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属性为何能够用量来衡量呢?这涉及到社会浸合度的问题。所谓社会浸合度,是指处于执政地位的政党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影响程度。这个概念可以用来考量政党和国家政权的关系。换句话说,社会浸合度是用来表示执政党的社会职能的履行程度的。政党本身不用履行社会职能,但是一旦其取得了政权,就必须或多或少的履行社会职能。无产阶级政党代表的社会利益空前广泛,有直接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冲动,在其取得了政权以后,其社会浸合度必然高于所有资产阶级政党。
社会浸合度体现的是政党和社会的关系。之所以考察政党和社会的关系,是因为中国这种后发展的国家走了一条政党组织主导的现代化模式。[7]以往,社会学关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经济学关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治学则只关注政党与政府的关系,学界对政党与社会的关系关注较少。在辛亥革命失败以后,是政党将国家重新组织起来,并且由政党来推动社会发展。从时间上讲,政党是先于它所建立的国家的,这和西方国家恰好相反,西方国家的政党产生于国家的内部,产生于议会之中,而现代中国的一切国家机构都是由政党一手建构的。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代替国家政权行使社会职能,这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然具有非常高的社会浸合度。党和国家无论在社会属性还是社会职能上,都有高度的交叉重叠。这和前文所述的两种行为模式的交叉重叠实际上是一样的。
四、党政结构
“党政关系”这个词容易让人们产生误解,“关系”这个词容易使人联想到两个不同的主体,并且强调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这个词可能抹杀“党”和“政”在行为模式、属性以及职能上的交叉重合的特性。使人们以为“党”和“政”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是彼此排斥的两个主体,从而片面的主张“党政分开”,致使党的领导地位被弱化,影响社会稳定。使用“党政结构”一词能够比较准确的反映“党”和“政”之间的真实联系,强调“党”和“政”之间的交叉重合的关系,使人们正确理解中国共产党的高社会浸合度,避免片面的强调“党”对“政”的放权,是正确认识中国党政关系问题的现实选择。
“党政结构”的概念意味着人们意识到党和政府处在同一个系统当中,是紧紧缠绕在一起的两个组成部分,它们的行为模式、属性以及职能有着很强的相似性。如果把党政体系看成一个整体,那么“党”和“政”就是这个整体的两个不同的侧面,而不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党政结构”有利于统一人们对党政关系问题的认识,排除不必要的争论,促进中国的党政结构朝着合理化的方向发展。
由于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浸合度非常高,所以中国的党政结构呈现出高度的同质性。但是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党和政府无论在机构还是在职能上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从理论上讲,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国家职能与政府职能的差别,党在正常的政治秩序下只履行国家职能,即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宏观层面,而政府则履行政府职能,即负责实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执行法律和法规。党和政府的这种层次上的差别构成了党政结构中异质性的一面,也就是“党”和“政”在交叉重叠之外的部分。
五、党政结构合理化
既然“党政关系”的概念应该被摈弃,那么解决问题的思路就应该由“理顺党政关系”变为“调整党政结构”。调整党政结构的目标是党政结构合理化。调整党政结构,绝不是简单的做加减法,一味强调扩大政府的比例。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结构功能主义,因地制宜的采取措施,使得党政结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也在经历一个又一个经济周期,在经济高涨的时候,党政结构应该朝着偏向政府的方向调整,重点在于由政府进行依法规制,在经济低落的时候,党政结构应该朝着偏向党的方向调整,重点在于由党来领导政府实行宏观调控。比如在2008年下半年的世界经济危机过程中,中共中央就经济形势多次召开会议,分析经济形势,确定工作重点,部署各项任务,最后出台了四万亿人民币的投资计划用来拉动经济。在这个过程中,党中央对国民经济的宏观控制明显加强,政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宏观调控,出台各项政策和计划,集中力量办大事,以巨额投资扭转了经济运行的颓势。
党政结构的调整方向也要受到政治局势的影响。当政治局势比较平稳的时候,党政结构应该朝着偏向政府的方向调整,重点在于由政府来实施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当政治局势比较动荡的时候,党政结构应该朝着偏向党的方向调整,重点在于由党来领导政府履行政治统治职能。例如在战争时期,党必然会全面加强领导,其他职能会暂时让位于政治统治职能。
党政结构的调整绝不是单向的,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进行的,是一种灵活的调整,以此来适应外部环境,使得中国共产党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调整的过程中,党的社会浸合度会上下变化,有时会高一些,有时会低一些,社会浸合度高的时候,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程度就高,社会浸合度相对较低的时候,党对社会经济的主导程度就相对减弱,市场的力量会增强,社会组织的作用会更大。但是无论如何调整,党的领导地位是不会改变的,党对社会经济的主导权不会丧失。只有恰当的调整党政关系,才能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六、结语
实现从“理顺党政关系”到“调整党政结构”的过程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立场和基本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才能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不断解放思想,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包容性增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
[1] 田湘波:我国党政关系发展的五个阶段,《南方论丛》,2003年10月第三期。
[2] 朱光磊:《当代中国政府过程》,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52-55页。
[3] 刘润忠:试析结构功能主义及其社会理论,《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五期。
[4] 《列宁全集》第十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58页。
[5] 王沪宁:《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111页。
[6] 1958 年6 月开始,党委和政府对口设部,党中央成立了五个小组,直属政治局和书记处,分管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工作,直接包办了政府工作。
[7] 杨光斌:《制度变迁中的政党中心主义》,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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