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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Ⅲ》:金融监管重点变化及对银行业的影响

时间:2012-03-14  作者:秩名
  《巴塞尔协议Ⅲ》是近年来针对银行监管领域最大规模的改革。巴塞尔委员会主席魏霖克表示:“更严格的资本金定义、更高的最低资本金要求,以及引进的新资本缓冲,综合确保了银行能更好地承受经济与金融压力,从而维持经济增长。”各国中央银行和监管部门希望这些改革能促使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同时确保银行持有足够储备金,能不依靠政府救助而独立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毋庸讳言,对商业银行各项安全指标的大幅提升,意味着经历了金融危机的洗礼之后,全球银行业的监管迎来了《巴塞尔协议Ⅲ》的新时代,即在银行业监管的核心价值观的选择上,安全性远远超过效益性。

三、资本监管新规突出强调了加强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通过杠杆化运作和期限转换完成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对接,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客观上存在着流动性风险。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中,国际主要金融市场都出现了流动性危机,国际社会在此次金融危机的反思中认识到,流动性监管应成为银行业监管最需要强化的领域之一。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全球并不存在一个统一协调的银行业流动性监管标准,而流动性的瞬间消失却成为金融危机留给全球金融界的重要挑战课题之一。[3] 《巴塞尔协议Ⅲ》明确提出了两大流动性监管指标和四个方面的监测工具,其中,两大流动性监管指标是未来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核心。

(一)两大流动性监管指标

第一个流动性监管指标是流动性覆盖比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LCR),指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与未来30天的资金净流出量之比,即流动性覆盖比率(LCR)=流动性监管金融论文,该比率的标准是不低于100%,即高流动性资产至少应该等于估算的资金净流出量,或者说,未来30天的资金净流出量小于0。设置流动性覆盖比率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银行短期流动性来应对突发的流动性中断情况,提高商业银行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的能力,确保它们有充足的高质量流动资产来渡过持续一个月的高压情境中国论文下载中心。一般认为,如果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足以支撑30天时间,届时中央银行、存款保险公司等监管部门能有足够的时间对其采取救助或其他处置行动,从而使这家银行的问题得到有序处理。

第二个流动性监管指标是净稳定融资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NSFR),指可用的稳定资金与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之比,即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流动性监管,该比率的标准是应大于100%。引入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作为监管指标,要求银行一年以内可用的稳定资金大于需要的稳定资金,通过这个指标反映银行资产与负债的匹配程度,旨在鼓励银行通过结构调整减少短期融资的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特别是用于确保投资类产品、表外风险敞口、证券化资产以及其他业务的融资具有与它们流动性风险状况相匹配的稳定资金来源,防止银行在市场繁荣、流动性充裕时期过度依赖批发性融资,以提高商业银行在更长期内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4]

流动性危机历来是导致银行挤兑和破产的直接原因,《巴塞尔协议Ⅲ》规定的这两个衡量流动性风险的新指标,将使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成为银行监管的新重点。引入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可以加强银行短期流动性管理,避免出现流动性危机。对于LCR的压力情境,巴塞尔委员会的假设包括一家商业银行的公共信用评级大幅下降、存款部分流失、无担保批发融资渠道干涸、有担保融资工具大幅折价、衍生品追缴保证金上升,以及合约性和非合约性表外风险敞口的大量提取。而对于优质流动性资产,巴塞尔委员会规定最好是符合中央银行政策工具抵押品的资格,以及能够在二级市场上及时变现的其他资产,主要包括现金、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政府债券、公共实体、国际金融机构等发行或担保的债券等。《巴塞尔协议Ⅲ》提出,对LCR的观察期将从2011年开始,2015年1月1日正式引入。

引入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则可鼓励银行减少短期融资的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提高监管措施的有效性。巴塞尔委员会对稳定资金的定义是预计在持续压力情境下,银行在一年之内都可以依赖的股本和债务融资数量。巴塞尔委员会指出,可用的稳定资金包括银行的资本、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优先股、实际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负债以及其它预计在压力情境下仍将保持稳定的活期或定期存款。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操作以外提供的借贷工具(如再贴现、再贷款等)不包括在稳定融资渠道中。NSFR经过修正后,将在2018年1月1日确定一个最低标准。

(二)四个方面的流动性监测工具

《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的流动性监测工具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合同期限错配、融资集中度、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和与市场有关的监测工具。

合同期限错配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合同约定的资金流入和流出之间的差额。假定所有现金流都在约定的时间内发生,则这些到期日差额就显示了银行在特定时间跨度内需要补充的流动性总量。该指标要求商业银行将表内外所有项目中按合同约定的现金及证券流入和流出,按其各自的到期日对应列入指定的时间段内,目的是作为分析银行对于期限错配的依赖程度的基础,应基于审慎合理的原则。该指标旨在帮助银行监管部门发现商业银行在现有合同下对期限转换的依赖程度。

