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采用合理的方法,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有利于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有利于为科学地制定和实施固定资产更新计划提供依据,有利于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同时我国目前正在进行事业单位的改革,国家提倡、鼓励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除少数公益性事业单位)都要逐步转为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要求,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因此,事业单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适应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有利于“事转企”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工作的衔接。
4、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调动单位领导加强固定资产宏观调控的积极性。
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会使得某些单位领导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形成一些错误认识,一方面思想上没有使用年限、新旧程度的概念,随意处置固定资产,新购买不久的资产可能因为个人不喜欢而提前报废或处置,也可能为了体现业绩,故意保持账面上足够的资产数额,而对超过正常使用年限,已无使用价值或早已尸骨无存的资产迟迟不予报废。另一方面容易产生一种惰性,因账面上的资产有足够的数额而沾沾自喜,从而不认真履行“加强资产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不利于调动单位领导加强资产管理的积极性。
与固定资产相对应的固定基金在会计报表上反映为“净资产”,而“净资产”反映的才是单位真正拥有的权益,是考核各单位履行资产受托管理责任,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重要指标,是上级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做出宏观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就造成会计报表上反映的单位资产和净资产都是虚增了的数字,宏观管理决策失去了坚实的信息基础,不利于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
二、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一些建议
1、提高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沙发、电话机等简易办公家具设备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目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显得过于偏低。而与其他固定资产比较而言,这类物品易损易坏,更换比较频繁,核算与管理的工作量大。这样相对于其他价值较高的设备而言,这种简易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使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宽,而过宽的核算范围就会带来固定资产统计不准确。因此,应当考虑将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和管理,同时,应当提高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
2、增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核算
为了正确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净值并真实、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以及盈余情况,我们可以借鉴现行企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制度,取消“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增设“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购置固定资产时,不必按照资金的来源列支,可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计提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同时事业单位期末编制会计报表时,在“固定资产”项下单独设置“累计折旧”项目,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抵减项目。这样会计报表就能真实地反映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负债、净资产,为各方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真实准确有用的信息。
参考文献: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2、谭天福,<<建议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周顾宇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 财务与会计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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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陶敏 <<也谈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帐务处理>> 财会月刊 1999
8、钟建明 <<行政事业单位也应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代写论文>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