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老子注》中的性情关系
论文关键词:《老子注》,性情
一、王弼的圣人观与何晏圣人观的不同
何晏王弼同为正始时期的玄学开山之师,但他们在圣人的人格特征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对圣人是否'有情'之争上
何晏对圣人是否有情的论证,已无论著可寻,但是按照<三国志.魏书.钟会传>记载: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钟会等述之,弼与不同.”这里可以看出,何晏将圣人视为没有喜怒哀乐之人,认为圣人之所以高于常人,正是因为没有'常人之情',这种说法,也受到了钟会等人的赞同。何晏这里对圣人的认识,是和两汉时期以来对圣人的认识相一致的。董仲舒就将人分为三品:一为圣人之性,圣人少有情欲,不教而善;一为中民之性,中民虽有情欲,却可为善为恶,依赖于教化;三为斗筲之性,斗筲之性情欲过多,虽教化也难以为善,只能为恶。这里,何晏显然是同意董仲舒将“情”视为恶的这种理论预设的,因而认为圣人正是革除了这些常人之情的人。因此,他将圣人塑造成为了无喜怒哀乐之情、无血无肉的冰冷形象。
王弼对圣人的理解则全然不同,何邵的《王弼传》中说王弼认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而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从这段记载来看,王弼认为,圣人与常人一样,是有着喜怒哀乐之情的,因而,圣人也不可能对外物毫无反应。但圣人高于常人之处,在于圣人的“神明”,由于“神明茂”,因而圣人能够像常人一样感受外物的同时,“无累于物”,不为外物奴役自己的情感,因而给人以圣人对外物毫无反应的错觉。这段话应当是体现了王弼的圣人观的。王弼自己也明确以孔子遇颜回不能无乐,丧颜回不能无哀来论述圣人有情。这里可以看到王弼对两汉以来对“情”的认识的一种反动。不同于以往哲学家将“情”直接划入恶的范畴,在王弼这里,“情”至少是无善无恶的,只要不沉迷其中,圣人有情也不妨碍其成圣。这实质上是一种对自然人性的肯定和承认,相较于其他哲学家,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二、王弼性情观的理论基础
何晏对圣人的看法,因袭两汉哲学,也受到了当时名士们的一致追捧,那么,王弼何以破除何晏的成见,作出这样的理论创新呢?究其根源,应当是由于王弼哲学中对有无关系的认识所引导出来的。
王弼在《老子注》中很明确地提出了“以无为本”的观点。他提出:“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玄之又玄也。”(《老子注》第一章)“言无者,有之所以为利,皆赖无以为用。”(《老子注》第十一章) “万物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老子注》第三十八章)“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老子注》第四十章)“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老子注》第四十二章)这里,王弼对有无关系的论述,是和老子有着微妙区别的。老子对有无关系的论述,是一个宇宙生成论的顺序:“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第四十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二章)。对于老子来说,有无是有明确的时间顺序的,宇宙生成的过程是一个从无到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过程。无是万物生成的最后根源,是最高的存在,实际上是具有实体性质的。王弼则认为,无是万物的本原,但是,无又是存在于万有之中的,是通过有来体现的。有与无的关系,不是截然分化的,无是万有“所以然”的根据,是万有最后的根源;有、无并无时间先后,亦无空间区别, “‘无’不是在‘有’之先,与‘有’相对的某个实体, ‘有’也不是在‘无’之后,由‘无’分化生出的各个不同实体,而是本与末、体与用的关系。”(楼宇烈,《王弼集校释》前言)王弼的这种对有无关系的认识,,有效地沟通了有无,以无为本,显现为有,有又复归于无,如此循环往复,以至于无穷。
在这种以有为本,以无为末的理论框架下,王弼进一步提出了要“崇本息末”的方法论。所谓“崇本”,是指重视本的地位和作用,“息末”,则有止息之义,崇本息末,是将本放在首要位置,将末放在次要位置。但这绝不意味着对末的忽视。“以道治国则国平,以正治国则奇(兵)起也。以无事,则能取天下也。上章云,其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又不足以取天下也,故以正治国,则不足以取天下,而以奇用兵也。夫以道治国,崇本已息末;以正治国,立辟以攻末。本不立而末浅,民无所及,故必至于(以)奇用兵也。”(《老子注》第五十七章)“以光鑑其所以迷,不易光照求其隐匿也。所谓明道若昧也。此皆崇本以息末,不攻而使复之也。”(《老子注》第五十八章)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王弼“崇本息末”的目的绝对不是全盘否定掉“末”。他认为本是末的基础、根源,只有把握好了本,才能做到全面、无所执,才能把握好末。相反地,如果执着于末,则会造成“本不立而末浅”的恶果,最终造成末的丧失。这说明,王弼并不否定末的重要性,不认为末的实现与否无关紧要,恰恰相反,执好“本”的目的是为了“末”的更好实现。
性情关系的论述,体现的是王弼在圣人人格构建上的崇本息末思想。对于性,王弼认为:“夫耳、目、口、心,皆顺其性也。不顺性命,反以伤自然,故曰盲、聋、爽、狂也。”(《老子注》第十二章)“静则复命,故曰‘复命’也。复命则得性命之常。”(《老子注》第十六章)“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同而不可执也。”(《老子注》第二十九章)这里对性的论述,体现了以下几方面的看法:首先,对自然人性的承认和尊重,对于耳、目、口、心所存在的自然需求,应当予以满足,否则,就会对人造成伤害;其次,这种对自然本性的满足,仍然是秉承着崇本、守静的态度的,王弼认为对自然需求过度的满足,也是一种不顺性命,最终必然造成盲、聋、爽、狂这种对人的最终伤害。再次,性是根本的,从动静关系来看,性是静的,对人而言,性是内在于人的,对于万物而言,性就是一种自然本然。因而,圣人所为,正是“因其性”,不强求,不妄为。
从王弼对于情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王弼认为,情是一种人们对外部世界刺激的反应,无论是圣人还是常人,都会“应于物”,当圣人高于常人之处在于圣人“应于物而不累于物”。之所以不累于物,在于圣人“神明茂”,能够“体冲和以通无”。也就是说,圣人很好的把握了有无、体用的作用,在面对动态的、外部世界刺激引发的情时,以静态的、内在于己的性来统摄,从而,达到对情更好地把握。这实质上和“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庸》)是一致的。
三、王弼性情观中所存在的内在张力
王弼对圣人形象的塑造,实质上是他对儒道思想自觉融合的产物,可以说,他是从道家思想出发,得到的却是儒家思想的理论结论,因此,在论述的过程中,是充满理论张力的。
这种张力体现在圣人人格修养方面的率性与自修之间.王弼认为,“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除其所以迷,去其所以惑,故心不乱而物性自得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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