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株潭和“3+5”城市群来看,2006年长株潭的三次产业结构比重分别为:6.8:44.0:49.2;12.5:51.5:36.0;14.3:45.6:40.1(见图2)。从产业规模的竞争力排名来看,长沙市排在全国的44位,产业结构排名排在全国的19位。这说明湖南和长株潭的服务化程度较低,同时也说明三市的经济增长方式仍处于粗放型增长方式,需要不断向集约型增长方式发展;三市产业结构和产业前后关联不强,主导产业带动作用不明显。这些问题制约了长株潭经济发展对国家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支撑作用。
2.金融体系存在结构缺陷,资金融通渠道不畅
从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来看,长株潭金融业尚处于以国有商业银行占绝对地位阶段,民营金融业的占比极低。从规模结构来看,主要是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2009年6月湖南省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占全省金融机构总存款的55%,贷款占全省的46%(参见附件资料2.9、2.10)。从内外资结构来看,目前只有长沙一家外资银行:汇丰银行,株洲和湘潭目前沿无外资金融机构进入。
 
图2“3+5”城市群的三次产业结构
从金融市场结构来看,目前长株潭的货币市场主要依托全国的同业拆借网络,解决金融机构的资金头寸,资本市场主要依托沪深证券交易所,解决股票和债券的委托买卖,而没有形成当地特色的金融市场。且交易对象结构中,股票交易占绝大份额,其它金融产品交易相对低谜。市场结构体系总体上存在直接融资不足,风险投资缺乏的局面。
图32001年以来全省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新增情况
这样的金融体系结构必然导致资金融通渠道不畅。具体说来,一是导致长株潭城市群成为资金尽输出地,自2003年以来,每年巨额的存差被国有商业银行上存输入外地,而外地资金进入长株潭的数额极少。二是本地多层次、多类型的融资需求,这首先表现在地方政府的公共设施融资不足,逼迫地方政府纷纷建立自己的融资平台;其次是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不足,缺乏风险投资基金和市场化运作;三是金融服务偏向于国有企业和少数经营较好的民营企业,导致一些具有发展潜力、急需资金的民营中小企业告贷无门,而这些企业正是推进三市一体化进程和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力量,自然也就限制了长株潭地区储蓄资源的挖掘,使企业的投资机会减少;三是消费信贷特别是教育贷款资金需求难以满足(见图3),影响人才培养,从而制约长株潭地区持续的经济增长潜力。
3.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有待改善
当前,由于制度、经济发展及市场建设等多方面的原因,长株潭三市的企业在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一些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远不完善,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而且企业常在政府或明或暗的默许下以破产、改制名义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三市金融生态环境和法制环境有待改善。主要体现为对金融业稳健运行的细节措施缺乏且不统一,尤其是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有时,政府部门出于对经济增长的考虑,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牺牲金融机构利益来维护企业利益的情况,即在金融机构利益与企业利益相冲突时,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向当地企业倾斜,损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益。此外,在经济发展、就业压力的影响下,政府还会通过间接向银行传递信息,要求银行给当地企业提供贷款,从而恶化银行贷款质量。近年来,虽然长株潭三市的信用环境改有所改善,但三个城市群的企业诚信意识和公众金融风险意识还较为欠缺,金融主体法制意识薄弱,失信行为还比较普遍,加之尚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金融生态评价指标,未明确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主体与考核主体,因此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债权保全任务仍很繁重。
4.政府推动滞后,尚未形成金融中心建设的系统工程方案
金融中心建设与发展,不仅需要一定的经济金融条件,而且还要有强有力的政府支持,以形成金融中心的全面市场结构,发挥金融中心整体功能。凡是准备打造金融中心的国内城市,一般都把金融业作为支柱产业,提出金融业发展的具体规划。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后,深圳、上海、广州、等城市都相继出台鼓励金融业发展政策、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本地到发展政策。在这方面长株潭是相对滞后的。首先是认识滞后。政府各部门对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本市场是市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重要性刚开始认识,且长沙、株潭、湘潭三城市对金融中心的合力认识不足,三市各行其是。其次是规划滞后。到目前为止,只有长沙规划了金融商务区,株潭和湘潭还没有金融商务区的规划,省政府也缺乏对长株潭国家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统一指导,包括在城市建设规划中,缺少金融集中建设形成长株潭金融商务区的详细规划。再次是政策法规制定滞后。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法制环境还不完善,存在法制不健全,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不规范、地方保护主义、司法不公和司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不能有效保障金融业的发展。在政策导向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在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导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银、政、企三者互信共赢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城市群区域规划和实施难以统一,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仍然存在许多体制性障碍;金融监管政策对金融创新管制较多,一项金融创新往往需要多个监管部门审批,影响金融创新的成本和时效。最后是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引进滞后。与沿海发达地区与城市相比,长株潭城市群缺少高层次的金融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金融专业人才,特别是缺少既懂国内金融又懂国际金融规范运作的银行家和金融家,缺少国际金融业务的经营与管理人才。长沙虽然引进一家外资银行,但还远远不够,近期省政策也出台了“千人计划”,但还未起到真正的作用。人才的进入可以导致金融中心的发展,而金融中心的发展也会有利于人才的培育,两者相辅相成,互相制约。所以长株潭城市群需要政府出台有效吸引人才的政策,以帮助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