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置换流程图
(2)房屋券形式。这置换方式针对对象主要是那些有能力也有意愿转为城市居民的农民。这些农民也许早已经脱离农村,在城镇谋生,与农村关系微乎其微,但由于我国的户籍制度等原因,仍是农村户口,而且在农村留有宅基地。对于这类群体,若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就可通过宅基地置换城市经济适用房或商品房。置换的具体方法和“住房券”交易制度大体相同:确定拆迁补偿方案后,根据原宅基地合法建筑物补偿总价与新建基地安置价的比值,村民以“房屋券”的形式拆算。这种“房屋券”可用于冲抵在城市购买住房资金。同时规定,拥有“房屋券”的农民在购置经济适用房时有优先权,保障农民权益。而且这类群体可享有城市户口和社保基金。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城市的吸引力,大部分人都愿意进城,可很多人却没有在城市的生存能力,必须对他们的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他们不会因为短视行为而导致在城市生活举步维艰。
4.对重庆城郊“退宅基地”进城农民所留下的宅基地所有权变更。
坚持保护耕地的原则,对于“退地”进城农民所留下的宅基地,转变为国有建设性用地,或者通过农村国土整治转变为国有耕地,土地性质依然是农业用地。具体机制设计如下:
(1)对于建有住房的宅基地的退出。在“退地”的同时连同住房一并退出,也可进行单纯的宅基地的退出。政府用“住房券”置换农村的宅基地。闲置的宅基地农户可进行“地票”交易。
(2)对于已出租或已将住房作为资产进行投资的农户在退地时。政府也同样用“住房券”置换农村宅基地,而由宅基地和住房作为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归属国家。
(3)对在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对其进行市场估价折算成“住房券”。
(4)对“宅基证”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并由政府回收“宅基证”转换为“住房券”,即“以证换券”。
三、结语
在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紧张,农村宅基地的价值凸显出来。实行农村宅基地科学合理市场流转,可以缓解建设用地的压力,加快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而且可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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