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无差别平衡点在企业纳税筹划中的应用。无差别平衡点在税收筹划中主要用于在不违反税收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找出两种方案的无差别平衡点,选择合理税率及税种,达到为企业节税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如果企业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由设计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而发生的,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这种行为就是混合销售。 对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办法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这里所谓“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逾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不到50%。这就给纳税人提供了纳税筹划的空间,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缴纳低税负税种的目的。
 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时,主要是对比一下增值税和营业税税负的高低,选择低税负的税种,这可以通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来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计税原理: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销售额*增值率=销售额*(1-增值率)
 进项税额=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营业税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5%或3%)
 
 根据上述公式,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增值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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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纳税人税率(%) | 营业税纳税人税率(%) |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  
            | 17 | 5 | 34.41 |  
            | 17 | 3 | 20.65 |  
            | 13 | 5 | 43.46 |  
            | 13 | 3 | 26.08 |    企业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是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税务机关确定的,所以,希望通过混合销售的纳税筹划来节税,前提条件必须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从两种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来看,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的计算是以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而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税是以全部收入作为计税基础。在销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增值率的大小。一般来说,对于增值率高的企业,适于作营业税纳税人;反之,则选择做增值税纳税人税负会较轻。论文大全。在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
 无差别平衡点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有着广泛的应用,掌握其基本原理及方法,进行分析判别,对企业经营决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主要参文献:
 1、韩两智,折旧方法对盈亏平衡点的影响,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3.01
 2、元凤江,多种盈亏平衡点最优解的确定,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1.03
 3、王军,李英慧,动态盈亏平衡分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报,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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