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式为:人力资本服务流=(农村总劳动报酬-纯体力劳动报酬)+(城市总劳动报酬-城镇纯体力劳动报酬)
四、我国历年国民经济中人力资本服务流的计算
1、纯体力劳动报酬的计算
纯体力劳动的收入是计量人力资本必须考虑的问题,因为在人的劳动收入中既包括人力资本的收入又包括纯体力劳动的收入。计算纯体力劳动的收入是一个关键的问题。本文拟从人力资本的基本概念出发,利用基期的获得体力的消费支出来代表纯体力劳动的收入。人力资本是个相对的概念,因此,在不同的阶段,同一投入可能是人力资本也可能不是人力资本。 比如,在欠发达国家的贫困山区,增加的食物可能就是人力资本投资,但在发达国家,食物无法记入人力资本投资的范畴。
因此,本文根据我国的特点,将人力资本投资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0年以前,这个时候中国人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1990年以后是温饱向小康过渡的时期。因此,可以假设,在1981-1990期间,利用基期的数据来表示这个阶段的纯体力劳动的报酬。而本文拟利用平均的生活支出,纯体力劳动需要消费一定的食物,而代表性的纯体力劳动是一个社会平均的生活消费资料的支出来代表。根据以上的分析,纯体力劳动的报酬可以用维持一个人体力所花费的开支来计算。本文拟用不同阶段城市居民的处于平均生活状况的居民家庭代替维持一个纯体力劳动者的支出,并借此获得纯体力劳动的报酬。
表1 城市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单位:元
时间
项目
1981年
1991年
食品(除去烟酒)
235.68
1169.9
衣着商品
67.56
199.64
其他*
68.04
144.27
总计
371.28
1513.81
1978年价格的基本支出
330.91
650.03
注:数据来源:根据1981年,1992年的《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计算。其他包括燃料、房租、水电、交通费用和日用品等的和支出。其中的支出数据为城镇居民中的家庭平均的生活消费支出,原始的支出数据中还有其他的内容,但从本文研究的目的而言,生活消费支出包括食物(不包括烟酒),衣食住行方面的基本的支出。而作为一种消费,这种消费持续了一个劳动力的基本体力,必须在以后的收入中得到补偿。
表2 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单位:元
时间
项目
1980年
1991年
食品
100.19
352.30
衣着商品
19.99
50.98
其他
60.13
104.68
总计
180.31
507.96
1978年价格的生活支出
146.11
238.43
注:其他包括燃料、房租、水电、交通费用和日用品等的和支出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83年、1992年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2.总劳动报酬的计算
国民经济中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计算面临这样的问题:城镇居民的劳动报酬容易获得,可以用城镇居民的工资表示(本文采用总收入中减去其他收入)。但农村居民的劳动报酬获得的难度相对较大。在现有的统计资料中,农村的居民的收入是按照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与转移收入这几个部分来分类统计的。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业劳动而获得的收入,可以作为部分的体力和人力资本的总报酬,而家庭经营收入部分是人力资本的收入,部分是物质资本的收入,物质资本部分的收入需要从总的家庭经营收入中剔除。因此,如果获得农村劳动力劳动报酬中资本报酬的部分,再用家庭经营收入减去利用资本获得的报酬,可以得到人力资本的报酬。根据这个思路,本文搜集整理了农村居民的用于生产的生产性固定资本的数据,然后再辅助于一定的资本报酬率,从而获得家庭经营收入中资本来源的收入。在得到了纯体力、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总报酬之后,从总报酬扣除纯体力和物质资本的报酬,余值可以被认为是人力资本的报酬,也就是人力资本的服务流。
中国历年总的人力资本的服务流是农村人力资本服务流和城市人力资本服务流的加总,计算出结果在表3显示出来。
表3 1978年不变价格中国历年人力资本服务流 单位:亿元
时间
农村居民人力资本
城镇居民人力资本
总人力资本服务流
1980
458.85
592.36
1051.21
1981
573.48
608.7
1182.17
1982
752.88
649.92
1402.80
1983
792.53
679.12
1471.65
1984
858.21
855.71
1713.92
1985
1767.61
779.17
2546.78
1986
1699.75
938.14
2637.88
1987
1874.29
1063.5
2937.79
1988
1856.44
967.27
2823.71
1989
2173.89
983.33
3157.21
1990
1961.68
1051.56
3013.23
1991
1480.38
654.41
2134.79
1992
1780.99
961.21
2742.2
1993
1733.04
1184.78
2917.83
1994
1057.69
1407.58
2465.27
1995
2178.97
1593.55
3772.52
1996
2685.75
1818.23
4503.98
1997
2944.79
2013.05
4957.83
1998
3039.66
2274.45
5314.11
1999
3158.77
2704.36
5863.13
2000
3180.88
3041.81
6222.7
2001
3257.88
3530.28
6788.16
2002
3375.18
4806.68
8181.86
2003
3448.79
5777.95
9226.74
2004
3604.73
6660.75
10265.48
注:价格指数农村采用农村消费价格指数,由于一九八四年以前没有农村消费价格指数,就采用全国消费价格指数;城镇采用城镇消费价格指数。而总的纯体力劳动是用人均的纯体力劳动报酬乘以城乡的就业人数(或劳动力人数)得到。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