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内对于延迟退休年龄的争议
延迟退休年龄事关政府与职工的双方利益,政府部门期望适当程度地延迟退休年龄,延迟社会保障福利支付,以减轻养老基金对财政的压力,而交纳了一定年限养老保险的职工则不希望如此,他们甚至希望提前退休,以较早享有社会保障福利。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引起了国内强烈反响,同时围绕着是否应该在此时延迟退休年龄形成了赞成和反对的两大阵营。
(一)赞成者的主要观点
一是延迟退休有助于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根据2015年1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未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和企业员工一样交纳社会保险,这就意味着各级财政应当同时为其支付8%的养老保险金、12%的职业年金,同时当前工资水平不降,这无疑会给各级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因此只有适当延迟退休年龄,延迟社会保障支付,才能减轻财政压力。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专家郑秉文曾测算过,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则为200亿元,由此可见,延迟退休是减缓财政压力的重要手段。
二是有助于优化人口结构及增长预期寿命。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愈发严重。而同时我国现行退休年龄还是根据1978年《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方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方法》,内地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岁(干部)或55岁(工人),女55岁(干部)或50岁(工人),1981我国人口预期寿命仅为67.77岁,而2016年这一数字已达到76.34岁,在欧美国家,相近的预期寿命下,退休年龄基本已经达到65岁,因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延迟退休将成为必然。(表1)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