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正式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对亚太国际关系的影响:基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分析。
论文关键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亚太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
一、引言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存在,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成为全球贸易和经济复苏的障碍。如何坚持自由贸易的国际贸易体制发展方向,继续倡导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抵制保护主义,是摆在研究者和决策者面前的重大课题。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向外界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中国和东盟各国愿继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为东亚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ASEANFree Trade Area,缩写CAFTA),是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全面启动。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谈判的第一个自贸区经济论文,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谈判的第一个自贸区。2002年中国与东盟启动了自贸区的谈判,2003年“早期收获计划”正式实施,2004年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 2007年,中国与东盟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国际舆论认为,中国东盟“一体化”“将成为改变地区局势的一个重要契机。”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不断扩大。截至2008年底,东盟国家来华实际投资520亿美元,占我吸引外资的6.08%。同时,中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东盟的投资也出现了快速增长态势。2008年我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同比增长125%,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东盟国家作为主要投资目的地。2009年8月15日,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并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随着《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实施,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贸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东亚地区第一个启动建设的自由贸易区,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也缺乏已有的理论给予指导,所以,中国和东盟双方都在为如何建设这一自由贸易区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研究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本文拟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及其对亚太地区国际局势的作用和影响。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治经济研究文献回顾
Panagariya(2000)在其综述文章中,将区域一体化的政治经济研究划分为三个方向,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理论,区域经济一体化关税内生化形成理论和区域一体化与全球化关系的理论。鉴于本文研究主旨,主要针对自由贸易区的形成进行政治经济分析做出综述。[1]
(一)完全竞争条件下的自由贸易区形成的政治经济模型
1.小同盟模型
Grossman和 Helpman(1995)(以下称GH(95))模型探讨了利益集团对一国是否参与自由贸易区的政策决定的影响,对这一领域的研究起到了奠基作用。GH(1995)基于其1994年“保护待售”模型的分析框架,运用两阶段博弈分析了两个小国政府在考虑是否加入一个新的贸易协定时所受到的政治压力。研究表明,如果自由贸易协定必须完全使伙伴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政府在两种情况下会支持该协定:一是当自由贸易协定对一般选民产生了很大的福利收益,而受到相反影响的利益集团不能够联合起来打败这种协定;二是当该协定对实际的和潜在的出口者创造的利润收益超过进口竞争产业遭受的损失,并可能给一般选民造成的福利损害。[2]GH(1995)模型虽然探讨了国内政治压力对一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经济论文,但是只是从寻求政府对游说部门给予更高的保护的角度进行分析。
