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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格非小说中的荒诞死亡看现代人的生存处境_论文发表

时间:2011-05-11  作者:秩名

论文导读::在讨论现代人的生存处境时。荒诞便成了对现代人生存处境的基本定位。
关键词:现代人,生存处境

  在讨论现代人的生存处境时,人们用的最多的一个词恐怕要数“荒诞”。它原本指的是20世纪50年代兴起于法国的一个戏剧流派,后来经存在主义几位大师的阐释,它已经成为了哲学中一个很重要的词条。阿尔贝·加缪认为,荒诞既不单独指人也不单独指世界,而是在表述人与世界的关系。他在哲学随笔《西西弗斯神话》中对荒诞做了系统、集中的论述。荒诞首先源自一种被抛的处境,在一个被剥夺了“幻象与光亮的宇宙中”,人突然成了一个没有归宿的异乡人,“既然他被剥夺了对失去家园的记忆或对己承诺之乐土的希望,他的放逐是不可挽回了。这种人与生命以及演员与场景的分离就是荒谬的情感。”[1]这里的“家园”和“乐土”所指的是种意义本源,从西方文化的角度说,就是以“上帝”为表征的各种观念体系。当关于“上帝”的信仰还在履行其统治的时候,“意义”这个词是值得信赖的,人也不会感觉到荒诞[2]但是在现代,尤其在二战后,这种本源意义遭到了解构,荒诞便成了对现代人生存处境的基本定位。加缪告诉我们,荒诞的本质在于人与其生活的分离,它总是指向人的命运与其生存环境的不协调。这种不协调给现代人带去的是精神上的持续的压抑、有时是分裂,最终可能导致一种病态的心理结果。

格非是一个喜欢沉思、具有怀疑精神的作家,他眼中的世界既包含荒诞又存在美好,它呈现出一种不明确和混沌的状态。同样发表论文科技小论文论文发表,作家对世界的态度也是暧昧不清的,他怀疑和企图反抗这个世界但同时又喜爱并且臣服于它。同记忆和想象一样,梦境提供给格非一种独特的视角去看待和思考各种问题。而死亡,作为人生不可回避的命题,便常常成为其借由梦境展开思考的对象之一。

在《锦瑟》里,格非写了四个冯子存。第一个冯子存是住在贫水河畔的归隐者,当他被人从马厩里拖出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一度忘记了时间,冯子存忙着猜测在自己挖了村长女儿坟墓之后会遭到什么样的惩罚,但他对即将笼罩上来的死亡却毫无察觉。在被村人处决之前,他突然想起了几天前夜读《锦瑟》的情景,在他看来,这首诗“包含了一个可怕的预言,在它的深处,存在着一个令人无法进入的虚空……”在冯子存的坟墓前,他的旧相识教书先生想起了从前冯子存说过的一个故事。在故事里,书生冯子存去参加乡试,他和男扮女装的姐姐同宿在一座道观内,“姐姐那张恬静的脸庞不时从漆黑的雨夜中浮现出来,它一会儿变成母亲,一会儿又成了另一个女人。”面对考试题目《锦瑟》,他想起了过去一些鲜为人知的秘密,魂不守舍地写了两行字就交了卷:“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回到道观的晚上,他已经没有心情注意听姐姐给他说的一个故事,当夜,便在香樟树下悬吊而死。他姐姐的故事是关于茶商冯子存的,他在人生最得意的时候生下重病,错过了皇帝的召见,卧床不起的冯子存看着手里的《锦瑟》,感到其中包含了“这个宇宙所有的秘密”。他最后一次从昏迷中醒过来时,兴高采烈地向身边的亲人讲起自己刚做过的一个梦,但是还未讲完“便溘然长逝”。那个梦里出现了第四个冯子存。皇帝冯子存的国家遭到别国的进犯,他放弃了迎战举国迁往了另一个地方,太子因为不满父亲的行为,要来杀他。在太子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冯子存写下了“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并且跟园丁说起了他的一个梦,梦里有一个隐居在贫水河畔的人,名叫冯子存。

