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用信息的价值增值
随着以微电子、计算机、通信、网络和软件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用信息管理、披露和共享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征信市场的发育和征信产业的发展,我国信用信息的获取、存储、处理、分析、加工和传递——开发和利用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1、为适应社会成员建立信用关系和保障信用交易的需要,组建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储蓄银行”,真实全面完整及时记录和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依法为信用交易各方提供查询服务(主要为信用经营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服务),小学德育论文网尽量消除信息不对称,尽早揭露交易前中后的风险疑难点,提前防范、及时补救和有效监督;同时也可重点通过与本单位信用交易有关的信用信息,如:交易规模、成本、财务等的深入分析,为企业和银行内部信用管理“号脉诊断”,逐步解决目前信用交易内外风险较大的市场难题。
2、健全征信法律法规,加强征信市场监管,整合和规范征信机构,分类统一信用评估评级技术标准,大力开发和制造各类高质量的征信产品(主要为信用保障的商账追讨、信用保险、保理和信用担保服务),满足市场交易不同层次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和保障商业交易、信贷交易、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各种信用交易的健康发展。
3、加强联合征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分散的信用信息系统化(征集储存),系统的信用信息社会化(处理传递),社会的信用信息功能化(分析加工),功能的信用信息效益化(开发利用)。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依法保护守信者权益,降低其信用交易成本,提高其信用交易效率;按规追究失信者责任,让其付出高昂的失信代价,受到应有的惩罚,发挥激励和威慑的影响力。
4、在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增设相应功能模块,通过对信用信息的统计汇总,测算行业、地区和全社会信用交易规模,从而为贯彻执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对全国和不同区域信用信息的系统监测和全面分析,不但能准确地把握市场和经济运行的脉搏,而且能为调整产业结构,缩小地区差距,做好“五个统筹”,实现社会总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实施国家宏观调控和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5、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的新形势,“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在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使我国的征信体系与国外征信体系对接,向海外扩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一方面为外商在国内市场投资和贸易服务;另一方面为内商对外投融资、扩大对外贸易、提高国际竞争力服务。 5/6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