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2004:27页)村落文化,讲究趋同,排斥不同,不同即是不好,不从众的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而最严厉的惩罚就是“丢面子”,即在村落社区里名声败坏。李银河(2003)认为中国的村落文化是一种耻感文化,在一个熟人社会里,每个人都注视他,评说他,因此个人在做错事时有强烈的羞耻感。因而对一个人最大的惩罚就是将个人的罪行公诸于众,使他/她颜面尽失。由此可知,小学教师妻子的骂街行为就是将婚外情公开示众,让小李在村中颜面扫地,这就是对她最大的惩罚,小学教师的妻子说:“我就是要骂死她,看她可有脸搁这呆下去(搁这,当地方言,意为在这里)!”
将婚外情公布于众,看似一种“鱼死网破”的下策在公开妇女主任丑事的同时,也公开了她丈夫的丑事。但事实上,鱼死网却未必破。骂街是“主动将矛盾公开暴露于大众面前,亦即愿意接受舆论的评议和裁决”。(张应峰,2009)因此,主动骂街的人必定认为己方有理,而让对方接受公众的制裁。也就是说,小学教师的妻子在骂街的时候肯定衡量过这一丑闻对小李和老王的影响是不同的,才敢于公开丑闻。从村民的态度就可以看出,小李在骂街中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而老王则在事件中悄悄隐退,不被人注意,显然,婚外情丑闻的公开对于当事的男女并不具有同等的破坏力,这与当事的男女双方在乡村评价体系中的位置密切相关,村落的评价机制却男女有别。
杨懋春在描述乡村的“非官方领导”时,归纳了三种在村落社区内有影响力的人:“村中长者,给全村提供特别服务的人,学校教师”。(杨懋春,2001:177页)这种非官方领导在村落的社会评价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层级,这一层级主要由男性构成,而要进入这一层级,获致性因素非常关键,即:年龄(代表经验)、财富、学识,还有好人缘。一个男性,如果在上述四个方面占据一两个,就能成为一个村落社区的非官方领导,“受到钦佩和尊敬,并在村中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杨懋春,2001:177页)这些评价标准,显然是针对男性的。对于女性而言,评价标准则很不相同。由于在公共生活中没有女性的地盘,因此这些获致性因素对于女性而言并不那么重要,评价女性的标准是治家,家务治理的好坏决定了女性声誉的大部分。在杨懋春的村庄,唯一一个在社区内发挥较大影响的女性也必须有着这样的前提:“她从未因各种活动忽视她的家庭和家族。在她一生中,她把家庭事务治理得井井有条,从而扩大了家庭的影响,提高了家庭的地位。”(杨懋春,2001:183页)
不过有一点对于男女两性都是相同的,就是杨懋春提到的“好乡邻”,即好人缘。这是由村落社区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在有限规模的社区里,人们时刻处于别人的评价当中,维持好的人际关系无论对于男女都是十分必要的。这里同样有着一条原则:男女有别。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社会关系,也害怕原有关系的破坏,因而要防止男女之间激情的发生,使男女“在生活上加以隔离”(费孝通,2004:65页)。男性自然有男性的圈子(社区),而女性也应该守在自己的圈子里(家),任何一种僭越都是不合适的。
村落的评级机制,受着性别规范的型塑,具备性别化的特征,即这种社会评价机制,针对男女两性是两套逻辑。在男性方面是外向的,鼓励男性超脱家庭,在更大的社会范围内取得成就,是激发鼓励性质的,秉承的原则是:“只要努力,就能成就”,因而获致性因素至关重要。而在女性方面是内向的,限定性的,秉承的原则是“不出格就是好女人”,女性的成就范围被限定在家庭内部。由此可见,事情发生的时候,小学教师学问较高,经常在村庄的婚丧嫁娶中担任重要角色,因此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好的人缘,在村中享有较高的声望,处于村落评价体系的上层。而妇女主任则处处“出格”,被人们排斥为异类,在治家方面没有“功绩”可言,在村落的评价体系中处于下层,因此人们在绯闻事件上的评价对老王和小李是不同的。
村落性别规范
型塑着村落评价机制的是另一套机制:村落性别规范,相当于卢宾提出的“性/社会性别机制”“该社会将生物的性转化为人类活动的产品的一整套组织安排,这些转变的性需求在这套组织安排中得到满足”(卢宾,1998:24页)这种制度并不为政治经济制度所规定,自身成为一个体系,在村落的语境中,这种性别规范是人们的性和性别身份的一种文化安排,并且这种安排契合村落文化的基调。女性主义者认为,男权的社会性别制度,是一种强加的两性区分,它强化两性的差异,并由差异发展出等级化的安排,在这一制度中,男性享有较优越的地位,而妇女被压制(刘霓,2001)。男权文化只是一种概括的说法,每一个具体的地方都有独特的“地方性知识”,这种地方化的性别机制才是在人们的生活实践中建构性别身份的最有意义的部分,因此,在G村实践着的性别规范才是我们考察的真正对象。
小李是一个典型的村落性别规范的反叛者,从她身上可以反观性别规范的实践内容。这种性别规范针对女性,可以分为三个不同层次的内容。 2/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