对于人来说,死亡本身就是荒诞。弗洛姆在《为自己的人》里,提到了存在的二律背反。理性的出现使人类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其中最基本的存在之二律背反是生和死。但对于人们来说,另一个二律背反的打击才是更加致命的:每个人都具有全部的潜能发表论文科技小论文论文发表,但是生命的短暂使得潜能的全面实现成为不可能。这就意味着“自我的发展永远不会完成,即使在最好的条件下,人的潜能也只能得到部分的实现。人总是在他还未充分诞生前就死亡了。”[3]现在死亡又被附加上了另一层荒诞,在这个附加的层面上,荒诞首先表现为生命的悬置状态,既“不死”。

我们可以把《锦瑟》这个故事看作是一种轮回,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它又是一种延宕。可以说,人的一生都是在不停地迈向死亡,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对其价值的最终判断,都与死亡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冯子存一次次地死去,又总是在下一个故事里复活过来,终极意义变成了对生命开的一个短暂的玩笑,死亡在在不断的延宕中陷入了死循环,此时的生命和死亡一样彻底变成了一场游戏一场梦。冯子存,这样一个完全由作家虚构出来的人物,当我们在面对他的时候,并没有感到丝毫的陌生,相反地,我们与他仿佛似曾相识。事实上,冯子存的确存在于很多地方。我们不妨回忆一下博尔赫斯的小说《环形废墟》中,那个遍体鳞伤、跌跌撞撞出现在读者眼前的主人公。对于这位不知道来自何方,也没有具体姓名的人,我们姑且称之为外乡人。这个外乡人的任务很明确,就是做梦。他需要梦见一个人,“要毫发不爽地梦见那个人,使之成为现实。”经历种种之后,他最终做到了,在外乡人的梦中,那个被他梦见的人醒了过来,诞生为一个现实中的人。在胜利的兴奋之余,外乡人又不免有些担心,他担心那个从他的梦境中走出的人有一天会发现真相,发现自己其实只是梦的投影。就在他还为此烦恼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包围了他,当他闭上眼睛,准备告别这个世界的时候,才发现,火焰在他四周舞蹈,却不会灼伤他。这时他才意识到,原来他自己也是另一个人梦中的幻影。尽管博尔赫斯并没有像格非那样,明明白白地制造出一个循环,但是很明显外乡人来自梦境又将生命的意义附着在另一个梦境中,生与死都茫然不可见发表论文科技小论文论文发表,生命的这个过程和他生存的价值成为了一个疑问。

波伏娃在一本名叫《人总是要死的》的小说里,写了一个可以永生的人——雷蒙·福斯卡。他在几百年的生命里无数次地经历了爱情、战争、探险等等我们所能想象到的一切。他试图以永生之躯为别人建立幸福的秩序,但是在他人眼里,由于福斯卡是的生命是无限的,他不需要像有限的人那样去珍惜自己的生命,因此他的牺牲和奉献也变得毫无价值。而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必将走向死亡的人类的嘲讽。于是福斯卡在他所爱护的人们那里变成了一个灾难,而福斯卡也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永生就是一种天罚”。正像博尔赫斯在《永生》里写的那样,“死亡(或它的隐喻)使人们变得聪明而忧伤。他们为自己朝露般的状况感到震惊;他们的每一举动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每一张脸庞都会像梦中所见那样模糊消失。在凡夫俗子中间,一切都有无法挽回、覆水难收的意味。”与此相反,在永生者那里,没有一件事情不是他经历过的,因为事情即使没有发生在他的过去,也必将发生在他未来的人生里;他的每一句话以及每一个思想“都是在遥远的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举动和思想的回声”,或者是“将在未来屡屡重复的举动和思想的准确的预兆。”任何失去的机会都可以重头再来,没有什么是值得惋惜的,对于永生者来说,“挽歌式的、庄严隆重的东西”是不存在的。[4]“不死”便也成为了一种荒诞。

