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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飘荡的野鬼—《高兴》的游民文化视角解读

时间:2016-03-19  作者:刘历峰 王远舟

【摘要】关注城市边缘人真实生活的《高兴》蕴涵着深厚的文化意蕴。本文试图从游民文化视角探析这部小说,着重确认小说人物的游民身份,分析他们游民意识具有的反社会性。意在引起对游民问题的关注。
论文关键词:《高兴》,游民,游民意识

首先,我们来确认一下《高兴》中主要人物的游民身份。王学泰先生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这样定义“游民”:凡是脱离当时社会秩序的约束与庇护,游荡于城镇之间,没有固定的谋生手段,迫于生计,以出卖体力或脑力为主,也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活资料的人们,都可视为游民。

而是普通的在江湖里辗转讨生活的游民:棒棒、挑山工、路边卖早餐的、摆地摊卖书补鞋的、卖菜兜售水果的……今天,有些我们总称为“小摊小贩”,有些我们笼统地归在了“农民工”的名下。游民游民,主要在一个“游”字,有没有文化并非是决定因素。

这些有关游民的论述都和小说的人物相符。他们都是从农村来到西安城里,要么是城市的拾荒者,像刘高兴、五富、黄八;要么是城市中的性工作者,如孟纯夷;要么就是乞丐,像石热闹……总之,他们是游荡于城乡之间的边缘人,既脱离了农村又走不进城市。只是迫于生计进城出卖自己的体力、肉体甚至尊严。

一方面,我们从社会分层的体系来看他们的游民身份。社会学家自韦伯(Max Weber)以来比较强调从三个向度测量人们的社会地位:第一,财富地位或经济地位;第二,权利地位和政治地位;第三,社会声望地位。要说明小说中人物的游民地位,也可以从这三方面进行分析。

经济方面,城市里有两种截然分开的工资,报酬体系:一种是对有身份的人,对城市市民提供的,另一种则是提供给外来民工的,不仅比市民的要低的多,而且不能按照实现承诺的办到,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高兴和五富在咸阳工地上的遭遇就说明了这一点。他们吃住的条件都相当艰苦。他们吃的面只有一把盐,要么就啃发了霉的干馍。在居住区位上,他们大多住在居于城市的周边区域或城乡结合部。这些地方的生活条件差,但房租便宜。像小说中的主人公就住在一个叫池头村的城中村中的一个避背的巷子里,而且左邻右舍都是捡垃圾的同伴。

在政治地位上,由于我国从五十年代就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许多农民虽然已经流入城市,但他们的户口仍在家乡。这样就出现了一个特殊社会阶层:城市农民工阶层。也就是本文提到的游民。他们处于的边缘地位就是由于这种制度的排斥。小说中描述刘高兴为了替一个被车撞了的城市孩子打抱不平,趴在肇事车的挡风玻璃上,后被记者拍到见报。五富他们发现后,痩候评论,没有城市户口死了都不能火葬。可见,由于严格的制度导致了游民阶层的出现。

在社会声望方面,根据李强先生《农民工与中国社会分层》中的调查表,排在最后十位的都是这些游民从事的职业,小说中刘高兴们都是废品收购人员,位于倒数第三位。从声望调查表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他们处于城市职业声望的底层。小说中有一段刘高兴和一个酒店门卫的对话,尽管单位保安人员在城市职业声望表中位于倒数第八位,但对破烂刘高兴们也是看不起的。

