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导读::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直接影响到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以及纳税数额,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将引用数据对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办法做出评价,借鉴美国和日本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方面政策,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改革趋势。。论文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指数化
 
 个人所得税是现代税收制度中重要的税种,除了具有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之外,还有实现纵向公平的功能。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采用分类所得税模式,虽然这种税收模式具有利于税源扣缴,征收管理简便,减少税收流失的优点,但相同收入的人若收入类别不同,就会产生税收负担不同的现象。 费用扣除作为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充分考虑到不同纳税人的具体状况指数化,设计扣除项目,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能够起到较强的作用。各国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情况,设计扣除标准以符合居民基本生活需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不断加大,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我国社会公平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税前费用扣除再次成为讨论的焦点。但并不是简单的提高税前费用扣除数额就可以达到促进社会公平的目的。如何调整才能更好的实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本文将简单介绍美国和日本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方法,借鉴其在费用扣除方面的优势,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讨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趋势。 一、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办法的评价 从微观上说,现行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以个人为纳税主体,采用统一的费用扣除数额,对纳税人的实际经济负担没有充分考虑。但纳税人的个体差异是相当大的,主要体现为家庭状况千差万别:子女的教育费用、婚姻状况的不同、赡养老人的多寡等,而个人所得税法费用扣除制度没有根据纳税人的这些具体情况,设置不同的费用扣除项目,使得相同工资收入的纳税人交纳相同的税款,造成税收负担的不同,有悖于税收的“纵向公平”原则。 从宏观层面上分析,笔者通过对2007年度我国居民消费支出、人口总数和就业人口数计算,进行比较分析论文怎么写。 2007年全国城镇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水平为9997.47元,则月人均消费水平为833.12元。2007年全国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为1.7人,则平均每一就业者的月负担就为1416.3元指数化,小于2000元的税前扣除额,说明从全国平均的角度来看,2000元费用扣除标准应该是合适的。但从各地区来看,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统一的免征额是否合理呢?我们使用2007年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基本经济数据,计算平均每一就业人口的月消费负担支出: 表-1:各省、市、自治区平均每一就业人口月负担消费情况   
    
        
            |     | 居民消费支出 (亿元) | 人口总数 (万人) | 就业人口数 (万人) | 平均每一就业人口负担的人口数 | 人均全年消费支出 | 平均每一就业人口月消费负担支出 |  
            | 北 京 | 3039.03 | 1633 | 1111.4 | 1.469317977 | 18610.1 | 2278.68 |  
            | 天 津 | 1309.24 | 1115 | 432.7 | 2.576843078 | 11742.06 | 2521.454 |  
            | 河 北 | 3951.08 | 6943 | 3567.2 | 1.946344472 | 5690.739 | 923.0115 |  
            | 山 西 | 1869.59 | 3393 | 1550.1 | 2.188891039 | 5510.139 | 1005.091 |  
            | 内蒙古 | 1693.96 | 2405 | 1081.5 | 2.223763292 | 7043.493 | 1305.255 |  
            | 辽 宁 | 3423.38 | 4298 | 2071.3 | 2.075025346 | 7965.054 | 1377.307 |  
            | 吉 林 | 1819.80 | 2730 | 1096.2 | 2.490421456 | 6665.934 | 1383.415 |  
            | 黑龙江 | 2288.69 | 3824 | 1659.9 | 2.303753238 | 5985.068 | 1149.01 |  
            | 上 海 | 4455.52 | 1858 | 876.6 | 2.119552818 | 23980.19 | 4235.607 |  
