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措施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改革开放正处在关键时期,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指出“上海过去是金融中心,是货币自由兑换的地方,今后也要这样搞。中国在金融方面取得国际地位,首先要靠上海”。1992年10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要“尽快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经济全球化和世界金融竞争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现代化发展全局的高度制定出的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国家战略,标志着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最终确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战略目标确立以来,在中央有关部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反复的酝酿和实践,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逐步由宏伟的战略构想变成清晰的战略规划,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步骤、阶段目标、突破方向、路径选择等逐渐明确。因此,一直以来上海获得了政策支持的优势。世界上,国际金融中心大多借助于政府推动而得以崛起,自发形成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后续发展也离不开恰当政府的政策支持。近代以来,曾有多个国家和城市提出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但最终成功的只是少数。中共“十四”大报告明确要在2010年把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自1992年开始,上海金融发展和全国其他省市一样,处在市场的雏形阶段,不仅金融机构的数量分布上总量很少,主要是刚从人民银行分支独立出来的专业性银行和一些中小金融机构,而且结构很不合理,金融活动主要集中在银行存贷款业务上,而证券保险业务尚处于孕育之中。另一方面,当时的金融资源配置仍从属于政府的宏观调节,很难想象这样的金融系统能够发挥多大市场融资和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中共“十四”大报告明确要在2010年把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在中央政府一系列重大政策的支持下,上海国内金融中心的框架已经形成。
2004年2月,根据中央对上海的战略定位,《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纲要》提出了“三步走”战略,以及要使上海首先成为投资、交易、开发人民币金融产品的中心的目标。2006年11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提出了量化目标,并提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要“以国家战略为统领、以增强集聚和辐射能力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监管为保障、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基础”,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金融实力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明确提出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上海要实现“四个率先”,大力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四个中心”的建设。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指出,要“适应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上海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今后一个阶段,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主要是突出“五个重点”、实现“一个聚焦”。突出“五个重点”,即是:积极发展金融市场,不断增强金融市场服务功能;支持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夯实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基础;集聚金融人才,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优化金融环境,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强化金融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实现“一个聚焦”,就是进一步聚焦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不断强化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具体措施是坚持“一个核心”和“两个重点”的基本思路,即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先行先试和完善金融环境为重点,不断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前上海已经逐步奠定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