死亡的荒诞性另一个表现是人物对死亡本身所持的“轻”的态度。在格非的《褐色鸟群》中,在主人公亦真亦幻的叙述中,一个骑车人被“我”撞倒后死掉了,而“我”对这次死亡的全部记忆只凝结为一个颇有诗意的声音:“像是听到了一种轻微的刷子在羽绒布上摩擦发出的声响。”还有穿栗色靴子的女人的丈夫,他是醉酒后跌到粪坑里死掉的。“我”被女人喊去帮忙,在尸体准备入殓,木匠们要盖上棺材的瞬间,“我”突然看见棺内的尸体动了一下,而且我判断那绝不是一个死人正常的肌肉神经抽搐,“我”看见那具“尸体抬起右手解开了上衣领口的一个扣子——他穿着硬挺的哗叽制服也许觉得太热了。我没有吱声。”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这里关于死亡的“轻”是双重的。首先,导致死亡的原因常常是一些很偶然又很微不足道的小事,一个是因为擦碰,另一个是醉酒。类似这样充满偶然性的死亡在格非的小说中十分常见,像《迷舟》里的萧的死亡,如果没有醉酒,警卫员就不会误会萧要叛变;如果不是要抓鸡,萧的母亲就不会突然闩上门。少了一个如果,萧可能都不会被打死。就这样,原本肩负沉重的死亡被一个个不起眼的偶然性事件拖入了一个与悲伤无缘的“轻飘飘”的尴尬境地。其次是旁观者的漠然。也许是由于身处幻觉的原因,目睹死亡的人常常忽略、不去正视死亡本身,相反地他们总是执拗地专注于那些与死亡本身无关的细节。这种对于死亡的无所谓的态度,也正反映了对生命本身的不关注。这种漠视可以让人联想到加缪的代表作《局外人》。莫尔索连续经历了一连串与死亡相关的事件,母亲的去世、他误杀了一个阿拉伯人、他被指控故意杀人。在面对这些重大事件时,莫尔索始终采取着无动于衷的冷漠态度,就像小说的题目一样,在面对他自己的人生时,他表现得像是一个局外人。不能忘记的还有卡夫卡的小说《审判》,约瑟夫·K某天早晨刚一醒来发表论文科技小论文论文发表,就被几个执法人员告知他已经被捕,并且,无论他自己还是那些通知他的人,都不知道K犯了什么罪。这种不知情的状况一直持续到小说的结束。在结尾处,K被两个法院派来的执行人员押到采石场“像狗一样”地给处决了。我们可以看到,在格非以及两位大师的笔下,死亡这个严肃的主题始终不曾走到它应该所在的位置上,人们既不正视死亡也不重视它,死亡既没有遭到咒骂也没有赢得赞美,它具有的崇高性在这里被消解得干干净净。或许情况正如加缪说的那样:“我看见许多人死了,是因为他们认为人生不值得活下去。”[5]也许真正主动地去拥抱死亡的人并不多,但是现代人对生存意义和自我价值的怀疑却是一个摆在眼前的事实,格非以他对死亡的荒诞性的描写,向人们提示着一种对人生价值的反思,以及附着于其上的关于存在的思考。这些是构成了格非小说精神内蕴的重要部分,对于它的追索,其价值绝不仅仅在于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更重要的是,可以帮助人们在虚幻的真实中多少把住一些把不住的事体。

[1][法]阿尔贝·加缪.加缪选集[M].郭宏安等译.译林出版社,1999年.第626页.

[2]这里的荒诞不是指前存在主义时代的那种偶然的、不正常的行为,而是存在主义哲学中指述现代人普遍面临的生存困境的荒诞。

[3][美]弗洛姆.为自己的人[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第56页.

[4]王永年、林之木等译.永生.博尔赫斯小说全集[M].浙江文艺出版社,1999年.

[5][法]阿尔贝·加缪.加缪选集[M].郭宏安等译.译林出版社,1999年.第6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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