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自主获取信息、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的过程。从语义、语法、语用三个层面认识“体”。
论文关键词:体,语义,语法,语用
以往对体的研究成果已十分丰富。早在20世纪40年代,王力、吕叔湘等语言学家对体的分类就做过详细的研究,而后很多学者对“体”、“时”和“体”的关系以及带有体标记的“着”、“了”、“过”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对“体”的研究大多是在语法范畴内进行,这样就引发了“着”、“了”、“过”是体标记还是动态助词或语气词的争论及“了”和“过”有时表达的时体意义相同等问题。从语义、语法、语用三个层面对体进行分析论述,最后说明人们在语言使用过程中表达的体意义,实际上是语义、语法、语用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
一、当前从语法范畴角度对体的研究
“体”是谓词体现的一类重要范畴。对它的命名和定义众说纷纭,在以往的汉语语法著作中,有的称之为动相,有的称之为动态,我们采用语言学中的一般命名,称之为“体”。
在《理论语言学引论》中,莱昂斯区分了三种语法范畴:首要(primary)语法范畴指词类,次要(secondary)语法范畴指时、式、格等,而主语、谓语、宾语等属于功能范畴(funetionalcategories)。按照这样分类,体若作为语法范畴属于次要语法范畴。次要语法范畴又可称为狭义语法范畴。如高名凯所说:“以狭义的意思来说,语法范畴则指一般语法学家在词类下所讨论的名、动、形容等词所有的形态变化所表示的那些语法意义的概括。”[1]
显然,这是源于对普通语言学理论的遵守,众所周知,这种理论得以建立的材料基础是有形态变化的语言,主要是印欧语。正是在这方面,现代汉语呈现出另外一种面貌。正如吕叔湘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指出了:“汉语语法最大特点是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我国某些兄弟民族和西方语言里边用形态成分来表示的概念,汉语里边或者不作表示,或者用半独立的词来表示。”[2]这些半独立的词(即虚词)在语法上往往有这样的特点:经常附着在实词之上,也经常附着在自由短语之上。
现代汉语里用半独立的词来表示体意义,是现代汉语表示体的主要语法手段。这一点,在各家的研究中都有反映。王力在现代汉语中分出七种情貌,除了普通貌是零形式之外信息传播,其他的六种都用情貌成分表示。这些成分按今天的一般说法,包括助词“着、了”,趋向动词“起来、下去”,语气词“来着”和动词重叠。高名凯认为现代汉语中有三种体,“这些词,除了叠动和加强是重复或连用词外,其他的则有补助词表现之。进行体和起动体的虚词加在具有动词功能的词的后面的,这些虚词都是实词变来的,其本身本来可以具有动词的作用。”[1]高名凯所说的虚词,今天分别称为副词如“正在、刚、才、恰”,助词如“了、过”,动词如“到、中”。龚千炎在文章中分出了八种体,分别由时态助词如“曾经”,准时态副词如“就要”,时态助词如“了”,准时态助词如“起来”和语气词如“来着”表达[3]。
由于以上各种表示体的手段,除去动词重叠、连用、零形式以及动词“到、中”等之外,就用“着、了、过”等助词或语气词来充当,所以语法界就产生了“着、了、过”等具有明显体意义的词,是动态助词还是体标记的争论。从语义、语法、语用三个层面对体进行分析论述,最后说明人们在语言使用过程中表达的体意义,实际上是语义、语法、语用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
二、在语义、语法、语用三个层面下讨论“体”
(一)在语义层面下讨论“体”
首先,体是一个语义概念。即使像俄语那样明显存在体的语法范畴的语言,其中的动词之所以有体的语法特点,也是因为它们具有体的语义基础。国内的语言学家在研究动词时,用“完成”、“持续”、“状态”等语义特征给动词分类,在本质上就是对于体的一种分类法。
(二)在语法层面下讨论“体”
其次,体也是一个语法概念。当某种语言中使用某一些语法手段、语法形式来表示不同的体意义时,体就同时成了语法问题。在语言研究中区分语法体和语义体有很大的必要性,这不仅因为归根结底语法体是在语义体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且因为作了这种区分之后,有利于防止在研究中把语法分析和语义分析混淆起来核心期刊。在汉语研究中,防止混淆这一点尤为重要。
上古汉语中没有体的语法范畴,也没有像“着、了、过”那样比较纯粹的表示体的虚词等,但这并不说明上古时候说汉语的人不能意识到体的区别,不能在说话时表达这些区别。《论语》“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也。”一句中,对动词完成的肯定和否定,是能过句来语气词“矣”和否定词“未”表达的。《诗经》“既曰归止,曷又怀止?”一句中,完成的意思是用副词“既”表达的。上古汉语缺乏的是语法体,不是语义体的表达手段。研究上古汉语所能表达的语义体,是语义研究;研究上古汉语怎样在句子中用词汇等手段表达语义体的,是语法研究。注意研究中的这个差别,对于把握好现代汉语中体的多层次分析,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三)从语用层面下讨论“体”
体又是一个语用概念。这关键词重叠表示的意义,有的认为是短时态,有的认为是尝试态,都属于体的范围,例如:
(1)下班后逛逛街。
(2)他挥挥手表示告别。
(3)你去摸摸,看它烫不烫。
动词重叠表示的语法意义只是短时态,尝试态不是语法意义,而是在短时态的基础上形成的语用意义。这样分析的主要理由在于:基本上动词重叠具有短时的意义,可以说是无条件的信息传播,而尝试义的形成却是有限制、有条件的。以“摸摸”为例,在例(3)中,它当然表示尝试,可是短时的意义仍然存在。然而在下句中,“摸摸”只保留短时义,不具有尝试义:
(4)你去摸摸菩萨,会有好运的。
动词重叠而产生的尝试义是句义制约的产物。人们正是根据句子的意义来推断其中的动词重叠是否表示尝试义的。在这方面,主语的类别对于形成特定的句子制约起了重要的作用。例如:
(5)车轮转转又不转了。(表短时)
(6)他转转车轮,很沉。(表尝试)
当主语都由指生物或指人的词语充当时,句中其他成分的语义制约作用就凸现出来了。例如:
(7)你要是不信,就再去看看。(表尝试)
(8)你要是有空,就去家里看看。(表短时)
由此可知,动词重叠后表示的尝试义是语用推理的结果,过去的研究忽视了从语用的角度看问题,不仅使得解释复杂化,而且未能抓住本质,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缺陷。
谈到体,首先想到的是它是动词的一个语法范畴,其实这一种限定对现代汉语而言是很不合适的。现代汉语是一种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的语言,它表示体的方式,同印欧语系诸语言有较大的不同。从研究的角度看,现代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也许是一件好事。因为缺少形态变化,就促使我们更加关注汉语的语义层次;因为形式相对难以把握,意义和形式之间所谓关系显得纷繁复杂,便促使我们多从语用的角度,结合对句子的理解去寻找原因。为了深刻的了解现代汉语中的体概念,我们或许不应该首先在语法范畴这个问题上多纠缠,而应该在语义、语法、语用三个层面上对现代汉语的体进行全面研究。因为说到底,人们在语言交际活动中表达出来和理解到的体意义,本来就是语义、语法、语用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
参考文献:
[1]高名凯.汉语语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2]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62.
[3]龚千炎.汉语的时相、时制、时态.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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