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自1998年以来,为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战略目标,我国政府对国有企业采取了“抓大放小”的政策:对中小国企进行“关停并转”,对上规模国企改制为公司制度。张馨从我国国有企业特点和财政制度特征出发,认为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核心思路就在于政资分开,使政府的双重身份真正分离。2.淡马锡——政资分开下国企处理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案例分析。从某个方面来说,国资委应当成为“有限、有效、有为”的股东,虽然不必承担资本运营的职责,但应该负责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
关键词:政资分开,淡马锡,国企改制,国有资产管理
0.导言
自1998年以来,为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战略目标,我国政府对国有企业采取了“抓大放小”的政策:对中小国企进行“关停并转”,对上规模国企改制为公司制度。但是,目前国有企业仍然存在着政资不分、政企不分、行政化运行、低效率市场运行等问题。因此,现存的国企应进行第二次改制。论文格式。
针对我国国企改制面临的诸多问题,许多专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议。李荣融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出发,认为我国国企改革的关键是建立一套适合中国环境的企业治理结构。郎咸平从代理责任的角度出发,认为在代理责任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不可能搞好。秦晖从产权的角度出发,认为在社会民主化没有得到较大发展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的产权所有人实际上是虚置的。张馨从我国国有企业特点和财政制度特征出发,认为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核心思路就在于政资分开,使政府的双重身份真正分离。
从众多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国企改制面临着公司治理、制度创新、产权责任等诸多考验。笔者认为,解决以上问题的前提是解决政府行政干预国企市场决策的问题。我比较倾向于张馨的观点,认为在今后的国企改制中必须要坚持“政资分开”的原则,这是实现企业现代化管理和运行的必要条件。
1.国有资产管理的政资分开理论
所谓“政资分开”,是指在国家管理机构中,将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代表的机构和社会行政管理机构在职能上分开,即政府机构不再同时兼任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和社会行政管理职能。
“政资分开”的核心是做到企业与政府从财产意义上真正脱钩。一方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做到既无行政管理权,又无行业管理权;另一方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企业法人财产权要落到实处,要以法人财产制度为主体,规范各方面的基本经济关系。国企只有真正实现政资分开,才能做到由一个专职机构从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角度管理好国有资本的投资、参股,进而改变国有资本所有者“缺位”的现状,实现国有资本产权关系人格化。
2.淡马锡——政资分开下国企处理政府与企业关系的案例分析。
淡马锡控股有限公司是新加坡最大的全资国有控股公司,在30多年的时间里,淡马锡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引起了世界的瞩目。从淡马锡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政资分开下国有企业所创造出的高效率。
2.1淡马锡既没有脱离与国家的联系,又保持了市场运作的独立性
淡马锡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隔离墙”与“传导器”,这种形式有效地实现了“政资分开”。作为独立法人,淡马锡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本的所有权,负责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承担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这样的话便隔断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直接联系,从而使企业免受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同时,淡马锡通过对资本控股引导企业方向,连接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从而实现了政资分开下政府对国企的适度控制。淡马锡通过对国连公司的参股控股来参与市场竞争,其目的是资本和股权管理,不带任何政府色彩,实现了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
2.2淡马锡实现了国家战略与市场战略相结合的运营模式
在政资分开的框架下,淡马锡在政府目标和商业利益之间找到了完美的平衡点,即在不违背政府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遵循商业原则。淡马锡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经营是一个完全基于商业运作模式下的控股公司的运作管理,其中没有行政的干预,有较强的独立性。在制度和理念上,淡马锡的经营始终都遵循了“政资分开”的原则,故而淡马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赢利为经营目的和绩效指标的经营理念,这无疑是其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淡马锡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国有企业的市场运行中,坚持“政资分开”、保障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独立性,无疑能够为国有企业的运行和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3.淡马锡的政资分开模式对国企改革的启示
3.1重新定位国资委的作用和性质
当前,我国国资委既作为政府特设机构享有出资人权利、承担出资人义务,又承担一定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责。只要国资委仍承担了公共管理职责,其控股的国有企业就必然要追求此类非盈利的社会目标。因此,应按照政资分开原则,逐步将非出资人职能从国资委剥离,从而建立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国有独资公司。从某个方面来说,国资委应当成为“有限、有效、有为”的股东,虽然不必承担资本运营的职责,但应该负责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
3.2增强国企董事会的独立监督效能
首先,逐步建立独立高效的董事会。我国国企改制应以董事会建设为切入点,一方面逐步增加国企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比例,另一方面逐步完善对董事会成员的考评制度,及时更换不能胜任的董事,保证董事会的高效运作。
其次,重新认识董事长的地位与作用。董事长应组织开好董事会会议、调动每位董事发挥自己的专长,使董事会成为企业真正意义上的决策中心。论文格式。论文格式。只有具备这些素质和能力,董事长才能够真正起到带领国企发展的作用。
再次,逐步完善对董事会的评价机制。国资委要通过制定合理的董事会评价办法,引导董事会和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并有效地促进董事会成员的更新,不断提高董事会整体素质。
3.3实施“社企分离”、“民主自治”和“依法经营”等配套措施
如果相应的配套措施没有健全的话,政资分开的政策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所以,与政资分开紧密相关的社企分离、民主自治、依法经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也应逐步施行。
“社企分离”即把社会职能从企业中剥离出来,还企业以生产经营者的本来面目。如今,我国的国有企业背负着沉重的社会包袱,生产成本中非生产性支出比例逐年增大,企业负担也越来越重。因此,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企业办社会、政府办企业”的现象是很有必要的。
“民主自治”即允许职工参股,在企业内部推行全面的民主管理。实行了公司制改造之后,更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在干部聘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依法经营”即在一个完善的法制环境下,政府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经营一方面要求企业和社会将已有的法律法规落在实处,另一方面要求进一步制定和补充不健全的法律,逐步健全和完善一整套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4.结论
淡马锡高效运行的国企模式对于我国国企改革的启迪在于:公司治理是市场行为,如果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抉择的话就将会扭曲市场的效率。所以,只有在国企改制中真正实现政资分开,国有企业才有可能摆脱多年来低效、腐败等问题的纠缠,才能真正做到健康、科学的发展。在今后国企改制的进程中,我们一定要坚持“政资分开”的原则,这是解决国企改制问题的核心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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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宣. 政资分开、社企分离、民主自治、依法经营——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一个思路[J]. 地质技术经济管理, 2000,22(1):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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