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签定担保协议
申请人与我行签定担保协议。
(四)开立保函,我行按担保协议规定开出保函并交付申请人。申请人向我行缴纳保费。保函一经开出,不可撤销。
(五)保函到期。保函到期后,我行将剩余保证金退回申请人。
但低额保函仍有其不可克服的缺陷:①不能够象高额有条件保函那样对代建人进行有效的筛选;②而且给予业主的经济性保障也不完全:见索即付保证具有独立性、不可撤销性、无条件性,只要受益人提出的索赔请求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形式上符合要求,保证人就依其承诺付款,但业主的真正目的并非得到一笔赔偿金而是希望合同标的的完全履行;③银行作为信用机构不具备担保公司那样帮助代建人规避风险的能力。
由于银行保函模式自身的缺陷,作为担保市场的长远战略目标,应该尽快发展和培育担保公司,在担保公司逐渐成熟的过程中慢慢摒弃银行保函模式。
5完善方法
代建制项目中采用担保的作用如此之大,我们有必要将代建制迅速健康的发展起来,让它在全国更多的地方得到应用。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帮助我国代建制的发展。
5.1完善法律规定及合同管理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再次起草修改《建筑法》时,应结合实际对相关法律和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为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建立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5.2培育担保市场,积极发展担保中介组织
工程保证担保市场的建立有赖于相当数量的担保中介组织的发展,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工作需要大量的担保中介机构。我们需要加大工程保证担保人才的培养,培育和发展我国工程保证担保中介组织,是推动工程保证担保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条件。
5.3发展工程保险,满足工程担保的配套需要
工程担保市场的发展对保险业提出了不少配套要求。担保公司会对投保人提出一些对保险的要求,以减少代建人因其他风险因素而引发的风险、以及自己在代为履约后的追偿权不能得到实现的风险。
5.4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信用制度不完善反映到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就是,对代建人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资信审查与管理办法。当前道德风险高的问题在各行各业中普遍存在。因此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将成为一种客观需要。
6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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