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应当建立起一个围绕农村老年人基本医疗需求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针对慢性病、大病的补充医疗保险等所组成的多层次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一是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二是在保险费征缴、支付政策上适当、逐步地向中、高龄老人倾斜;三是医疗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的“看病钱”,要充分利用好这部分基金;四是降低门槛、缩短等待期,使老年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医疗保障。五是对积极参保家庭给予优惠;六是政府应通过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形式,采取多种补充性医保措施,减轻老年人缴费负担,为患大病及慢性病中高龄老人解决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在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构建新时期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缓解农民的医疗困境,尤其是保障农村老年人群体的医疗服务水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直接关系到我国几亿农民的健康和利益,同时该制度也直接影响农村老年人群体养老状况的改善,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农村老年人群体的养老状况以及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武秀杰 等.宁波市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状况.西北人口,2008.29(3)
[2]肖志凌 等.187名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湖南社会学网,2008,11(4)
[3]浙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2008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9.2.27
[4]邵德兴. 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践与政思考[J].浙江社会科学,2005,(06).
[5]张良吉,王小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研究[J].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25(1).
[6]穆光宗.老年发展论——21世纪成功老龄化战略的基本框架[J].人口研究,2002,26(6):29—37
[7]王留女. 论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与和谐发展[J]. 经济论坛,2008,(09).
[8]吴艾竞. 我国农村医疗保险的改革新思路以浙江省为例[J]. 农业经济, 2009(07).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