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注》第二十九章)”是以圣人不以言为主,则不违其常;不以名为常,则不离其真;不以为为事,则不败其性;不以执为制,则不失其原矣。”(《老子指略》)这里的圣人,深谙自然之性,对自然万物采取“因而不为”的方式,顺自然之性,不妄作、不妄为.那么,圣人对万事的因而不为,不仅是为了因势利导,执本息末,更是由于这种这种行为也是出自圣人自身的本性,也是圣人自身率性而为的产物。那么,圣人在这里,并不是刻意做出种种行为,这样的圣人,无疑是道家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王弼在《老子注》中对圣人内省修身功夫的重视.首先,他指出内修于己的重要性:“天下有道,知足知止,无求于外,各修其内而已。古语走马以治田粪也.贪欲无厌,不修其内,各求于外,故戎马生于郊也。”(《老子注》的四十六章)基于“无求于外”的修养方法,“各修其内”,就能够实现“知足”.知足的结果是天下的安定,即“戎马生于郊”。
其次,他强调的是'不争”的客观作用。自生与物争,不自生则物归也。”(《老子注》第七章)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注》第七十三章)很显然,这里所说的“自生”、“不争”都是手段,最终要达到的结果是“物归”、“天下莫能与之争”的客观结果.
最后,处下的处事态度的重要性.江海居大而处下,则百川流之;大国居大而处下,则天下流之,故曰大国(者)下流也.(《老子注》第六十一章)这种处下,是一种将自身置于他人之下的处世之方,如江海处下,可以汇聚百川,大国处下,可以使天下归顺.因此,为人的处下,可以达到物自归的结果。
综上可以看出,王弼所总结出的圣人内修的方法,都是以一种柔弱不争的姿态,以一种内求于己的方法,达到对外物的扩展,最终达到物自归的结果.这种内修、不争,作为一种手段,而不是自身即是目的,这里,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作为手段的柔弱处下、不争,实际上不是前面论述的圣人率性而为,恰是对自然本性的一种压抑和扭曲!同时,对物自归这种结果的追求,依然是儒家的理想追求.
这里,我们需要对王弼哲学中的“性”作出深层的概念细分。大致而言,王弼哲学中的性包含以下两个层面:一是人的自然本性,如耳、目、口、心的需要;二是作为统摄情,与情相对应的性,这个性基本上是可以约等于理性的。那么,这两个层面的性其实是不一致的。
这种不一致形成的深层原因,是王弼试图调和儒道关于有为与无为之间理论的差异. 老子把崇尚仁、义、礼、智道德规范看成是“无为”之德的丧失, 社会混乱的产物, 是“有为”。认为“大道废, 有仁义。智慧出, 有大伪。六亲不和, 有孝慈。国家昏乱, 有忠臣。”( 《老子》第十二章)主张的是绝圣弃智,摒除儒家所看重的忠孝礼义伦理观念的”无为”.而王弼也从”无为”出发,为达到的结果却是”有为”. “百行出, 殊类生, 圣人因其分散, 故为之立官长。”(《老子注》第
二十八章)从而达到“以善为师,不善为资,移风易俗,复使归于一也”的目的。这种目的的达成,是需要圣人通过一系列“立官长”、“移风易俗”等有为的行动来达到的。所以,王弼从无为出发,为有为找到了存在的合理性。
归根结底,王弼并没有意图推翻儒家思想,相反地,他提出“名教出于自然”的思想,正是为了给名教寻求合法的地位,因而,他所塑造的圣人,正是既有自然之性,也有名教之为的圣人。但是,将自然视为本、将名教视为末这样一个理论路径本身,就内在蕴含着对名教的一种轻视。从根本上说,名教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越名教而任自然”这种口号的提出,正是无可遏制的趋势。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