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规范的运行逻辑
在上文的注释中,笔者已经指出,性别规范的所谓“规定”并不是明确的行为规定,相反性别规范是一种“潜规则”(吴小英,2005),这种规范,既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人们却心知肚明,自觉遵从这种规范,这种自觉的遵从来源于人们在成长过程中长期的学习实践,不断内化价值的结果,多数人能够做到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要获得这种知识,并不需要专门学习,甚至不需要语言的传授,而是通过天长日久的熏陶,在实践中逐渐掌握,一句貌似责备的玩笑话,一个否定的眼神,一个暧昧的神情,就足以让一个人感受到它的存在。在村落社区尤其如此,人们不是学,而是“习”。在反复的日常实践中,对待性别和性的一系列态度和行为自然内化到个体的人格系统中,应该怎样做和不应该怎样做,已经成为个人的习惯或者反射,不需要经过思考。从这个角度讲,要习得村落的性别规范,最好的途径是“生于斯,长于斯”,因此外来者就不那么容易获得这种知识。小学教师老王在习得性别规范时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他从小生长在这个社区,性别规范早已内化,因此在社区中为人处世游刃有余,获得人们的好评。由于通婚距离一般较短,尽管一般妇女不是成长在G村,她们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也和G村相似,对这一套规范有着很好的掌握,做为媳妇这类“外来人”,她们只需要适应婆家的生活方式和一种新的角色地位即可快速融入G村的环境。而小李作为“双重的外来者”,获得这种性别知识就比较困难,因此她长期保持了一种城里人的生活方式。她另类的生活方式和官气十足的架子都和农村的情理格格不入。作为外来者,她始终没能真正融入G村的生活,没能及早嗅出危险的影子,避免绯闻的发生。
李银河(2003)认为村落文化讲究的是趋同和竞争,作为村落文化的一部分,性别规范的运行逻辑中,同样存在着趋同和竞争。一个女性在言行举止、生活方式上都应该是“随大流”的,跟大家一样就意味着不会出差错,别人都这么做就是自己也这么做的充分理由,而别人不这么做就是自己不这么做的充分理由。女性的出众和张扬,必定引起人们的敌视和怀疑。性别规范在竞争的氛围内强化自身的逻辑,妇女们通过竞争来加强性别规范的强化:比谁更会过日子,比谁会管教小孩,比谁更勤劳,比谁更贤惠等等。因此,性别规范的运行,需要村落评价机制的协助和配合,为人们树立一种对错好坏的价值标准。引导人们向“好”的方向发展,惩罚越轨者。性别规范赋予评价机制一种性别化的特征,通过建立两套不同的机制,鼓励男女有别,鼓励男外女内,鼓励男女性双重标准,从而支持这种性别化特征的维续和再生产。村落的评价机制,在性别规范的型塑下获得性别化的特征,并引导这种性别化的特征向纵深发展,两套机制相互叠加,双方都不断地延续和再生产,因此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村落文化通过鼓励趋同、排斥异类来维护现有的文化秩序,然后,通过竞争来强化人们对秩序的认同,维持秩序的再生产。而这种趋同和竞争也只有在村落这种有地域和人口限制的社区内才能实现,村落文化有着地域性的特征,即只有在一个有限的空间范围内,在人们反复不断的交往和评价中,个人不能轻易脱离社区的情况下,评价机制才能显示强大的约束力。村落文化的地域性还体现在贺雪峰提到农民的生活面向上,“村庄生活的面向,是指村民建立自己生活生活意义和生存价值时的面向”(贺雪峰,2003:9页),在一个人口外流的村庄中,村民虽然在外面的世界挣钱,却执着地回到村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G村的村民,源源不断汇款回家盖房、在家乡找对象,虽然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回来过几天,但是他们仍然注重在村内的名誉和成就。这种乡土情结,“不只是一个单独的村民乐意在村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是整个村庄乃至一个地区的人们都认为,人就是应对如此活着,这样活着才有价值,这是一种文化的表达。 4/5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