            | 江 苏 | 7328.19 | 7625 | 4193.2 | 1.8184203 | 9610.741 | 1456.364 |  
            | 浙 江 | 6309.51 | 5060 | 3615.4 | 1.399568512 | 12469.39 | 1454.313 |  
            | 安 徽 | 3226.91 | 6118 | 3597.6 | 1.700578163 | 5274.452 | 747.4682 |  
            | 福 建 | 3131.13 | 3581 | 1998.9 | 1.791485317 | 8743.731 | 1305.355 |  
            | 江 西 | 2047.13 | 4368 | 2195.6 | 1.989433412 | 4686.653 | 776.982 |  
            | 山 东 | 7540.85 | 9367 | 5262.2 | 1.78005397 | 8050.443 | 1194.185 |  
            | 河 南 | 4820.00 | 9360 | 5772.7 | 1.621424983 | 5149.573 | 695.8038 |  
            | 湖 北 | 3709.69 | 5699 | 2763.0 | 2.062613102 | 6509.37 | 1118.859 |  
            | 湖 南 | 3961.61 | 6355 | 3749.3 | 1.694983064 | 6233.847 | 880.5221 |  
            | 广 东 | 11873.01 | 9449 | 5292.8 | 1.785255441 | 12565.36 | 1869.365 |  
            | 广 西 | 2365.63 | 4768 | 2759.6 | 1.727786636 | 4961.472 | 714.3638 |  
            | 海 南 | 466.65 | 845 | 414.8 | 2.037126326 | 5522.485 | 937.5 |  
            | 重 庆 | 1840.40 | 2816 | 1789.5 | 1.573623917 | 6535.511 | 857.0364 |  
            | 四 川 | 4285.21 | 8127 | 4778.6 | 1.70070732 | 5272.807 | 747.2917 |  
            | 贵 州 | 1608.75 | 3762 | 2283.0 | 1.6478318 | 4276.316 | 587.2208 |  
            | 云 南 | 2048.36 | 4514 | 2600.8 | 1.735619809 | 4537.794 | 656.3237 |  
            | 西 藏 | 90.84 | 284 | 153.7 | 1.847755368 | 3198.592 | 492.5179 |  
            | 陕 西 | 1972.66 | 3748 | 1922.0 | 1.950052029 | 5263.234 | 855.2983 |  
            | 甘 肃 | 1116.31 | 2617 | 1374.4 | 1.904103609 | 4265.609 | 676.8469 |  
            | 青 海 | 273.64 | 552 | 276.3 | 1.997828447 | 4957.246 | 825.3107 |  
            | 宁 夏 | 353.04 | 610 | 309.5 | 1.97092084 | 5787.541 | 950.5654 |  
            | 新 疆 | 1013.48 | 2095 | 800.8 | 2.616133866 | 4837.613 | 1054.654 |  注: 表-1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2008年统计年鉴 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北京、天津、上海三省市在2007年时,每一就业人员的月消费负担支出就已远超过2000元,而江西、河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市、自治区,每一就业人口的月消费负担支出还不足1000元,最低的西藏自治区的月消费负担率还不足500元。 无论是从微观层面还是宏观层面,我们都可以看出,现行的统一费用扣除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不能很好地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并且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每年的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也在不断的变化,如图所示: 图-1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比较 注: 图-1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2009年统计年鉴 显然固定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也已经不能满足这样的变化。那么应该如何改革才能使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更好的实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呢?笔者将以美国和日本为例,介绍其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方面的做法。 二、美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概述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是世界公认的较完备的个人所得税制,其课税模式为综合制。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对自己本纳税年度的收入进行申报,并根据费用扣除标准,从应纳税总所得中扣除,将纳税申报表格交与税务机关审核并缴纳税款。