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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赵氏孤儿》与《忠臣藏》看中日传统“家”制度

时间:2011-06-08  作者:秩名

论文导读::在《赵氏孤儿》中。而在《忠臣藏》中。中国的“家”制度与日本的“家”制度都产生于东方文化的共同背景下。
论文关键词:《赵氏孤儿》,《忠臣藏》,“家”制度
 

中国和日本都是东亚的农耕古国,“家”在农业生产中均起着重大作用,不仅是人的集合,也是具有传统思想、经济结构等因素的社会单位,与其扎根的文化背景、社会结构有着密切关联。

中国的“家”制度与日本的“家”制度都产生于东方文化的共同背景下,从宏观上粗略地看似乎类同,而从微观细致研究,却泾渭分明,正所谓“同是桃花两样红。元杂剧《赵氏孤儿》与歌舞伎《忠臣藏》虽同写食客或家臣出于忠义为故主复仇的悲剧故事,但却反映出各自民族文化中独特的传统“家”制度。

在《赵氏孤儿》中,纪君祥笔下闪耀着众多忠臣义士:赵家为奸人陷害惨遭灭门后,赵朔之妻公主将孤儿生下后便托付给程婴,自己追随先夫而去;大将军韩厥义字当先,放走程婴后饮剑自尽;公孙杵臼为掩护程婴与赵氏孤儿,触壁自尽;更可怜程婴为赵家后代舍弃自己不足半岁的亲生骨肉,并忍辱负重在屠府生活了二十年,等待孤儿长大成人,向他讲明真相。这些忠义之士为保护赵家血脉并让赵氏孤儿能亲手复仇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但他们都只是这场复仇行动的策划参与者,而真正的直接执行者要等二十年后赵家唯一的血亲赵氏孤儿长大成人。

而在《忠臣藏》中,首领大石是当时复仇行动的直接策划者和领导者,他与受害者浅野家并没有丝毫的直接血缘关系,其他武士也一样,他们仅是浅野忠诚的家臣人文历史论文,而他们却担当了整个复仇行动的直接执行者。四十七武士仅为了故有的主从关系而复仇,全然没有顾及自己的生存处境、名誉地位和家庭成员,甚至为了复仇事业牺牲了正义。

同样是复仇,两部戏剧中担当复仇直接执行者的人选却截然不同,《赵氏孤儿》中选择了赵氏家族的直系血缘人物——赵武,为家族平反昭雪、为国家铲除奸恶。虽然赵盾身边也有很多忠臣义士,像韩厥、公孙杵臼、还有程婴等人,但是他们要么身先已死,要么在忍耐、等待;他们都只是复仇行为的参与者不是直接执行者,这完全体现了中国式的“父仇子报”的封建思想意识。正如我国古代《礼记》中所述:“‘父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根据礼记注疏的解释,其大意是说:‘与杀父仇人在同一个天下活着为不孝,求而杀之乃止;对杀兄仇人的态度是相遇而不避我者则杀之;至于朋友的仇人,则不与其交友即可。’”[1]这样根据亲疏关系将报仇划出了等级,为长辈报仇的资格只有嫡系亲属具备。而与此相反,《忠臣藏》中为浅野复仇、甚至重整浅野家族的重担都是由家臣武士担当的,浅野的直系血缘亲属鲜少提及会计毕业论文范文。

这两部戏剧中的复仇直接执行者一个为血亲一个为家臣,身份地位相差悬殊,这正是中日两国传统“家”制度在文学作品中的一个缩影。

《赵氏孤儿》与《忠臣藏》都取材于历史事件,也同为东方复仇题材的悲剧作品,但在复仇直接执行者的人选问题上,体现出中日两国传统“家”的如下不同:

第一、中日两国对于“家”的成员的血缘关注度不同。

中国的“家”制度带有浓厚的父权制色彩。“家”是靠父系关系为纽带维系的,母亲一方的亲戚被称为“外戚”,父亲一方的亲戚属于“本宗”。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父权的确立,父系大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与氏族单位一体化后,家长即是族长,同祖同姓的血缘关系是维系父系家族的唯一纽带。阶级和国家形成后,在分封制下,氏族制度演变为家族——宗族制度。这种宗族制度始于夏朝,到周朝发展到鼎盛。如在西周时代,周天子就建立起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父权家长制的官僚体系,其中周天子是全国最大的宗族长,下设有诸侯、卿大夫、士与周天子之间既是政治上的君臣隶属关系,又是血缘上的大小宗族关系。可以说重视血缘关系是中国“家”制度最显著地特征。作为家长的祖父、父亲不仅在经济、法律、宗教等方面拥有特权,甚至握有决定家庭成员生死的大权。在“家”中依据血缘关系决定成员之间的尊卑、长幼、上下、亲疏。