Maggi和RodriguezClare(1998)通过建立小国模型,探讨了国内政治压力促使小国单方面加入自由贸易区的原因,认为小国政府决定加入自由贸易区有两个关键因素,一是如果政府与本国游说集团之间相比具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的话,政府不大愿意加入一个自由贸易区;二是当政府的讨价还价能力比较低时,如果政府不太在意游说献金,那么加入自由贸易区的意愿比较低;如果对社会福利不太在意,政府也不愿意放弃获得政治献金而加入自由贸易区;只有当政府对政治献金和社会福利同等程度的非常在意的时候才会有强烈的动机加入一个自由贸易区。[3]Maggi和Rodriguez Clare(1998)模型也存在诸多不完善,如严格假定贸易协定为零关税贸易协定,没有考虑到“事前游说”的发生,仅考虑了完全资本流动的情形等。
Mitra(2002)拓展了Maggi和RodriguezClare(1998)的研究,把其研究框架中的资本再配置的特殊利益集团转化为面临某种固定成本的游说集团,研究了在这种情况下区域贸易协定的价值。研究认为,一国通过签订区域互惠贸易协定来回避国内利益集团的政治压力不仅仅是出于可能的资本扭曲的考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政治经济分析虑,而是对游说集团游说所导致的所有可能成本的考虑,资本扭曲只是这些成本中的一部分。
2.大同盟模型
Maggi和Rodriguezclare(2006)充分考虑了“政治”的核心作用,考察了两个国家、三个部门、一种生产要素的情形。政府进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时,会考虑贸易条件外部性影响以及“国内承诺义务”(domestic-commitment)动机[①]的影响,因此博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协定的签署阶段,第二个阶段是执行协定时,在协定约束的范围内设置关税。国内的利益集团的游说活动分为“事前游说”和“事后游说”。文章得出三个结论,一是资本在部门间的流动性越强,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就越深;二是如果贸易协定的“国内承诺义务”的动机足够强的话,政府越关注政治献金,贸易自由化程度越深;三是贸易协定更倾向于确定“最高关税”水平而不是确切的关税水平。[4]
Coneoni和Perroni(2004)研究的是两个大国之间的“自我执行”(Self-enforcing)的贸易协定,也考虑了国内义务承诺问题和国际外部性问题。他们的模型探讨了国际贸易协定与本国政策可信度之间的关系,结论是自我执行的国际协定可以增加国内政策的可信度;同样,为了保持国内政策可信的需要能够促进国际合作。[5]Conconi和Perroni(2005)研究了一个大国和一个小国之间签署自我执行的贸易协定的情况,认为这两个国家签署贸易协定的唯一动机来源于影响小国的国内义务承诺问题。[6]
Hom,Maggi和staiger(2006)建立了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两个大国模型,研究签署什么样的贸易协定是最优选择。模型将贸易协定的不完备性内生化经济论文,认为一国签署的贸易协定的“严格性”(rigidity)与协定面临的不确定性反向相关;一国国内政策对贸易条件的影响能力越低,对于签署的协定保留的可以斟酌处理的空间就越大;对于一国进口产品的垄断能力而言,如果该国进口需求水平低或者贸易量比较小,签署协定时可以斟酌处理的空间就会比大。[7]
(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自由贸易区形成的政治经济模型
1.两国古诺寡头模型
Krishna(1998)在Krugman(1983)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古诺模型来分析在不完全竞争情况下的自由贸易区。假定政府政策的制定以国内公司利润为基础,所以生产者对政府决策有决定性作用。最初,每个国家都对进口产品征收相同的非歧视性的关税。两国政府都有意愿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条件是每个潜在的成员国的国内公司的利润必须提高。结论是:首先,组建自由贸易区后两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转移程度越深,这个自由贸易区被接受的可能性就越大。第二,关于区域主义与多边主义的关系,区域优惠安排会使原本可行的多边贸易自由化变得不可行。[8]
Krishna (1998)模型结构比较简单,假定仅存在一个部门,没有考虑多部门情况,没有考虑资本流动性情况,没有考虑不同国家的政府政策偏好的不对称性,此外也没有考虑中间投入品和原产地规则等作用。
2.多国垄断竞争模型
Omelas(2005)建立了一个与 Brande(1981)相似的产业内贸易模型。 “租金的减少” (rent dissipation)是关键要素。分析得出:首先,签署协定后集团内的企业通过游说获得更高的集团对外关税的刺激减弱。[②]其次,对于自由贸易协定的时间不一致性问题,认为自由贸易协定会束缚其竞争对手,也就是其继任者的手脚论文参考文献格式。[③]再次,对于一个对特殊利益集团存有强烈偏向的政府有着比较强烈的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意愿,以此来确保将来能够继续获取政治租金。最后,在成熟的民主社会中,自由贸易协定可能会起到降低颠覆政权的可能性,因此可以巩固民主制度。[9]Omelas(2005)得出很多比较独特的结论,但也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比如模型仅考虑了事前游说的重要性,没有考虑到事后游说的问题等。
Stoyanov(2006)在Grossman—Helpman的“保护待售”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了三个国家的垄断竞争模型。认为,第一,如果潜在自由贸易区伙伴国的利益集团对本国政府进行游说,则该自由贸易区对外的关税将会上升经济论文,反之则下降;第二,伙伴国活跃的游说行动可以促使本国政府签署降低福利的自由贸易区,同时会阻碍能够提高福利的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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