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因此,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保障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它也是一项涉及我国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经济适用住房是这样一种住房(1)从住房需求主体看,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主体是城镇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通常是指收入水平在社会收入水平中较低的家庭。廉租住房,又名公共住房。
关键词:住房保障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分析研究
住房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和生存条件之一,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化和工业的进程,工业和人口在城市高度、过快集中,加速了对城市土地和住房供应的巨大需求,推动了土地价格和住房价格不断上涨,超越了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特别是最近几年,房价持续的非理性上涨导致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依旧面临住房困难,而且购房成为普通家庭很重的负担,并催生了“房奴”的出现。因此,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保障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它也是一项涉及我国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
1.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政策现状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对低收入者的救助制度,妥善解决城市特殊困难家庭在住房、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温家宝总理指出“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1.1住房保障制度的概念
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住房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的分配和再分配,是对中低收入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成员的基本住房权力给予的保障。住房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其实质是政府利用国家与社会力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由于保障对象、保障领域的不同,住房保障制度又具有不同于其他保障类型的特殊规定性,具有多样性特征。因此在住房保障制度设计时须结合实际情况,侧重考虑其特殊性,在促进社会公平的同时兼顾制度运行的效率。
1.2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是这样一种住房(1)从住房需求主体看,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主体是城镇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通常是指收入水平在社会收入水平中较低的家庭;(2)政府的干预性。经济适用住房是由政府统一规划的、享受了政府多项优惠政策的住房,其开发、建设、销售和管理都有政府的介入;(3)从价格方面看,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较低,能与中低收入家庭的购买能力相适应;(4)社会保障性。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微利低价的原则向城镇中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销售的微利商品房,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带有住房补贴性质的商品住房。
1.3廉租住房的特点
廉租住房,又名公共住房。是由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或由私人机构开发经营,政府提供补贴的商品住房。廉租住房一般具有以下特点:(1)保障性。建设廉租住房的目的是为最低收入家庭提供满足其居住需要所必需的住房,政府要提供相应数量的补贴。从而为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2)公共性。廉租住房属于公共产品,为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是政府的责任。有私人机构提供的廉租住房,政府应该在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条件或对私人机构直接提供差额补贴;(3)定向性。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家庭。这部分家庭由于在商品住房市场上无力购买或租住商品房,只能由国家提供低价住房,因此它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封闭性,定向性;(4)非盈利性。房地产企业开发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目的在于获得利润。政府建造廉租住房是为了满足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不以赢利为目的,房租以成本租金为限。廉租住房在解决我国弱势群体的住房消费问题有着重要意义。免费论文网。
1.4住房公积金政策
我国目前实行的公积金制度,形式上与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相似,但在解决公积金缴纳者的住房问题上不力。一个原因是我国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不高,每月按工资一定比例缴纳的公积金数目很小,不足以用来支付住房贷款的月还款额。其次是公积金缴纳的比例一直是采取雇主和雇员同比例缴纳的方式,在一部分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客观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再次是公积金的利率水平,我国目前公积金存款大多数地区是按活期利率进行计算的。实际上,公积金应该视同定期存款,过低的利率水平造成了公积金利息损失,也挫伤了公积金缴纳者的积极性。
2.我国现行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中低收入者住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启动住房保障制度较晚,有待完善,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具体表现为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价格偏高,住房保障法律、法规建设滞后,诚信体系尚待建立和完善,政府职能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
2.1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存在的问题
我国从1998年7月1日开始推行经济适用住房,至今己有9年。但是这些年的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比重只占建设总投资的7%,而商品房所占比重则高达94%。与当初推行此保障住房政策的初衷严重背道而驰。[①]目前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有七个比较突出的问题:(1)销售对象的范围过大,保障对象出现偏差而致使财政补贴效益流失;(2)价格偏高,面积过大,户型设计不合理;(3)成片开发和集中布置不利于整体规划,造成负面影响;(4)经济适用住房总体供应量过少,与中低收入者巨大的住房需求相差太远;(5)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控制不力,节节攀升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已经严重影响到其作为公益性产品的实质,成为房地产商谋取超额利润的工具,同时也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全面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6)推行经济适用住房重在管理,而这几年的主要问题是疏于管理;(7)地段越建越偏。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