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能用最简练的语言表达着人类最丰富的情感和世间最复杂的意象的文学形式非诗歌莫属,这种情感和意象便构成了诗歌所特有的文化意境。意境是文学文本尤其是诗歌表达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也是人类精神认识的一个共性。StoppingbyWoodsonaSnowyEvening(《雪夜林畔小驻》)是美国现代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Frost,1874-1963)一首深受广大读者传诵的不朽之作,它融优美的意境、和美的音声于一体,有多种汉译文。
关键词:诗歌,意境,汉译
能用最简练的语言表达着人类最丰富的情感和世间最复杂的意象的文学形式非诗歌莫属, 这种情感和意象便构成了诗歌所特有的文化意境。论文发表。意境是文学文本尤其是诗歌表达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也是人类精神认识的一个共性。诗歌翻译在很大程度上是文化意境的传达,译者在翻译文学文本时须着重把握,从而再现原文本的意境。英汉诗歌翻译应注意异域文化的传达, 从各个角度, 采用不同的策略与方法,将不同的文化意境营造体现出来, 才有利于不同文化的传播与交流。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Evening (《雪夜林畔小驻》)是美国现代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一首深受广大读者传诵的不朽之作,它融优美的意境、和美的音声于一体, 有多种汉译文。本文选择了夏菁先生的译文,评析它在传达原文的思想内容、语言风格及翻译技巧方面的特点。
一、文本
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1]原诗如下:
Whose woods these are I think I know.
His house is in the village though;
He will not see me stopping here
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
My little horse must think it queer
To stop without a farmhouse near
Between the woods and frozen lake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
He gives his harness bell a shake
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
The only other sound’s the sweep
Of easy wind downy flake.
The woods are lovely, 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以下是夏菁先生的翻译[2]:
我想我知道这是谁的森林
他的家虽在那边乡村;
他看不到我驻足在此地
伫望他的森林白雪无垠。
我的小马一定会觉得离奇
停留于旷无农舍之地
在这森林和冰湖之间
一年内最昏暗的冬夕。
它将它的佩玲朗朗一牵
问我有没有弄错了地点。
此外但闻微风的拂吹
和纷如鹅毛的雪片。
这森林真可爱, 黝黑而深邃。
可是我还要去赶赴约会,
还要赶好几英里路才安睡,
还要赶好几英里路才安睡。
二、分析
这首诗是现代诗坛公认的短篇杰作,诗人用朴实无华的文字,勾勒出一幅绝美的图画:雪花飞舞,树木银装素裹,“我”勒马停步,驻足良久,心灵与自然融为一体。此诗的选材虽是自然——森林白雪,但是主题却是人,人才是诗的中心。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奔放的情感,整首诗的意境是宁静而淡薄的,但是在这个静谧安详的氛围中却透露出诗人矛盾的心态。如诗如画的森林白雪是对诗人的诱惑与召唤,诗人内心既有进入其间的冲动,又有意欲离开的为难。但“我”却不能停留下来,还得继续走一段路程才能安眠。“赶赴约会”含义深刻,指诗人要承担的个人与社会的责任,“安睡”暗指人生的尽头。诗人说他一定要把应该履行的义务与责任一一实践才能最终安息,由此暗示了诗人隐匿诗中的人生哲学:履行社会职责。
此诗韵律优美,其尾韵形式为aaba, bbcb, ccdc, dddd,是比较规范的四步抑扬格。我们发现诗中多次重复了某些音素,如sweep, snow, stop, somesound, sleep均是以以/s/ 开头的单词,/s/ 音不断地重复读来如“沙沙沙”的下雪声,宁静悠远的意象油然而生。又如wind, wood , will,without是以/w/ 开头的单词,读来如寒风在耳边“呜呜”,一种孤零飘落之感尽在其中。我们从诗中还发现/t/、/d/ 结尾的音交互变换,即以/t/音结尾的单词如must, without, little,与以/d/音开头的单词如darkness交织在一起,像极了马踏寒冰的“嗒嗒”声。此外诗中还运用了头韵和半谐音,如:第二行的His house, the ... though,第三行的He...here, see... stopping 以及第四行的watch... words...with。使用这样的音韵组合,诗人巧妙的将诗的意境“蕴涵在诗的音节里、诗的字眼里、诗的神韵格调里、诗的口吻和语调的夹缝里”[3],使得全诗节奏分明,极大地加强了诗歌的音乐美感。
