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论文网! 识人者智,自知者明,通过生日认识自己! 生日公历:
网站地图 | Tags标签 | RSS
论文网 论文网8200余万篇毕业论文、各种论文格式和论文范文以及9千多种期刊杂志的论文征稿及论文投稿信息,是论文写作、论文投稿和论文发表的论文参考网站,也是科研人员论文检测和发表论文的理想平台。lunwenf@yeah.net。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科学 > 哲学论文

在华传教士整体对“条约保护”权态度上的变化_条约保护权-论文网

时间:2014-12-14  作者:曹传兰

论文摘要:西国传教士自1807年来华以后,逐步取得了中国政府对基督教的“条约保护”权。但是,随着在中国各地民教冲突的加剧,来华传教士整体对“条约保护”这一政策的态度渐渐发生了改变。本文以1877年、1890年这两次来华传教士全国性大会和庚子事变为依据,研究在华传教士整体对“条约保护”权的由“满心欢喜”到“怀疑”再到“深刻反思”这一态度转变的过程。
论文关键词:条约保护权,满心欢喜,怀疑,深刻反思

基督教自1807年由马礼逊传入中国后,伴随着列强对华侵略的一步步加深而逐步取得了中国政府对基督教的一系列保护权。而这些保护权又分别以条约的形式确定下来。第一次鸦片战争首先使通商口岸的外国侨民取得习教权、传教权和地产租赁权,然后取得华人习教权和教会的置产权,最后是列强取得教会和传教士在内地的传教权和置产权。第二次鸦片战争提供了教会势力扩大在华权利的机会。战争结束后,英、法、俄、美与清政府订立的《天津条约》都有传教特权的条款:“凡奉教之人”,“概听其便”;“安然入内地传教之人,地方官务厚待保护”;中国政府不仅对传教之人“矜恤保护”,对习教之人也“不可欺侮凌略”和“骚扰”;“自后凡有传授习学者,一体保护,其安分无过,中国官不得刻待禁阻”如果说这里还只是保护“安分传教习教之人”的话,那么到了1860年在《中法例鲸条约》中则取消了一切限制,该约第六款规定:“晓谕太下黎民,任各处军民人等传习天主教、会合讲道、建堂礼拜,且将滥行查拿者,予以应得处分。”;《天津条约》订立后,清政府禁教的底线被彻底催跨,基督教取得在华传教的完全自由。1870年,清政府又删去《大清律历》中的禁教条款,增加了保护传教和信教的新条款,传教权以国内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传教士和信徒自此受条约权利(治外法权)及国内法的双重保护。这便是来华传教士几十年来在中国逐步取得的条约保护权的经过。

在中国政府无奈的护教政策保护下,基督教会霸占房产土地,传教士和中国信徒良莠不齐,教徒挟洋人以自重乃及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事件屡有发生,而中国政府迫于压力只能保教遏民,因此,导致中国人民将强烈的仇外、排外情绪集中地发泄在传教士及信徒身上,进而引发一系列教案纷争,著名的有贵州教案、扬州教案、天津教案、马神甫教案等,最终酝酿成震惊中外的最大规模的仇外、排外运动——义和团运动。在这些不断发生的民教冲突中西国传教士才逐渐认识到自己集体行为的过失。以下是笔者分别从1877年、1890年传教士全国性大会和庚子事变这三个阶段评述传教士对“条约保护”政策态度的逐渐转变。

1877年大会意向:满心欢喜在1877年的传教士全国性大会上,针对中国政府对外国传教士及其中国信徒所提供的条约保护,几乎所有的传教士都持欢迎和支持的态度。会上各代表畅所欲言地发表他们的意见:来自杭州的陶锡祈说:“我认为‘条约保护’是很好的一件事,它不但能保护传教士合法安全地去内地传教,也能保护本地基督徒免受迫害”。杭州的另一位传教士慕阿德说:“条约将是我们占领新的传教领域的保障,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些条约的作用。”厦门地区的传教士打马字说:“在厦门地区我们已经受到很多中国政府优惠的条约保护。”来自北京的传教士艾约瑟说:“很感激上帝能让我们拥有这些条约。”来自香港的传教士嘉约翰说:“我是十分拥护条约条款的,我很高兴看到本地基督徒有条约保护的权利,我也认为传教士有责任维护这些条约的执行。”在整个1877年大会上没有听到任何反对或不赞成或取消条约保护的声音,几乎所有的传教士都十分赞美这种来自中国政府的权利保护。甚至他们还希望条约保护条款越多越好。他们苦恼的只是中国政府虽然提供了这些条款,但却经常得不到切实的贯彻和执行。

传教士陶锡祈根据他在中国传教的经历感慨,认为并不是中国人民对基督教不感兴趣,暗中作梗的是中国政府,是他们并不时时照章办事。

大会上,来自福州的传教士保灵说:一旦发生教徒被迫害事件而又得不到中国政府的切实保护时,福州的领事就拿出了他们的魄力。当他发现中国政府没有按条约规章办事时,他便向地方官府提出意见。若有必要,他便会施加道德舆论逼迫中国政府实行条约规定。其中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座属于本地基督徒的房子被烧毁,受害者本人反复申诉事情仍然得不到解决,后经过福州领事馆亲自出面交涉,终于补偿10000现金给这个受害者。该受害者甚至得到超过其原本价值的补偿。中国教徒只有经传教士的帮助去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时,才能得到中国政府的尊重。经过上面的案件后,有一次,一个中国官员造访保灵,带着一份美国领事的介绍信说以后如果有任何来自福州的传教士他都乐意看望,若是携夫人一道,也可以。当谈到外国人能否到内地去居住时,尽管对美条约中并没有附带这一条,但该官员并无立即否决。如在福建邵武,这样一个离福州市250米的偏僻小地方,美国传教士便已在此地初步打开局面,购买地产、建造教堂等,且传教士已在那里和平、安详地工作和生活着。无独有偶,传教士雷音百、香港的传教士嘉约翰也都有同感。

与会会员还一致认为,传教士不可以对中国基督教信徒所受到的迫害视而不见。他们必须向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这是任何一个基督教教徒的责任和义务。而且中国人之间发生争吵时,为了赢得这场争吵,辱骂、恐吓、帮派或家族械斗等所有的方式他们都会无所不用其极,这对于长期受“爱人如己”、“人家打你的左脸,你得伸出你的右脸也让人家打”的基督教信徒来说,处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就如同一只深陷于狼口中的羔羊,越是谦卑忍让,异教徒便会更加变本加厉得对待他们。

查看相关论文专题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上一篇论文:自由之悖论—黑格尔悲剧观视域下的《伊甸园》_悲剧的本质-论文网
下一篇论文:在行动中实现自我_存在-论文网
社会科学分类
职称论文 政治论文
小学音乐论文 音乐论文
音乐鉴赏论文 美术论文
社会实践论文 军事论文
马克思主义论文 职业生涯规划论文
职业规划论文 人文历史论文
法律论文 文学艺术论文
企业文化论文 旅游论文
体育论文 哲学论文
邓小平理论论文
相关哲学论文
    无相关信息
最新哲学论文
读者推荐的哲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