强化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责[J].学前教育研究,2007(2)
[20] 沙莉,庞丽娟,刘小蕊.通过立法强化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责[J].学前教育研究,2007(2)
[21] 朱家雄.制定与实施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的早期教育政策[J].教育导刊:幼儿教育,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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