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论文网! 识人者智,自知者明,通过生日认识自己! 生日公历:
网站地图 | Tags标签 | RSS
论文网 论文网8200余万篇毕业论文、各种论文格式和论文范文以及9千多种期刊杂志的论文征稿及论文投稿信息,是论文写作、论文投稿和论文发表的论文参考网站,也是科研人员论文检测和发表论文的理想平台。lunwenf@yeah.net。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经济管理 > 金融论文

船舶保险的金融职能分析_专家评分法

时间:2013-05-15  作者:张昕
表1 船舶保险的金融职能

Tab.1 Financial functions of Shipping Insurance

职能

保险

船舶保险

1

提供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转移的途径

提供船舶价值在时间和空间上转移的途径

2

提供分散、转移和管理风险的方法

提供船舶风险的管理方法

3

提供清算和结算的支付途径

提供船舶交易中清算和结算的支付途径

4

为储备资源和在不同企业中分享所有权提供融资机制

为航运企业储备资源和分享所有权提供融资机制

5

提供价格信息,帮助协调不同经济部门的决策

提供航运价格信息

6

提供解决激励问题的方法

提供航运产业中的激励方法

3.1 职能1:提供船舶价值在时间和空间上转移的途径

船舶建造期内,船舶价值是一个不断增加的过程,材料运输、船舶加工、制造、舾装和船舶下水、进出坞、停靠码头、试航或交船过程,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船舶事故而导致价值灭失,都有可能给船厂和船东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船舶建造险在事故后对损失和费用的补偿,从而船舶价值实现了时间上的转移。

船舶营运期内,持有船舶意味着支付船舶维护、修缮等一系列费用,船公司的固定成本上升,可流动的资金减少,可能会导致资金周转不畅、资金链条的断裂等问题。船舶保险也是通过事故前保费的收取从而来承担船东所面临的风险。

船舶修理、拆解期内,包括船舶运营阶段转换到停航阶段时,可以通过将船舶保险转为船舶停航险来获得退保费,加速资金的融通和流动,也是价值在时间上转移的一种表现。

在空间上,船舶保险体现了国际性这一主要特点专家评分法,船舶跨国界行驶,出事地点通常不在本国内,因而投保的地点和获取赔偿的地点也不是同一个地方,从而体现了船舶价值在空间上的转移。

表2 不同时期的船舶价值转移

Tab.2Transformation of ship resources in different phase

 

 

船舶建造期

船舶营运期

修理、拆解期

时间

材料、其他设备、或船舶价值与赔偿费用的价值转移

事故前后船舶价值的转移

船舶保险转为船舶停航险来获得退保费,实现价值转移

空间

买入保险的地方与支付赔偿的地方的转移

表2归纳了三个时期船舶价值的时间和空间上的转移,但以上的船舶价值的转移都是针对已经拥有船舶的船东来说的,对于暂时没有船又拥有大量闲散资金的投资者来说,是否进入船舶市场,究竟选择投资或者储蓄,哪一种方法能增加利益。船舶市场进入壁垒高,风险大,但回报是高且长期持续的。保险在其中的作用不仅表现在提供时间空间上转移价值的功能,也在于提供这种转移功能之后,给投资者带来的担保、保证和投资信心中国论文网

对于一个投资者来说,风险偏好决定他是否选择进入市场,风险喜好者偏向投资,只要回报率高,即使没有保险担保也会进入船舶市场。对于风险厌恶者来说,保险的功能就显得很重要,只有在保险确保了会给出价值转移的功能保证后,才会使这一部分投资者进入船舶市场。

3.2 职能2:提供船舶风险的分散、转移和管理方法

保险本质的意义在于将不确定的风险转化为了确定性的成本,并将风险汇聚进行分摊。由于船舶价值较高,无论是对保险人,还是船东、船厂以及承运人来说,风险集中,涉及金额较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对船东、船厂以及承运人损失打击很大,对保险人来说,独自承担所有赔偿也会比较困难。

因此,船舶保险首先解决了事故发生后对船东、船厂和承运人的巨大损失,通过汇集多个被保险人(多为船东、船厂)的风险,再通过时间差来进行资金运转提高价值,尽可能地减少对单个被保险人的负担。

同时,航运行业中保险的一个特色产物——保赔协会,则解决了单个保险人承担高额的船舶价值困难的问题。通过各个船东为其船舶投保保赔保险,汇集风险,减少事故带来的冲击,也另一方面分担了保险人的风险。

3.3 职能3:提供船舶交易中清算和结算的支付途径

船舶保险中代位求偿和委付主要体现了保险提供结算支付途径的功能,代位求偿在《海商法》第252条第一款中的定义是:“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

代位求偿的情况下专家评分法,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提供赔偿,支付之后结算了被保险人的资金、权利和责任,转而由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

同样《海商法》249条规定委付是:“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的,应当向保险人委付保险标的。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但是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者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

