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农地流转市场发展缓慢[11],我们还需要考察制度如何构造和完善市场的问题。周其仁(2002)认为,制度是中国市场经济和市场机制形成的重要因素,“脱离了财产所有权和系统的商业法规,大谈‘市场机制’甚至‘市场深化’,是文不对题”,“独立的财税权利的重建和自由决策权的获得使我国农户成为积极的商品生产者和商品消费者”。通过完善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农地流转市场,也是降低内生交易费用,提升农户职能分工水平的重要环节。
5 几点启示
首先,新兴古典框架内的土地流转及流转后经营,其规模经济的实质是专业化分工水平提高的必然结果。实际上农业论文,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太小,使农户劳动无法做到专业化,不得不走上兼业化的道路,但从土地流转的思路,试图通过流转扩大单个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却并不一定产生规模经济。原因是规模扩大与职能多样化的存在矛盾:如果农户不做到专业化,而是多种作物同时种植,即使农户土地经营规模扩大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也难以提高。农村土地流转在初期可能表现为规模效益,但其高度化演进则主要由专业化和分工经济实现,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在本质上不过是农户劳动专业化程度提高的必然要求和结果。要提高农业劳动生产力,关键应在于提高专业化水平,专业化水平提高自然要求扩大经营规模。国内研究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讨农地流转的正确思路,更多应该着眼于专业化与分工经济。
其次,根据本文的模型假设和超边际分析所求得的农户职能分工的角点均衡可以看出, 和 的绝对大小决定何种结构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结构,也就是专业化经济程度越高、每对相邻农户间的距离越短,有效率的分工水平越高。因此,要通过建立有效率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结构,推进农户职能分工,在保证农民利益的基础上,提高农地流转效率的和土地的可持续经营。要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缩短农户分工下产品交易的平均距离。同时,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城市化的过程中,交易频率的增加和交易范围的拓展内在地要求农户职能分工,以此来促进专业化和产业化的持续性推进。在实践中,政府不仅要注重龙头企业的培育,更要注重降低交易费用的物质、制度和政策的建设。
第三,从贸易均衡的角度看,新时期农村土地流转主体职能分工的一般均衡结构,包含了解决无效率的农地经营和流转模式对规范土地流转、促进农地流转、经营模式高度化演进的重要思路[12]。必须通过完善农地流转制度,降低农民种地的成本,提高收益和积极性,进而提高农地流转市场的交易效率。农村经济衰落的关键在于农户参与市场交易时内生交易费用过高,从而导致社会分工不能有效实现,农户被迫处于“自给自足”或“亚自给自足”经济形态,既抑制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又导致了农业产业内迂回链条太短,迂回经济效果降低,农村衰落,因此,必须结合地方农地流转的实际,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农地市场流转。
参考文献
[1]Yang, Xiaokai (1994), “Endogenous vs. Exogenous ComparativeAdvantages and Economies of
Specializationvs.EconomiesofScale,”JournalofEconomics,60,29-54.
5/5 首页 上一页 3 4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