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劳动来谋生,没有固定职业,没有固定服务单位;女性离退休职工的原职业层次、社会地
位、声望均要低于男性,由于缺少文化,女性在进入老年之前很难找到工作,这决定了她们 在晚年无独立的经济来源。城乡调查显示,在城市贫困老年人口中,未再继续工作的老年人 中,贫困男性老年人口达到 62.50%,女性达到 77.50%。其他人员男性占 18.80%,女性占
12.80%。在农村,男性 95.00%及女性 99.30%过去均一直务农[6]。地方性调查显示,特困老 人中家庭妇女占多数,如上海市,部分老年妇女过去靠倒马桶、当保姆或是靠帮人洗衣服为
生,上了年纪生病后,失去了劳动能力也就等于失去了生活来源。
3.2 男女两性退休年龄不一
我国女职工退休年龄是上世纪50年代制定的,一直沿用至今。当时中国人的预期平均寿 命大致为50岁左右,1997年达到70多岁,而且女性人均寿命比男性高出3—4岁。这与上世纪
50年代比平均寿命提高了20多岁。平均寿命的提高与偏低的退休年龄很不相适应,表现为男 性体力劳动者被过分利用,而女专家、女学者又没有充分发挥其才能。论文参考。政府虽有规定,高级科技人员因工作需要,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实际上有很多单位尤其是对女性没有认真 执行。法定退休年龄在不同的国度或同一国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规 定在60-65岁之间,并根据性别、职业性质、职务需要和工龄长短等几个方面的不同因素来 确定退休年龄。一般讲,经济比较不发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下限偏低,经济发达国家偏高。而根据2007年对全球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的154个国家的统计也表明,世界上男女同龄退休的国家要高于不同年龄退休的国家[7],如图表3.1所示。
表3.1 2007年男女退休年龄相同/不同国家数(175国家、地区)
国家与地区 |
男女相同 |
男女不同 |
合计 |
非洲 |
36 |
7 |
43 |
亚洲 |
13 |
20 |
33 |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 |
26 |
11 |
37 |
大洋洲 |
12 |
1 |
13 |
欧洲 |
17 |
22 |
39 |
合计 |
114 |
61 |
175 |
资料来源:根据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f5c4e40100bep1.html资料自行整理而成
3.3 新计发办法改革对养老金性别差异的影响
2000 年《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所做的“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 账户,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的调整会有利于女职工[8]。近年来,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养老金性别差异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主要分析养老金计发办法 改革前后新人养老金性别差异的变化,这是因为新计发办法改革下受影响最大的是新人,新 计发办法改革进一步拉大了新人间养老金性别差异。
新计发办法改革下的基础养老金,是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的,缴费每满 1 年(不足 1 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 年)发给 1%。以南京市为例,最低缴费系数均按 1 计算。新计发办法下的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是指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在新计发办法下,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主要取决于其退休前的工资水平、缴费年限 和计发月数。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不再是统一的120个月,而是根据职工退休是城 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来确定。根据国内有关学者预测的结果来 看,利率越高,计发月数就越少;退休年龄越大,计发月数就越少,这是由资金的时间价值与各年龄的死亡率共同作用的结果,假定退休年龄男性为60岁,女性为55岁,则利率为6%, 因此男性与女性的计发月数分别取146和165,见表3.4。
新办法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除数与本人的退休时间相联系。退休年龄越小,对应的计发月数越大,账户养老金就越少。而老办法账户养老金的计发不论参保人员退休年龄大小,
除数均为120,造成缴多缴少、缴长缴短,退休待遇差距不大。见表3.5。这些都进一步拉大 了企业女职员特别是女工人与男职工在退休后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的差距。
表3.3 不同退休年龄、不同利率下计发月数测算情况 (单位:月)
男性 |
利 率 |
女性 |
利 率 |
退休年龄 |
4% |
5% |
6% |
7% |
退休年龄 |
4% |
5% |
6% |
7% |
60 |
178.3 |
160.8 |
141 |
133.4 |
55 |
207.7 |
184.6 |
165.5 |
149.5 |
61 |
173.7 |
157.6 |
142.9 |
130.8 |
56 |
204 |
181.7 |
163.2 |
147.7 |
62 |
169.0 |
153.2 |
139.7 |
128.1 |
57 |
200.1 |
178.7 |
160.8 |
145.8 |
63 |
164.2 |
149.2 |
136.3 |
125.3 |
58 |
196.1 |
175.5 |
158.3 |
143.8 |
64 |
159.2 |
145.1 |
132.9 |
122.3 |
59 |
191.9 |
172.9 |
155.7 |
141.7 |
65 |
154.2 |
140.8 |
129.3 |
119.7 |
60 |
187.7 |
168.9 |
153.0 |
139.5 |
注:资料来源于黄健元《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研究——以江苏省为例》p114页,稍作整理
3.4 妇女家务劳动未纳入养老保障体系
联合国社会保障与发展司负责老龄化研究的官员罗斯曼指出:女性比男性的寿命要长, 但比男性在经济上更加脆弱,因为其工作生涯经常被照顾幼小儿女及年长老年人的活动所打 断,因此他们在老年时所得到的养老金就十分有限,即使在发达国家情况同样如[9]。长期 以来的社会性别分工将妇女主要定位于承担无酬的家务劳动,由于强调有收入的劳动,妇女 从事的人口再生产和家务劳动等对家庭和社会的间接贡献历来不被社会所承认,得不到社会 保障的补偿,也由于社会参照不足,妇女生存与发展的需求被淹没在繁重的家务劳动中,难 以进入政策制定者的视野。显然,家务的拖累影响了女性人力资本的积累,是绝大多数职业 女性在职场竞争中处于较男性不利的地位。这一问题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国际劳工
局曾指出:“大多数社会保障计划隐含了劳动力市场对妇女的不平等,保障妇女收入尤其需要
采取以下措施:男女之间在家庭和劳动力市场更大的平等;通过在缴费制度下给予缴费信用 或通过提供全民福利来对没有报酬的看护工作予以承认,取消对妇女存在歧视的计划[10]。”
4. 平衡养老保险性别差异的对策建议
4.1 建立适合妇女特点的退休制
考虑到我国人口众多,人与人之间,特别是男女之间的劳动能力存在差异,规定所有劳 动者必须在退休年龄退休,并不合适。法定退休年龄应该只是一个标准,劳动者可以根据自 身状况决定早退或晚退。弹性退休制度的实施还可以采用分阶段提高退休年龄、分领域提高 退休年龄、自愿选择退休年龄等步骤。实施弹性退休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它的灵活性。例如允 许女性劳动者在50岁至65岁之间可以随时退休,具体什么时间退休完全可以由女性劳动者本 人决定。愿意继续工作的,应该保障她们继续工作的权利,不愿意继续工作的,也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充分保障她们休息的权利。这样即体现了对女性的格外保护,又真正体现了对不 同条件下女性工作权利的尊重。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的退休制度不可能实行单一的方式。 从妇女权益的保障来看,对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应视个人情况而定,将选择权交给个人,实施 弹性退休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它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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