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L. E. C的分值确定如以下各表:
L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值
事故发生可能性 |
完全会被预料到 |
相当可能发生 |
不经常,但可能发生 |
完全意外极少可能发生 |
可以设想,高度不可能发生 |
极不可能发生 |
实际上不可能发生 |
分值 |
10 |
6 |
3 |
1 |
0.5 |
0.2 |
0.1 |
E表:人员暴露情况分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情况 |
连续暴露于危险环境 |
逐暴露于危险环境 |
每周一次或偶尔暴露于危险环境 |
每月一次暴露于危险环境 |
每年几次暴露 |
非常罕见 |
分值 |
10 |
6 |
3 |
2 |
1 |
0.5 |
C表:事故发生后果严重度分值
事故可能后果 |
许多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
数人死亡或很大的财产损失 |
一人死亡或一定的财产损失 |
重伤或较小的财产损失 |
致残或很小的财产损失 |
需要治疗或不利于安全卫生要求 |
损失价值(万元) |
>500 |
100~500 |
30~100 |
20~30 |
10~20 |
1~10 |
分值 |
100 |
40 |
15 |
7 |
3 |
1 |
D表:生产条件危险性
危险程度 |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工作 |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危险性分值 |
〉320 |
160~320 |
70~160 |
20~70 |
〈20 |
危险性级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2)LEC的具体应用
假如某一安全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在某一国有煤矿从事技术工作,平均每周下一次井,由于该矿属于国有煤矿,安全设施,管理较好,极少可能发生事故,井下一次工作人员维持在10人以下,对其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首先,根据L,E,C分值表确定分析:由于是“国有煤矿”,安全系数较高,但事故也有发生的可能性,故可取L=1,“平均每周一次下井”,故可取E=3,煤矿发生事故要么不发生,要发生就是大事故,又因“井下一次工作人员维持在10人以下”,故可取C=40。论文检测。于是,该煤矿生产作业条件下的危险性分值为:
D=L*E*C=1*3*40=120
对照D分值表,可知属于显著性危险性,等级为三级,需要整改。
4结论
基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并结合我国煤矿生产安全评价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我国煤矿安全评价体系,建立合适有效的安全评价标准;
(2)提高评价机构人员的素质,保证安全评价师等能够多角度多方面地洞察煤矿安全隐患,并能够针对具体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3)加大资金的科研力量投入,促进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控制,推动每矿安全评价量化分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德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关键技术[J].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5
[3] 徐尚仲、朱传杰、高玉成、刘强.煤矿瓦斯爆炸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煤矿安全[M].2:11-14.2007
[4] 罗宏森、谢贤平.关于重大危险源控制技术若干问题的探讨[M].有色金属设计.30(4):66-71.2005
[5] 陈喜山.系统安全工程学[J].北京:中国建材出版社.2006
[6] 邓忠猛.浅谈企业安全文化氛围的培育.湖南电力[M].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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