为了保证税收负担的公平指数化,实现不同纳税人由于个人情况的差异缴纳不同的税额,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在费用扣除方面,项目设置细致,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并根据当年通货膨胀率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使纳税人不会因为经济的膨胀或紧缩,增加或减少税收负担。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应税所得额=调整后总所得-个人免征额-标准扣除(分项扣除) 调整后的总所得等于全部来源的所得减去不予计列的所得。全部来源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收入,佣金、奖金、附加福利收入、实物收入、失业补偿金、银行存款及债券利息、股息、已实现的资本利得、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非公司的经营利润、公司养老金及退休津贴。不予计列的所得包括赠与、遗产、奖学金、死亡抚恤金、雇主提供的福利,雇主退还给雇员的经营费(餐费、娱乐费、汽车费、旅行费用、业务礼品、教育费、律师费)、搬迁费、对个人人身伤害的付款,健康保险的支出。 个人免征额是指纳税人从调整后的总所得中扣除的固定数额,这种扣除可以是为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如果是联合申报),也可以是为符合条件的抚养人进行扣除。符合条件的抚养人包括年龄在19岁以下的孩子(如果接受教育可到24岁),儿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亲属。这些接受抚养者必须拥有社会保障号码,并与纳税人一起生活至少半个纳税年度,且依赖纳税人的资助生活。2010年每位接受抚养者的免征额为3650美元。 纳税人既可以按照标准扣除也可以按分项扣除,一般取其数额最高者。 标准扣除额取决于纳税人的申报身份。根据每类申报身份依法确定扣除的数额。由于费用受通货膨胀的影响,所以标准扣除额每年根据通货膨胀上调。下表为2010年的标准扣除额: 申报身份扣除标准 已婚联合申报$11,400 户主$8,400 单身纳税人$5,700 已婚单独申报$5,700 纳税人除了有常规的标准扣除外,纳税人是盲人或年满65岁,还可获得额外的标准扣除。盲人或年满65岁的单身纳税人的额外标准扣除2010年是1100美元;已婚纳税者和鳏夫或者寡妇的额外扣除额是1400美元。 分项扣除是指个人可以把某些个人支出作为从调整后总所得中扣除的项目扣除,以替代标准扣除。也就是纳税人的可扣除额超过他们的标准扣除额时指数化,他们可以进行分项扣除。在允许扣除特定的个人支出时,规定将扣除限于超过纳税人调整后总所得的一定比例的数额论文怎么写。超过限额的部分可以扣除。 三、日本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的税前费用扣除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采用的是分类综合制。这种制度与美国等国家的综合课税制度最大的区别在于,先根据纳税人的各项特定所得先征收一定比例的分类所得税,然后再综合纳税人的全年各项所得额,如果达到了一定课税额度标准,就使用统一的累进税率课以综合所得税,并扣除掉以前已经交过的分类税收,多退少补。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同样在扣除项目上设计细致,涵盖子女家属抚养,医疗、捐赠等等方面,以实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总的来说,分为两类扣除:一类是对人的扣除,一类是对事的扣除。对人的扣除,其主要目的在于照顾低收入者的生活需要,具体地又分成基础扣除、配偶扣除、扶养扣除、残疾扣除和老人扣除等。对事的扣除,主要针对是为了应对某些突发事件。如社会保险费的扣除,日本的社会保障采用的是收费制,为了鼓励和支持社会保障制度,对个人所交纳的政府等公共部门的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可以全额从综合课税所得中扣除。具体标准如下: 居民应就下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①利息所得;②股息所得;③不动产所得;④经营所得;⑤工薪所得;⑥转让所得;⑦偶然所得;⑧山林所得;⑨退休所得;⑩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因基本生活扣除额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变化,个人扣除项目包括: ①基本生活扣除。日本永久性居民纳税人和非永久性居民纳税人均可享受基本生活扣除指数化,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为 38万日元。②配偶扣除。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为38万日元。年龄超过70岁的老人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为48万日元。③抚养扣除。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为38万日元,个人居民税为33万日元。特定抚养家属年龄在16岁至23岁之间,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为63万日元。年龄超过70岁的老人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为48万日元。④医疗费扣除。最高限额为200万日元 。⑤社会保险费扣除。按照家庭构成扣除标准不同:独身为11.4万日元,夫妇为22万日元,夫妇加1个孩子的家庭为22万日元,2个孩子的家庭为38.4万日元(有一个子女不满16岁)28.3万日元。⑥人寿保险费扣除。最高限额为10万日元。⑦损害保险费扣除论文怎么写。最高限额为1.5万日元。⑧捐赠款扣除。计算公式为:特定捐赠款合计金额-10000日元,或者,(年收入金额×25%)-10000日元,其中较少金额作为扣除标准。9残疾人扣除。扣除标准为27万日元。10老年扣除。扣除标准为50万日元。11鳏寡扣除。扣除标准为27万日元。1216岁至22岁的抚养子女扣除。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为25万日元,个人居民税为12万日元。13小企业互助款扣除。扣除标准为实际支付的全部金额。14各种损失扣除。计算公式为:(灾害损失金额+关联支出金额)-年收入金额×10%,或者,灾害关联支出金额-5万日元,其中较多金额者作为扣除标准。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