另一方面,我们从小说主人公刘高兴来确定其游民身份。在中国,人们头脑中的“正统”农民形象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始终以家庭或家族为中心,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肯背井离乡。这显然与高兴的性格特征不相符合。高兴是个光棍汉,没有父母没有妻儿,文中只提到他有一个侄儿。他一心梦想做城里人,他的衣着、行为、思维方式、处世哲学都不同于一般农村人,一方面他以城里人的眼光鄙视乡下人,一直认为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尤其是和清风镇的人比,和五富比,他觉得自己有见识,高人一等。对于女人,他和五富有截然不同的审美观:五富强调女人要胖,胖奶胖屁股 ;他则要找能穿高跟尖头皮鞋的女人。对于憨笨的五富能早早娶了老婆生了娃,他竟然一直光棍,他运用精神胜利法,“因为我活该要做西安人!”。对于城里和乡下有些事物的叫法,高兴更有穷讲究。比如对于鸡爪的叫法。“我说:是凤爪,不是鸡爪。五富说:明明是鸡爪么,偏叫得那么中听?我说:到城里了就说城里话,是凤爪! ” 另一方面他又以乡下人的眼光鄙薄着城里人的生活习惯。作品开篇提到有个女记者在拍照,高兴非常讨厌那个记者,认为人家装嫩,三十多了还梳个齐刘海儿。高兴的这些性格特征与阿Q都是一脉相承的。

确认了小说中主人公的游民身份,我们再来分析他们的游民意识。根据王学泰先生的论述:游民由其生存环境逼出来的一股游民气,称之为“游民意识”。这种游民意识是强烈的反社会性,破坏欲,拉帮结派,做事不择手段,狠,残忍,有奶便是娘等等。游民从农民、流民中来,流氓和盗匪又正是游民中的极端分子。“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这个道理,虽然人们谈得少了,但它还是万古长新的道理。

从作者贾平凹来说,他已经深刻的意识到这种游民意识,他坦言自己在城市生活了几十年,但骨子里还是个农民。“我不否认自己是‘城里人’,我也说过从内心深处厌恶城市,仇恨城市。对于城市的厌恶和仇恨是每一个从农村来到城市的人最初的普遍情绪,这或许是农民意识使然,随着在城市里生活得长久,这种情绪才会慢慢退去。我承认我内心深处有农民意识的东西,这种意识平常倒还不那么明显,当我接触到那些在城市里拾破烂的来自农村的拾荒者,写到‘刘高兴’,自然而然我就开始随着‘刘高兴’们的眼光去看问题了。我前面也说了,整个写作过程,‘刘高兴’在影响着我,之后我也在影响‘刘高兴’。”作者在后记中提到,写《高兴》的过程中之所以先后改了五次,甚至烧掉已经写好的十几万字,主要是心态问题。这些拾破烂的农民大多是仇恨城市的,他们会抱怨自己的困苦。“写完《高兴》,我暂时不再想写这方面的小说了。我最近老在思考一个问题,想想就感到很害怕。这些进城打工的农民虽然面临很多问题,但还不算太令人忧心忡忡,我最担心的是这些农民工的孩子们,这些孩子自小跟随父母进了城,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身上并没有父辈的那些优点,如勤劳、厚道、善良,还有责任心,他们在城市里却染上了城市的不良习气,越发容易仇恨,使强用恨,散漫,缺乏责任心和宽厚。这可能要毁了两三代人啊!”

贾平凹的这些担忧都源于认识到游民意识强烈的反社会性,这里所说的反社会性,是指反对当时占主流地位的社会秩序。如果社会秩序出现了当时人们公认的极不公正的现象,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习惯于遵守社会秩序的人们也会勇敢地起来用暴力的手段反抗和破坏既定的社会秩序,有时在反对旧的社会秩序的同时,还向往或力图建立一个全新的更合理的社会秩序。这种反社会的行为不仅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而且还会受到历史的肯定。王学泰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一书中是把它作为中性概念来使用的。游民是被主流社会抛出的一群,他们一无所有,谋生艰难,又受到“四民”的歧视,甚至被驱来赶去,没有安身立命之地。因此,他们反抗主流社会和既定的社会秩序几乎是必然的。他们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意识到,只有在剧烈的社会冲突中才会改变现有的一切。他们不理会秩序,欢迎冲突,甚至欢迎剧烈的社会冲突和社会动乱。小说多处体现出刘高兴们的反社会性。

小说开篇写刘高兴带五富进城,当他们去池头村以后,看着池头村的楼房五富说:“这楼坍得下来?”“坍下来就好了,都是农民,他们就能盖这么多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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