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文章利用2000-2007年的浙、粤、苏三省的面板数据分析贸易模式对碳排放的影响,分析表明:高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高出口品结构层次会降低碳排放量,高加工贸易比重、高外资企业出口比重会增加碳排放量。本文的政策建议是:调整出口和引资政策,提升出口品的科技水平,促进产业链高效整合。
论文关键词:贸易模式,碳排放,环境保护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长18%左右,出口依存度也大大增加。在出口贸易中,加工贸易占了很大比重,如2008年加工贸易出口6751.14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46.7%,而在加工贸易中,充斥着大量的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同时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东部招商引资中有四成是污染企业,其中外资占九成。随着我国贸易规模的扩大,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温室气体排放大幅度增加。目前,中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二,单位GDP的碳排放强度也很高,2002年为605吨/百万美元,为西欧发达国家的1.6倍。据美国能源署预测,2020年我国碳排放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的生效,给中国带来了非常现实的、严峻的挑战。因此,控制和减少中国的碳排放,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
对于贸易与碳排放问题的研究不多,主要从结构效应、规模效应、技术效应三个方面来分析。李秀香等(2004)以CO排放量为污染指标,分析了1981-1999年期间我国出口增长的环境效应,所得结论是:随着出口的不断扩大、贸易自由化及环境规制的实施,我国CO排放量的增幅下降,贸易的规模、结构及技术效应均为正。兰天设立了1个双对数回归模型,采用了1995-2001年中国30个省、直辖市的CO排放量进行回归分析,从规模、结构和技术效应3个方面分析了贸易自由化对中国环境质量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规模效应会进一步加剧我国的环境污染,结构和技术效应将有利于我国环境质量的改善。
对于贸易模式与碳排放关系的实证研究目前国内还比较少。由于江苏、浙江和广东三省的对外贸易在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极为迅速,贸易额约占到了全国总额的50%,并且这三省的贸易模式各具特色,故本文以这三省为例,来分析贸易模式对碳排放的影响,以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政策建议。
二、浙、粤、苏三省贸易模式分析
学术界对于贸易模式没有统一的界定,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本文采用张小蒂(2004)对于贸易模式的分析,从贸易方式、贸易品结构和出口企业类型三个角度来分析浙、粤、苏三省的贸易模式。
表1浙、粤、苏三省贸易方式及外资出口情况(2000-2007年平均值)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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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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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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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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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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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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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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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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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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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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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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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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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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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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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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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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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相关各期。
(一)“市场导向型”贸易模式
浙江省是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省份,外资经济发展较快,但规模不大,由表1可知,2000-2007年外资企业出口比重平均为20.6%,为三省最低。与另外两省相比,浙江加工贸易出口占比最低,以一般贸易为主要形式、出口产品结构层次最低,以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制造业为主体。由于市场导向的民营企业的出口占主导地位,故称浙江“三低”模式为“市场导向型”贸易模式。
(二)“外资导向型”贸易模式
广东省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政策优势,吸引了大量的外资,是我国吸收外资最多的省份,但由于出口规模庞大,2000-2007年,广东外资企业出口平均只占到出口总额的62.3%,处于江苏和浙江中间。加工贸易出口占比和出口产品结构层次均处于最高位。本文将广东省“两高”模式称为“外资导向型”贸易模式。
(三)“政府主导型”贸易模式
江苏省以强势政府和高效率政府为基础,90年代末改变乡镇企业主导出口的局面,由政府主导牵头大力吸引外资,使得江苏吸收的外资增长迅速,2000-2007年,外资企业出口占比平均值在三省中最高。加工贸易出口占比、机电产品出口占比相对较高,但均低于广东省。本文将江苏省“一高”模式称为“政府主导型”贸易模式。
三、碳排放的测算及分析
碳排放可以分为人工排放和自然排放,人工排放主要包括化石燃料消耗、生物质燃烧等,其中化石燃料所排放的碳占到95%以上。由于本文研究的是工业行业的碳排放,故化石燃料为主要碳源,碳排放的计算公式为:
碳排放量=Σ能源i的消费量能源i的排放系数(i为能源种类)
根据《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确定化石燃料和排放系数,各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如表2。
表2能源消耗碳排放系数t(c)/t
能源种类
|
碳排放系数
|
能源种类
|
碳排放系数
|
原煤
|
0.7559
|
柴油
|
0.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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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
|
0.8550
|
燃料油
|
0.6185
|
原油
|
0.5857
|
液化石油气
|
0.5042
|
汽油
|
0.5538
|
天然气
|
0.4483
|
煤油
|
0.5714
|
|
|
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8)上的能源消耗数据测算浙、粤、苏三省的碳排放量,具体测算结果见表3。
表3浙、粤、苏三省碳排放情况(万吨)
省份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浙江
|
4396
|
4860
|
5547
|
6380
|
7253
|
8061
|
8859
|
9737
|
广东
|
6330
|
6820
|
7608
|
8777
|
10191
|
11906
|
13243
|
14681
|
江苏
|
5770
|
6104
|
6438
|
7411
|
9147
|
11320
|
12557
|
13805
|
由表3的数据可以看出,在碳排放量规模上,广东最大,其次是江苏和浙江,2000-2007年三省平均碳排放量分别为:广东9944.3万吨,江苏9068.9万吨,浙江6886.6万吨。从时间层面来看,三省碳排放量呈现出相同的规律:即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广东年均增长率为16.5%,江苏年均增长率为17.4%,浙江年均增长率为15.2%,广东的增速快于江苏和浙江。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