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始伐时间同为7a的林分,各种强度间伐后林分经过4年生长,间伐强度 30%的林分平均胸径、树高、材径分别比间伐强度20%的林分提高4.7%、5.1%、13.6%,比间伐强度10%的林分提高16.0%、5.4%、37.1%。同样地,间伐强度20%的林分均胸径、树高、材径也分别比间伐强度10%的林分提高11.0%、0.2%、20.7%,比对照的林分大16.3%、10.5%、43.3%。间伐强度10%的林分平均胸径、树高、材径也比对照的林分提高5.0%、10.2%、18.8%。说明,对初植密度3000株/hm2的林分,在间伐强度10~30%的范围内,适当加大间伐强度对促进林木生长极为有利。
表2 不同始伐林龄、不同间伐强度林分生长量方差分析表
变异来源
自由度

胸径
树高

材积
平方和
均方
F 值
平方和
均 方
F 值
平方和
均方
F 值
区组间
2
2.895
1.447
8.039
0.303
0.152
1.137
0.0003
0.00015
6.068
A因素间
(间伐始期)
2
1.816
0.908
5.042*
1.363
0.682
5.108*
0.0004
0.00020
7.848**
B因素间
(间伐强度)
3
23.705
7.902
43.885**
4.560
1.520
11.394**
0.0030
0.00101
39.899**
A×B
6
1.268
0.211
1.174
0.809
0.135
1.011
0.0002
0.00003
1.299
误 差
22
3.961
0.180
2.935
0.133
0.0006
0.00003
总变异
35
33.645
9.971
0.0045
对不同始伐时间、不同间伐强度的各处理林分生长量进行双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表2),不同始伐林龄间的林分胸径、树高和材积达到显著或极显著差异水平,不同间伐强度间的林分胸径、树高和材积均达到极显著差异水平,但始伐林龄和间伐强度间的交互作用不显著,说明在本试验条件内,始伐林龄和间伐强度是独立对林分生长起作用。进一步对不同间伐强度间的各生长量进行差异性多重比较,结果表明(表3),有间伐的林分树高、胸径、材积均显著或极显著地高于不间伐林分,说明适当间伐是相当必要的。其中以间伐强度30%的林分树高、胸径、材积生长量为最高,显著或极显著地高于其它间伐强度的林分。
表3 不同间伐强度间生长量SSR多重比较表
间伐强度

胸 径
树 高
单株材积
均值/cm
5%显著水平
1%极显著水平
均值/m
5%显著水平
1%极显著水平
均值
/m3
5%显著水平
1%极显著水平
30%
14.15
a
A
8.62
a
A
0.0739
a
A
20%
13.50
b
B
8.53
ab
A
0.0673
b
A
10%
12.57
c
C
8.21
b
A
0.0571
c
B
不间伐
12.05
d
C
7.71
c
B
0.0501
d
C
可见,初植密度为3000株/hm2的林分,在7a生以后,林分郁闭度达0.9以上,适逢杉木处于速生生长期,林木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林木分化正在加剧,此时通过抚育间伐,降低了林分密度,增加了林内光照强度,扩大保留木的营养空间,使林分保持旺盛生长势头,这为培育杉木中大径材提供了可能性。试验表明尤其7a生间伐强度30%对林分的胸径、树高、材积的生长效应最明显。
2.2 实施不同始伐时间、不同间伐强度的杉木林达标情况
本试验地处福建省杉木一般产区,试验林为11年生,据省标关于各产区杉木速生丰产林生长量指标(下限值)为:中心产区D=12.1cm,H=9.7m,V=93.0m3/hm2,年生长8.45 m3/hm2;一般产区D=10.2cm,H=8.2m,V=70.5 m3/hm2,年生长6.41 m3/hm2;边缘产区D=9.8cm,H=7.6m,V=72.0 m3/hm2,年生长6.55 m3/hm2。将上述指标与表1数据进行比较可知,除了对照区的标准地平均胸径低于中心产区平均胸径外,其它标准地平均胸径均在中心产区胸径指标之上。从树高来看,各标准地平均树高均未达到中心产区平均树高水平,但都超过一般产区与边缘产区的指标。从年蓄积生长量来看,各标准地的年蓄积生长量均超过省标下限值,其中最高年生长量为15.67 m3/hm2(7a间伐、强度20%),比中心产区年蓄积生长量指标提高85.4%,比一般产区和边缘产区年生长量指标提高140%左右。虽然闽东南山区立地条件比闽西北中心产区差,相当部分的杉木林分树高、胸径、蓄积难以达到杉木速生丰产指标,但通过适时适当间伐,则年生长量可大幅度超过速生丰产指标,表明该地区杉木实施中幼林抚育间伐措施,是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实现林木速生、丰产、增效的重要途径。
2.3不同始伐时间、不同间伐强度对杉木林经济效益的影响
中幼林抚育间伐收益是由间伐材收入与林分净生长量两部分组成。本试验林位于边远交通不便的地区,间伐材尚无收入,其间伐收益只能由林分净生长量来衡量。各间伐林分单位面积蓄积净生长量为各间伐年度单位面积平均蓄积减去未间伐林分单位面积蓄积。经过计算,7a间伐林分净生长量为17.81 m3/hm2,8a度间伐林分净生长量为9.08 m3/hm2,9a度间伐林分净生长量为-7.00 m3/hm2,其经济材出材率按30%计,每m3木材价值按150元计算(扣除生产成本),考虑每公顷抚育间伐需投资135元,则各年度每公顷间伐林分收益为:7a年间伐林分收益666元,8a间伐林分收益274元,9a间伐林分负收益450元。说明间伐强度相同,始伐时间早,林分收益多;始伐时间迟,林分收益少或负收益。而始伐时间相同,林分收益以间伐强度20%为最多。实验表明只要正确掌握杉木生长发育规律,不失时机地采取间伐措施,会明显地促进林分收益的增加。
3、 结论与讨论
(1)杉木中幼林抚育间伐的起始期和间伐强度的确定至关重要,适时适当的间伐能够保证杉木顺利地充分生长。起始期、间伐强度的确定应根据林分郁闭度、林木生长发育不同时期的生长特点、生长效应等因素。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