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论文网! 识人者智,自知者明,通过生日认识自己! 生日公历:
网站地图 | Tags标签 | RSS
论文网 论文网8200余万篇毕业论文、各种论文格式和论文范文以及9千多种期刊杂志的论文征稿及论文投稿信息,是论文写作、论文投稿和论文发表的论文参考网站,也是科研人员论文检测和发表论文的理想平台。lunwenf@yeah.net。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经济管理 > 国际贸易论文

我国应对加拿大反补贴调查的对策研究_特别进口措施法-论文网

时间:2014-06-16  作者:黄文旭
加拿大关于禁止性补贴的规定是符合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因此,我国应彻底取消对企业的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

第二,掌握可诉补贴的数量界限和形式。《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要求成员在实施可诉补贴时不得对其他成员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WTO虽然不禁止可诉补贴,但如果可诉补贴超越了一定的数量界限和形式,进口成员仍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

第三,增加不可诉补贴的力度和范围。不可诉补贴是WTO允许的补贴,各成员方不得对不可诉补贴采取反补贴措施。根据加拿大《特别进口措施法》的规定,不可诉补贴有三种:(1)不具专向性的补贴;(2)虽具专向性但属于政府对科研、落后地区或环境等方面的补贴;(3)符合WTO《农业协定》附件2各项规定的对该协定附件1所列农产品提供的补贴。同时,《特别进口措施法》将第二种不可诉补贴限制为以下5项:(1)对产业研究提供的援助;(2)对竞争前的开发提供的援助;(3)对落后地区提供的援助;(4)为调整现存设施以适应新的环境标准而提供的援助;(5)对高等教育机构和独立研究机构进行的研究活动提供的援助。[8]因此,我国要积极利用不可诉补贴来扶持相关产业。具体来说应增加科研与开发补贴、增加落后地区的补贴以及增加非专向性的不可诉补贴等。

如果必须要采取不符合WTO规则的补贴措施,也应该注意技巧,采取较为隐蔽的不易被证明的方式。

(二)在反补贴调查中积极应诉

在加拿大对华反补贴调查中积极应诉是最直接、见效最快的应对措施。如果某一企业的产品被征收高额反补贴税,就会在加拿大市场失去竞争优势。具体来说,在应诉加拿大反补贴调查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对加拿大反补贴立法与实践进行研究。对于我国应诉企业及有关律师来说,必须熟悉加拿大反补贴法律体系当中的四部基本法律文件以及CBSA和CITT的运作,才能提高在加拿大反补贴调查中的胜诉机会。[9]可喜的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加拿大反补贴立法与实践的专著已经出版。[10]

第二,积极配合,成为合作出口商。事实证明,在所有加拿大对华反补贴调查案中,非合作出口商的补贴率都大大高于合作出口商,因此涉案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所要求的所有数据。有些涉案企业不愿意提供完整的信息,可能是害怕泄露商业秘密。但实际上加拿大反补贴立法中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可以保证机密信息不会泄露。

第三,与加拿大进口商密切沟通。由于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向进口商发放的调查问卷很有倾向性,如果不注意回答,很容易得出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结论。因此,一定要事先与加拿大进口商进行沟通,在如何填写调查问卷上达成一致。加拿大进口商一般也会配合,因为征收反补贴税将增加其成本。

第四,利用公共利益调查制度。加拿大反补贴规则中拥有独立的公共利益调查程序,这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制度。因此,对于我国企业来说,即使加拿大做出了补贴与损害终裁,我们还可以利用加拿大反补贴法中的公共利益调查程序,尽可能达到减征或免征反补贴税的目的。在具体操作当中,应该争取加拿大进口商与消费者的支持。从某方面来说,加拿大进口商与消费者与我国出口商是有共同利益的,因此要取得他们的支持并不困难。在加拿大对华发起的8起反补贴调查案中,中国还没有一个企业申请公共利益调查。

第五,利用司法审议制度。我国目前尚未有企业向加拿大司法机关提出司法审议申请。根据加拿大反补贴法,如果我国企业对加拿大补贴与损害终裁不服,可以向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乃至加拿大最高法院请求司法审议。因此,加拿大当局决定征收反补贴税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加拿大的司法议制度,据理力争,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

(三)将加拿大反补贴措施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

如果加拿大对我国的反补贴措施违反了WTO规则,我国政府可以将其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在加拿大国内应诉只能解决个案问题,而且由于加拿大当局或多或少会偏向本国产业,因此并不一定能得到理想的结果。而将加拿大反补贴措施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不仅能获得公正的裁决,而且对加拿大以后的反补贴调查会产生影响。在WTO争端解决实践中,有关反补贴措施的案件大多数是被申诉方败诉。因此,我国如果将国外的反补贴措施提交WTO,胜诉的机率会比较大。

(四)对加拿大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

上述三种应对措施都是防御性的,我国在适当的时候还可以采取“以攻为守”的策略,对加拿大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著名反倾销与反补贴律师傅东辉认为,我国应将单纯的防御体系转换成攻守结合的贸易救济方式,应提倡对外贸易救济为应对国外贸易救济服务。[11]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对加拿大发起过反补贴调查,只有1997年中国对加拿大发起的新闻纸反倾销调查,甚至我国还没有发起反补贴调查的先例。因此,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加大力度的空间,如果我国对加拿大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加拿大国内出口商将对加拿大政府施加压力,加拿大政府在权衡各方利益后就不会如此轻易地对我国滥用反补贴措施。

查看相关论文专题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上一篇论文:高校人才培养与对外贸易发展的协整分析——以河北省为例_检验-论文网
下一篇论文:直航对海峡两岸贸易流量促进作用的实证研究_引力模型-论文网
经济管理分类
电子商务论文 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企业管理论文 市场营销论文
管理学论文 国际贸易论文
工商管理论文 财务管理论文
项目管理论文 网络营销论文
经济学论文 客户关系管理论文
酒店管理论文 物流论文
质量管理论文 金融论文
教育管理论文 成本管理论文
广告设计论文
相关国际贸易论文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
读者推荐的国际贸易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