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商品拜物教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生产关系还是社会意识,这是我国理论界长期以来没有解决好的基础理论难题之一。从《资本论》的整体研究思想来看,商品拜物教的研究对象就是揭示商品生产的社会生产关系,特别是揭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社会生产关系,揭示在这种经济形式下社会生产关系借以实现或表现的形式。
论文关键词:商品拜物教,社会生产关系,社会意识
商品拜物教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生产关系还是社会意识,这是我国理论界长期以来没有解决好的基础理论难题之一。拜物教问题是贯穿《资本论》始终的基本理论问题,其中包括有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和利息拜物教等形式,作为商品拜物教是其他各种拜物教形式的基础,其他拜物教形式都是商品拜物教进一步发展的产物。从《资本论》的整体研究思想来看,商品拜物教的研究对象就是揭示商品生产的社会生产关系,特别是揭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社会生产关系,揭示在这种经济形式下社会生产关系借以实现或表现的形式。至于马克思在研究中提及的拜物教思想或观念,这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并不包含在《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之中。
一、从商品拜物教的性质分析商品拜物教的研究对象
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生产条件下,生产者之间必然发生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但是在商品社会的生产条件下,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却要通过物和物的交换关系表现出来,使物本身带有不可思议的神秘性质了。“可见,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马克思以光线感觉为例来说明商品的神秘性,一个东西,在我们视觉神经中所引起的光线感觉,本来是我们的视觉神经所感到的主观刺激,但东西留在视觉神经中的印象,看起来好像是外界存在的东西。商品形式以及商品形式所表现的价值关系,本来是人们之间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却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因此,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做拜物教。”
我们要着重理解马克思关于商品拜物教性质的基本思想。首先,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它在人们面前却采取了物与物关系的虚幻形式。马克思认为,问题的本质是人们自己一定的社会关系,虚幻形式并不是那种精神世界中的与宗教等同的虚幻形式,而是在物质世界中,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的间接和神秘的外观表现。这种间接和神秘的外观表现同人们自己一定的社会关系的本质具有不可替代性。其次,如果要找一个比喻,就要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马克思认为,在宗教世界的幻境中,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其实,这些东西是由人脑幻想出来的,是真正虚幻的东西,客观上是不存在的。但是,这些东西反转过来,却成为支配人们行动的力量。商品的神秘性质,也和它相类似,所不同的是,那只是人手的产物,就是说,人们用双手劳动生产出来的商品,本来是应该为人所支配,可是现在却反过来起着支配人的作用。因而人们对物,好像对上帝一样,进行偶像崇拜,认为物本身具有驾驭人的无上权威。所以,商品拜物教的性质就是指物和物的关系掩盖着人和人的关系。必须强调的是,马克思在这里所作的比喻,并不是指等同,更不是指同样,它只是从某一侧面,就其相似之处来形象地说明问题的一种方法。
二、从商品拜物教的根源分析商品拜物教的研究对象
马克思指出:“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象以上分析已经表明的,是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生产商品的劳动,一方面,由于私有制,他表现为私人劳动;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分工,私人劳动必须为对方劳动,通过劳动的交换来满足自己多方面的需要。所以,私人劳动具有社会性。这种独特的社会性质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能表现出来。这就使人们在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因此,在生产者面前,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就表现为现在这个样子,就是说,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指出:“从那时起,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真正取得了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但是,私人劳动的这种二重的社会性质不能直接反映在私人生产者的头脑里,也就是说,在实际买卖中,私人劳动的二重社会性质是看不出来的。一方面,私人劳动的社会有用性,表现为劳动产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而且是对别人有用的社会使用价值的形式。另一方面,私人劳动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表现为各种劳动产品具有共同的价值性质的形式。这样,从交换中只能看到有用物和价值物,而看不到物所包含的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了。这就使人们产生一种幻觉,本来是人们自己使他们的劳动产品彼此当作价值发生关系,这些物只是同种人类劳动的物质外壳,却被看成是劳动生产物所固有的自然性质了。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