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培训时限和培训内容分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省、地、县三级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4)突出社会扶贫。继续加强与4个对口帮扶城市在经贸协作、产业发展、特色农业、劳务输出、旅游产业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帮扶与协作,确保对口帮扶项目的实施质量和进度,达到扶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5)突出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方式。不断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实行全程管理,突出抓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以资金类别、资金投向、程序管理、使用效果、合同管理、量化管理、以奖代补”为核心的源头控制、程序规范、行为遏制、下管一级、全程监控的资金使用监管体系,从而实现主要靠定性评价到细化实化量化考评管理、从静态数据库管理向开发大型网络化信息化动态管理的转变。
6.抓好七项试点,探索扶贫新路。一是高标准推进威宁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二是积极抓好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两项制度”衔接试点。根据国务院扶贫办2010年年开展试点工作的要求,认真研究我省新标准下贫困人口的分布与特征,按照共建信息平台、共享资源成果、分别满足工作需要的思路,调整统计指标,完善政策数据,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的“瞄准度”,使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三是拓展小额信贷扶贫和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创新互助资金试点和小额信贷有机结合的方式,按照“商业性信贷+政策性贴息+商业性政策性融合共担风险”的运行机制。四是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民利益连接机制试点。结合推进产业化扶贫,采取扶贫贴息贷款、灵活运用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等有效措施扶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五是积极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开发试点。六是重视推进较少民族地区扶贫开发试点。始终高度重视加强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在巩固发展毛南族地区扶贫开发成效的基础上,重点对遵义市务川、正安、道真仡佬族聚居区以及黔东南、黔南、黔西南州等较少民族聚居区实施扶贫开发。七是开展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要求,把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综合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在我省武陵山区等1-2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攻坚,推进区域综合治理,提高扶贫开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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