融资集中度是分别从三个角度进行衡量的:第一个是从交易对手角度进行衡量,即从单个重要交易对手(提供的资金量超过银行总负债1%)所吸收的负债资金与银行资产负债表总量之比;第二个是从金融工具角度进行衡量,即通过单个重要产品或工具(超过银行总负债1%的产品或工具)所吸收的负债资金量与银行资产负债表总量之比;第三个是从币种角度进行衡量,即每种重要货币(超过银行总负债1%的货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清单。设置融资集中度指标的目的,旨在识别商业银行比较重要的批发融资来源,促使商业银行融资来源的多元化。[5]

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是指银行可以用来在二级市场进行抵押融资和/或被中央银行接受作为借款担保品的、无变现障碍的资产。设置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指标,旨在增加商业银行可进行抵押融资、以及可随时变现的资产,从而使商业银行可随时在市场上得到补充融资,以缓解其流动性紧张状况。

与市场有关的监测工具是指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商品市场,以及与某些与特定产品有关的证券化产品指数、信用违约掉期等在内的即时高频市场数据,这些数据可作为商业银行存在潜在流动性困难的早期预警。设置与市场有关的监测工具,旨在加强银行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市场中各子市场信息的关注和监测,以便及时获得市场流动性危机的预警信号。

《巴塞尔协议Ⅲ》将流动性监管提升到与资本监管同等重要的地位,表明商业银行必要的流动性与最低资本要求一样,对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具有无可争议的重要性,因而成为国际金融业监管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巴塞尔协议Ⅲ》对各项流动性监管指标均提供了清晰的计算公式,对于加权计算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系数也明确给出了相应的赋值边界,显示出巴塞尔委员会力求使流动性监管指标具有可计量、可操作性和可监管性。

四、《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对银行业的影响

资本监管新规的颁布和实施将对国际银行业产生广泛的影响。当然,由于各国商业银行的状况不一样,所产生的影响会有所差别。

美国是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策源地,危机发生后,银行资产遭受重大损失,为了增强银行的稳健性,美国各大商业银行在应对危机过程中通过各种渠道补充了资本金。但是,即便是经过了2009年的压力测试,美国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目前也只有4%。摩根士丹利的分析报告认为,如果按照一级资本的最新定义,包括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在内的美国排名前30家的大银行均面临着不同程度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对于美国银行业来说,由于《巴塞尔协议Ⅲ》要求商业银行增加资本、缩小资产负债表规模并放弃那些高风险业务,银行将不得不将更多盈利留作储备,银行的利润空间势必受到压缩。此外,对于企业和居民而言,《巴塞尔协议Ⅲ》将会提高存款利率,增加贷款成本和减少可贷资金数量,这势必抑制美国金融市场中本不充足的流动性。以上两种力量的联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美国经济的复苏。

与美国银行业相比,欧洲银行业由于其监管规则宽松,在金融危机后没有进行大规模的资本补充,因而将面临着巨大的资本补充要求。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受到严重冲击的那些大型银行,如德意志银行、爱尔兰联合银行、爱尔兰银行和奥地利第一储蓄银行等,按照《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都将陷入资本充足率不足的状态。据权威部门估算,欧洲银行业未来10年需要筹集数千亿美元的新资本。[6] 不过,《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期限长达8年,有充分的缓冲时间,因此短期内对于欧洲金融市场的冲击不会过于明显。

由于一级资本充足率普遍高于欧美同行,亚洲银行业所受《巴塞尔协议Ⅲ》的冲击可能较小。根据麦格理亚洲金融研究部的研究报告,除非需要进行大规模并购,否则日本任何银行目前都不需要因《巴塞尔协议Ⅲ》的新要求而筹资。与此同时,韩国金融监督院发表报告称,巴塞尔银行资本监管新规对其国内银行的影响十分有限。[7]

由于我国银行业的安全性指标目前远高于欧美银行,《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对我国银行业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由于此前银监会一直高度重视资本监管,多次提高监管指标,特别是最近几年来,要求商业银行在最低资本充足率8%基础上,还要计提逆周期附加资本和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规定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同时,要求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达到150%以上,并且开始引进动态拨备和杠杆率,作为资本监管的重要补充。据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0年6月末,全部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已上升到11.1%,拨备覆盖率也增长至186%。因此金融论文,《巴塞尔协议Ⅲ》在提高资本充足率标准方面不会对我国的银行业构成重大影响。当然,如果银监会在国际资本监管新规之上再制定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并提高不良资产的拨备计提水平,我国银行业也需要在未来的一段时间进行相应的资本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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