夏菁先生的译文紧逼原文的遣词造句, 又审慎有度地把握了诗歌翻译中的再现与创作。译者将第一节第四行“To watch his woods fill up with snow”译为“伫望他的森林白雪无垠”,不但忠实表达了原意,而且“白雪无垠”化动作为场景,能激起读者无限的遐思。运用许渊冲的“深化”法, 译者把“watch”译为“伫望”, 点出诗人不寻常的驻足原因,译出了原作深层所有而表层所无的意思。同样采用了“深化”法, 第三节的“To ask if there is some mistake”译为“问我有没有弄错了地点”,译出了原文深层意义的“地点”, 又兼顾了押韵的需要。原文第二节和最后一节中两次出现了“dark”, 译文把它们分别译为“昏暗”和“黝黑”, 既避免了重复,又强化了词义。文中的“旷无农舍”和“纷如鹅毛”, 渲染出雪夜的空旷与幽静, 诗人的孤独之情跃然纸上。这样,使用与诗的原意及诗境相符的语言, 译文传达了原诗浓厚的诗韵。
要译出原诗的意境, 使读者领略其诗味,不仅要求内容和风格的传达,也要求其形式的表现。我们知道诗歌之所以为诗,不在于说了什么,而在于怎样说,没有形似,神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冯庆华先生指出,诗的艺术形式, 主要是节奏问题, 韵律问题[4]。原诗的韵式为aaba, bbcb, ccdc, dddd,连锁抱韵,每行均为四音步抑扬格,采用英诗鲜见的一二四行押韵形式,每个诗节第三行的尾韵引出下一诗节的主韵,诗节与诗节之间犹如不间断的韵链,一韵套一韵,形成一种回环向前的运动感,使得此诗在音步、韵脚和节奏的安排上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夏先生的译文完全按照原文的韵式, 成功地使这种英文韵式在汉语诗歌中再现,结构紧凑和谐,丰富了诗作的音乐效果和感染力。
原文在韵式方面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大量使用头韵和行内韵, 但是汉语中没有这些押韵方法。卞之琳曾说过,译西方诗要亦步亦趋, 但是也可以做一些与原诗同样有规律的相应伸缩[5]。论文发表。论文发表。为了体现原诗的音乐效果,本译文用了叠韵、双声词和叠字。第一节第三行中“see me stopping”, see与me是行内韵, see 与stopping押头韵,译文用了“驻足”“此地”两对叠韵词来表达。第三节第一行“gives his harness”既有行内韵又有头韵, 译文用了叠字“朗朗”来表达。本节第三行译成“微风的拂吹”,“风”与“拂”声母相同,由此体现了本行中的头韵。在韵式不能与原诗达到对等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译入语的韵式,本译文可以算是在汉语中创造性地寻找原诗在韵律和节奏方面的对应物。
夏先生的译文在整体上看,既简洁明快又连贯自然, 在保持意境的契合与语言的优美的前提下,尽可能相似地再现了原诗的节奏和韵式, 读起来和原诗一样朗朗上口, 富于节奏和乐感,特别耐人寻味。
三、结语
意境是文学文本尤其是诗歌表达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也是人类精神认识的一个共性。译者在翻译文学文本时须着重把握,从而再现原文本的意境。刘重德教授指出文学翻译有两个视角:文学视角和语言学视角[6]。即除了要考虑音、形、意,还应传达原文本的审美特质,在意境上重塑乃至契合。正如奈达主张的“翻译是指用接受语( receptor language)复制原语( source language)信息的最近似的自然等值, 首先在意义方面, 其次在文体方面[7]”。译者在理解原文本时应感受文本表达的情感和描绘的生动画面,力图在翻译时跨越语言层面实现意境上质的飞跃,使译作再现原文本的意境美。
参考文献:
[1] McMichael,G. Anthologyof American Literature[M]. New York: Macmillan Publishing Co.,Inc. 1980.
[2] 林以亮.美国诗选[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89.
[3] 王秉钦.20世纪中国翻译思想史[M]. 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2] 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5.
[5] 卞之琳,叶水夫等.诗歌翻译问题[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89.
[6] 刘重德.文学翻译十讲[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7]Nida, E·A & Charles T.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 [M].E. J. Brill Leidon, 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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