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论文网! 识人者智,自知者明,通过生日认识自己! 生日公历:
网站地图 | Tags标签 | RSS
论文网 论文网8200余万篇毕业论文、各种论文格式和论文范文以及9千多种期刊杂志的论文征稿及论文投稿信息,是论文写作、论文投稿和论文发表的论文参考网站,也是科研人员论文检测和发表论文的理想平台。lunwenf@yeah.net。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经济管理 > 金融论文

对已解决住房问题者还应继续提取公积金吗?

时间:2011-04-23  作者:秩名
<4>

在家庭1的现期效用大小(u)等于其消费开支(c)。

<5>

由于家庭2其工资开支完全归个人所有,所以其现期效用大小(U)等于工资水平(W)。

则社会效用 <6>

表示两家庭效用之和,T为政府税收,为企业税后利润,为开发商税后租金收入。

把<2><3><4><5>带入<6>得:

<7>

(2)若改革即终止提取则:

<8>

其含义与上述情况相同。

=+= <9>

(其中新的消费,新的储蓄为A中用于消费的部分,[0,1])

即此时家庭2把原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部分的用来消费,部分储蓄。

<10>

新的政府税收()等与税率(t)与新的两企业销售利润[]加上开发商租金收入的乘积。

<11>

新的家庭1的现期效用水平,大小与原来相同。

<12>

新的家庭2的现期效用水平等于新的实际得到的工资收入。

新的社会效用 <13>

)为新的家庭效用水平,为新的政府税收,为新的企业税后利润,为开发商税后租金收入,其大小与原来相同。

把<8><9><10><11><12>带入<13>得:

<14>

(3)上述两种情况的比较

1)改革前后社会效用水平的比较

<14>减去<7>得:

=- =A <15>

由A的含义知A是大于0的数,所以0,即改革后的社会效用水平不小于改革前的社会效用水平。

ⅰ:当=0时,即此时原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用于储蓄,改革是无效的。

ⅱ:当>0时,即此时部分的消费原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改革即可带来社会效用的提高,越大,提高的越多,改革是可取的。

在这里可以借鉴一下帕累托改进的定义方式,可知改革是可取的。

2)改革前后两家庭工资收入及效用水平的比较

及u与的表达式可知,改革前后家庭1其工资及效用水平没有发生变化;由及U与的表达式可知,家庭2其实际得到的工资收入减少了A,但同时家庭间的贫富差距也因此减小了,与目前的减小贫富差距的政策相符。

查看相关论文专题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上一篇论文: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工作的思考
下一篇论文:工程预决算审核问题研究
经济管理分类
电子商务论文 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企业管理论文 市场营销论文
管理学论文 国际贸易论文
工商管理论文 财务管理论文
项目管理论文 网络营销论文
经济学论文 客户关系管理论文
酒店管理论文 物流论文
质量管理论文 金融论文
教育管理论文 成本管理论文
广告设计论文
相关金融论文
    无相关信息
最新金融论文
读者推荐的金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