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师的流失,特别是一个学校多名教师集体流失,会造成其他教师人在曹营心在汉,有条件流动的教师不再安心教学,忙于跟外界联系,这部分教师在观望等待,跳槽的欲望比较强烈,一旦时机成熟,随时可能另谋他就。没有条件流动的教师在自怨自哀,学生和家长在这种情况下,也在打自己的算盘,考虑转学还是辍学的问题,整个学校人心惶惶,教学无法正常进行。流失的虽是少数,但动摇的却是一批,影响的更是一片,受害的是家长和学生。
1.2.7使学校内部官本位更加严重
有不少教师鄙视教学,千方百计离开教师岗位,感觉任个一官半职的,才有成就感,才有面子,也才有资本去追求灰色收入。也可能导致整个校园里弥漫着一种不健康的氛围:当一辈子教师是很没本事、很没面子的事情,这样的氛围刺激一部分教师为权力而权力,而这样的教师一旦占据行政岗位除了捞钱就是变着法地整治教师,而且,最严重的是,我们的干部任命制度也迎合这种思想:教师一旦教得好,就把这个老师从教学一线转到教育行政岗位上,一提干就不能再教课或很少教课。这不但削弱了教师队伍的力量,也导致广大教师产生错误的追求。
2遏制农村中小学教师流失的对策
2.1树立基础教育的科学发展观
基础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教育,是打造国民基本点的教育,它面向的不仅仅是城市学生,而是全体学生,不应照顾一部分学校而忽视另一部分学校。基础教育不同于大学教育,它的成就不在于某几个学校给国家输送了多少人才,而在于一个地方的教育有没有使当地的孩子受到应该接受的教育,制造不公平的基础教育是最糟糕的教育。
由于城乡教育差异的客观存在,教育政策需要立足于缩小这种差异,而不是扩大这种差异。而在教育政策和行为上以牺牲其他学校为代价而换取所谓的“名校效应”,是教育不公平的体现,而且也有损于教育发展的长远利益。可以说如果不大力发展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那么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就是一句空话。由于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源本来就十分有限,如果把教育资源倾斜于重点中小学,势必会扩大城乡学校的差别,会给农村中小学的发展带来极端的困难,甚至会危及其生存,导致教育盲区,这实际上就是在提高国民素质的同时也在创造低素质国民,更何况农村教育所包含的受教育人口远远超过城市教育。因而教师队伍的建设要着眼全局,强调共同发展,把发展城市教育真正从基点上作为带动和帮助农村教育的一条途径,以促进教育的科学发展。
2.2建立弱势补偿机制
教育需要教师流动起来,否则就会是死水一潭,不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作为处于弱势的农村学校来说,在教师流动中必然会受到很大的损失。论文检测。农村教师流失了,但农村的教育仍然需要发展,而教师的补给就成了必须解决的问题。同时新师资的培养,需要花费3—5年甚至更长时间,也需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农村教师流失补偿机制,建立比较稳定的农村教师队伍,其基点就是采取倾斜政策。
2.2.1经费投入倾斜一支
经费投入是制约农村教育的痼疾,农村基础教育的经费投入应该在国家教育经费投入的大盘子中单列出来,按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不同程度上、在不同年限内实行不低于城市教育经费投入的标准。基础教育不是盈利事业,它不能依靠收费来维持教育和教学的正常开展,而且从义务教育的角度讲其经费来源渠道也不是仅仅取自于家长,同时农村教育的弱势主要来源于地域、国家发展方向和交通等因素,这些都不是农村教育自身所能解决的,必然依靠国家从国民公平的角度予以一定程度的援助来弥补这种先天的不足。农村教师的待遇作为经费投入的一部分也要有一定程度的倾斜,相应的高于同级别的城镇教师。
2.2.2公平理念倾斜
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需要抑强扶弱,促进共同、公平的发展,以便从更大范围内提高整个民族的基本素质。应该切实加强校长、教师在强校和弱校间进行流动力度,从根本上淡化和取消学校等级评定制度,彻底取消形形色色的重点学校,建立一定区域内各类中小学校办学设施的统一标准,不搞单极化,破除过去长时间形成的利益集团,均衡教育资源,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2.2.3教师编制倾斜
农村教育情况特殊,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从实际出发考虑以学校和班级为单位配备师资。农村居住人口分散,加之实施计划生育的贯彻,学生人数、农村教师流失人数在年度分布上时多时少,为适应这种变数农村教师的编制宜宽不宜严,可以让在职农村教师的人数少有富足。宽者,能在学生人数突长的时候不至于临时培养教师,在学生人数突降的时候可以把富余教师用于流动交流、学习,既能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也能通过流动来提高教师的素质。不严,是说放宽农村教师资格认定的门槛,毕竟有很多人不愿意从事农村基础教育,但这并不是说要放低基本要求,同时也要杜绝其他人员乱占教师编制。
2.2.4流入地补偿倾斜
即教师流入学校应该对教师流出学校给与一定的补偿。农村学校对培养教师的难度大,比城市学校付出了更多的人力、财力和精力,但在教师流动中城市学校容易处于坐享其成的地位,城市学校“挖”走了农村学校的教师,就有义务作出一定的补偿,包括经济上的和培养教师方面的补偿,其中后者可以通过无偿地派骨干教师定期到相应农村学校讲学、接纳并培养相应农村学校派来的交流教师等方式。补偿标准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师年龄、教龄、职称、业绩等情况加以确定。
2.2.5学校评价倾斜
应该把投入水平作为评价地方政府业绩和农村学校成绩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指标予以考虑,不能单单评价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在一定时期内也不能把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放在一个基点上进行评价。因为教育教学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与投入水平有必然的联系,在教育资源丰富的地方更容易干出成绩来,而且从政策贯彻的角度讲,政府应该先检查自己相应的行为,然后才能检查这种行为之后的结果如何。
2.3建立良性的教师双向交流机制
城乡教育的和谐发展依赖于城乡教师的双向交流,也就是说教师流动不应当只是单向的上位流动,而应当是双向的,这对于发展国民基础教育来说是不但是合理的,而且是必须的。教育政策应促使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发挥当地的教育资源为农村教育的发展作出一定的努力,并予以监督、评价。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