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又在其潜意识研究基础上提出了“三我”的人格结构理论,即人格是由本我、自我、超我三部分构成。本我对应着潜意识,是由自然的、本能的和欲望的我组成,其核心内容是与人的生存繁衍密切相关的欲望,它遵循快乐的原则而追求快乐,释放紧张。自我对应于意识层面,是来自本我经外部世界影响而形成的知觉系统,它遵循着现实原则,为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选择性地配合和控制本我。超我则是人格结构中最远离本我的部分,最具理性,遵循着道德的理性原则,从而审查本我,指导自我,追求完美。弗洛伊德认为,一个人的本我、自我、超我应是统一、和谐、平衡的组织结构,当三者冲突时,人就会处于失调状态,就会出现心理疾患。《洛丽塔》中的亨伯特便是如此。当洛丽塔离开几年后终于重新回到亨伯特的视线中,她已嫁作他人妇,此时的亨伯特一方面受其本我的支配深深迷恋洛丽塔,又受制于外部环境不得不压抑自己内心的情感,以自我压制本我,在这种极力克制而又无法自拔的循环往复中,亨伯特最终走向崩溃,杀死洛丽塔昔日的“恋人”,也就是那个带洛丽塔离开自己的男子。最终亨伯特因故意杀人被叛死刑,而他在临刑前写下自己的故事,并因突发心肌梗塞死于狱中。至此,这个中年男人与少女的故事进入尾声。
可以说,亨伯特一生的情感经历恰如其分地诠释了精神分析学派理论。综上所述,潜意识是精神分析学派的理论基石,它认为人需要隐藏的潜意识是人类活动的内在驱动力。人在幼年时期容易因为本我与自我的冲突而遭受挫折,这种挫折及结果随着人格发展而变为潜意识,影响着人成年后的意识活动甚至是犯罪心理。
参考文献:
[1]李玫瑾,“犯罪心理研究—— 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
[2][奥]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M].高觉敷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3]郭冰,“犯罪心理分析的科学性审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