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是音乐教学法课的延伸。目前大多数院校采用分散实习首先分散实习的办法,但分散实习不利于老师对学生教学的指导;不利于教学效果的反馈;不利于对学生实习成绩客观公证的评定。实习尽可能采用分时段集中实习的方法,可以将实习安排在第三学年和第四学年各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通过实践、学习,再实践,再学习的过程,便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将学校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对实际教学的实践结合起来,一方面提高对音乐基础教育的再认识,另一方面可以总结经验,发现自己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与学校音乐教学工作实际之间的差距,在以后的学习中明确目的,在后期教育实习中取得更好的效果。同时,集中实习有利于教师统一指导;有利于集中解决问题;有利于学生互相学习共同探讨,激发学生教育实习的积极性;有利于客观公正的评定实习成绩。
在基础教育改革的大潮中,音乐教育事业也在蓬勃发展,社会的发展需要高素质有创新精神的建设性人才,音乐在开发人的创造性思维能力方面的作用是其他任何一门学科所替代不了的,创新人才的培养从基础音乐教育开始,而基础音乐教育的发展要从高师音乐教学的改进开始,不断的研究与改进才能使高师音乐专业培养出能够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强能力、有创新精神和音乐教学研究能力的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
参考文献
1 世纪高师音乐教育研究》 朱咏北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 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 金亚文 高等教育出版社
3 中小学音乐教学法》 穆塞尔,格连 四川人民出版社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