举例来说,某船东为船舶购买了一年的船舶保险,船舶价值A,保险金额B。事故发生后,价值为A的船舶损坏到只剩C。必然事故发生后船舶价值,但此时的赔偿金额可能小于保险金额,也可能大于保险金额,即

只要,就不是全损,保险人只赔偿修复到原来价值的费用(即,且,否则只支付B)。

对船东来说,如果此时运力过剩不需要增加船舶,那么此时完全可以选择推定全损并接受委付,即承认船舶全损,拿到全部赔偿费用B,并移交船舶的所有价值和责任。保险人可以选择支付D来修复船舶,再依照船舶的市场价格出售船舶。

这两条海商法所规定的概念类似于合同法中的成交承诺,即在推定全损的条件下,保险人通过对船舶市场的估量眼光,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从而承担了委付完成后的所有风险。从而体现了船舶保险为船东完成结算支付的服务。

3.4 职能4:为航运企业储备资源和分享所有权提供融资机制

保险的本质就是将资金和风险进行汇集,用于补偿单个事故受害的被保险人,从宏观上来说,也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分割资金和风险的平台。多个被保险人缴纳保单要求的船舶保险费,保险人将许多单份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一个类似共同基金的经济模式,并公布每份保险的价格。一旦某个船舶失事,该船东所得到的赔偿损失费就是对保险人储备资源的分割,该船东也通过缴纳保费来享有共同基金的分享权。保险人则承担了为多个航运企业提供风险、资金汇集平台的功能,建立一个类似共同基金,提供融资的服务的经济模式,储备船舶价值并将多个船舶价值分割赔偿给单个船东。

3.5 职能5:提供航运价格信息

船舶保险在这个职能上的体现比如国际贸易术语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以及CIP(Carriageand Insurance Paid),若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就包括了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这种情况下,保险价格也对承运人、货主、船东在签订合同时的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信息,起到了提供信息的职能。

3.6 职能6:提供解决激励问题的方法

船舶建造期中,保险的激励职能体现在保证船厂生存这一点专家评分法,包括在除外责任的条款设定上比较宽松,即使存在偶发的船厂为了保证现金流而骗保的船厂,但以长远角度来说,保险人愿意体现职能1和职能2,帮助船厂完成事故后的资金链衔接,以实现共赢。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保险为维持秩序和商业模式而提供的协调、提供激励的职能。

船舶运营期,被保险人就是船东,保险标的全过程中都在船东或者是船东全权授权的管理人的支配掌握和管理之中,船舶保险中的除外责任的设定、告知义务的说明都体现了职能六的激励职能。

施救和自救条款是船舶保险中的另一项激励表现,按上文条件来说,船舶价值A,保险金额B,且保险金额B由三部分组成:

——保险赔偿金额

——船舶损坏

——责任赔偿金额中,共同海损第三人承担的赔偿

——施救费用

由于船体损坏、共同海损、救助费用每一项单独的金额都不会大于A,所以对被保险人来说,施救意味着在原本的赔偿金额上另外加了一笔施救的费用,使得施救后的保险赔偿金额高于不施救的赔偿金额。

船体损坏,施救费用就是一项激励。

综上所述,表3列出了船舶建造期和船舶营运期的激励职能。

表3 不同时期的船舶保险的激励职能

Tab.3 Ways of dealing with incentive problems of Shipping Insurancein different phrase

 

 

 

船舶建造期

船舶营运期

激励职能

保证船厂生存

衔接资金链

实现共赢

维持秩序和商业模式

除外责任

告知义务

施救

自救

无论是哪个阶段,因为道德风险的存在,航运行业中的评级机构、信息机构和质量把关单位的发展应允而生,由保险人发展而来的的劳氏船级社,以及航交所都在一定程度上给出了被保险人在业界的诚信评。

4 船舶保险的金融职能的广度与深度分析

在描述模糊的属性概念以及具有不确定性的知识和客观规律性研究方面,L. A. Zadeh教授1965年创立的模糊集理论,并提出表达事务模糊性的隶属函数。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模糊聚类分析、模糊模式识别、模糊综合评判、模糊决策与模糊预测、模糊控制、模糊信息处理等,统称模糊理论,广泛应用于工程科技和管理各个方面。

本文中,船舶保险的金融职能这个概念是一个不确定的属性,目前对它的定量研究或定性定义都没有中国论文网。考虑到船舶保险和金融职能这两个属性关系分析中,涉及的影响因素很多,部分评价指标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因此考虑采用模糊理论作为定量分析的基础。

 

查看相关论文专题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上一篇论文: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动因分析_保险理论
下一篇论文:两岸保险法关于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合同订立与给付限制条件的比较评析
经济管理分类
电子商务论文 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企业管理论文 市场营销论文
管理学论文 国际贸易论文
工商管理论文 财务管理论文
项目管理论文 网络营销论文
经济学论文 客户关系管理论文
酒店管理论文 物流论文
质量管理论文 金融论文
教育管理论文 成本管理论文
广告设计论文
相关金融论文
最新金融论文
读者推荐的金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