而日本的“家”制度带有浓厚的母权制色彩。日本在大陆文明的影响下,迅速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产生了新的生产方式和国家行政体制,但在生活习俗、传统和民族心理方面的转换却比较缓慢,“家”制度亦是如此。日本在4世纪之前的母权制社会中,盛行一种叫做“妻问婚”(丈夫只是在晚上拜访妻子的家,并不一起居住)的婚姻制度。4世纪以后,母权制逐渐衰落,父权制开始出现。到7世纪的“大化改新”后,在中国文化的影响下人文历史论文,日本的父权制终于得到了较大发展,但妻问婚依然比较流行。13世纪庄园制度形成后,武士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得以巩固提高,迎娶婚逐渐开始流行,不过这种婚姻制度直到14世纪才真正普及。即便如此,母权制的影响依然存在,同族同姓的父系传承观念比较淡薄,日本人的血缘观念不如中国人强。

这也体现在中日两国的语言中。在中文里,与“血缘”相近的词语非常丰富,有诸如:“血胤”“血脉”“血系”“血统”“血亲”等,而日文中表达与“血缘”相似的日本固有名词,几乎只有“ちすじ(血筋)”。另一方面,中文中细致区分了亲族集团内部成员的称呼,如:与父母同辈的男性,区分为“叔”“伯”“舅”,而日文只有“おじ”;与父母同辈的女性,区分为“婶”“伯母”“姑”“姨”,而日文只有“おば”;同辈的男女间,亲生者称“姐”“妹”“兄”“弟”,非亲生者前面加上“表”“堂”,而日文中只有四种:“あね(姉)”“いもうと(妹)”“あに(兄)”“おとうと(弟)”。语言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生活的需要,日文中这类词语的贫乏,恰巧反映了实际生活中人们对之关注较少。

第二、中日两国在“家”的继承人选择方面不同。

在中国,强调血缘严守嫡长子继承制度,从家产的传承到传统的手工艺技术的继承,甚至连家族的复仇行动,也遵循着“父仇子报”的原则,不允许血亲之外的人染指。如果没有和“家”有直接血缘关系的男子,就意味着“家”的消亡会计毕业论文范文。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论传统还是现代,中国人最担心的都是绝后,最强调的都是家族成员的延续性。直至今天,人们仍恪守古训,将家族香火的延续放在首位,相比较而言,“家”作为经济共同体的作用只不过是用来延续家族血脉的经济工具。换而言之,在中国人心目中,家财是可多可少的,儿子是绝对不能没有的,即使倾家荡产也要诞下亲子,否则,再多的家产无人继承也是徒劳无用的。所以在《赵氏孤儿》中有资格为赵家报仇的只有血亲赵氏孤儿一个人,所以韩厥、程婴、公孙杵臼等义士不需要奋起反抗,只需要肯牺牲、够隐忍就行。

而在日本,由于血缘观念相对淡薄人文历史论文,人们更重视维护“家”作为经济共同体本身的利益,继承人的选择方面采取任人唯贤的原则,可以在亲子、养子,甚至臣下之间自由选择。日本东京大学中国文化研究专家沟口雄三教授曾指出:“比较日本和中国的‘家’,最大的不同在于中国是血统主义的,相对于此,日本则是家督主义。”[2] “家督”一词源于中国的《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日本人借用这个词语后,赋予了新的含义。即长子单独继承家和家业,与其他的兄弟姐妹是上下级的关系,虽然继承人首选长子,但并不局限于长子。为了使“家”这一实体更好的存续下去,常常会打破血缘关系,把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子、家臣、从者等收作养子,以一种模拟的血缘关系使“家”得以继承发展。所以在《忠臣藏》中当浅野家的血缘亲属不能维护家族荣誉完成复仇使命时,其家臣大石等四十七义士同样具有这样的资格、义务和责任。

综上所述,《赵氏孤儿》与《忠臣藏》两则文学作品虽都为复仇主题的悲剧,但在复仇直接执行者的选择上体现出中国式的血缘主义与日本式的家督主义。通过分析中日两国传统“家”制度的差异及形成原因,可以使我们更清楚的认识到中日两国在相似的东方文化的表象下,掩藏着的迥异的民族文化特色,更深层的理解两国文化的差异。对于这些差异,我们不仅要从自身的思维方式和文化框架来看待,更要考虑到对方的思维方式和文化框架,同时运用综合性与具体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以达到加深彼此间的了解、促进文化交流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东军.透过歌舞伎《忠臣藏》现象解读日本民族性格[J].日语学习与研究.2005(1):55
[2]沟口雄三.儒教与资本主义挂勾吗.当代[J].1989(34)
[3]王季思等.元杂剧选注[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
[4]服部幸男.仮名手本忠臣蔵[M]. 東京:白水社,1994
[5]周萍萍等.试论中日传统复仇文化——以《赵氏孤儿》与《忠臣藏》的比较分析为例[J].日语学习与研究.2008(1)
[6]肖传国.关于中日“家”的历史考察[J].日本学刊.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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