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论文网! 识人者智,自知者明,通过生日认识自己! 生日公历:
网站地图 | Tags标签 | RSS
论文网 论文网8200余万篇毕业论文、各种论文格式和论文范文以及9千多种期刊杂志的论文征稿及论文投稿信息,是论文写作、论文投稿和论文发表的论文参考网站,也是科研人员论文检测和发表论文的理想平台。lunwenf@yeah.net。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科学 > 哲学论文

试论康有为“以元为本”的世界观

时间:2016-04-29  作者:侯 成
有学者将“浩浩元气”与“浩然之气”等同:“康有为在这里所说的‘气’或‘元气’,实际上就是孟轲的‘浩然之气’,是属于精神的范畴,而不是物质的范畴。”[3]p186也有人指出,“浩浩元气”与“浩然之气”是有区别的,但又说“浩浩元气”是“魂质”,因为“魂质”的精神属性,使得“浩浩元气”不是物质或物质性质的东西,而是“超越于物质之上的精神性质的东西”[4]p272。他们都强调“元气”的精神属性,是耶?非耶?我们还是看看康有为的原话是如何说的吧:

 

“夫浩浩元气,造起天地。天者一物之魂质也,人者亦一物之魂质也;虽形有大小,而其分浩气于太元,挹涓滴于大海,无以异也。”[5]p7

很明显,康有为在这里所说的“浩浩元气”与他引用《易》“大哉乾元,乃统天”的说法是一脉相承的,是说“元气”的广大精深,难以把握。所以,这与孟轲所谓的“浩然之气”是毫无关系的。那么,这里提到的“魂质”又是指什么呢?康没有明确告诉我们,但是他描绘了“魂质”的一些特征:它是构成天和人共同的要素,天和人形体的大小取决于“元气”分转变化的大小,它与“元气”的关系如同“涓滴”与“大海”的关系一般“无以异”。人工智能论文“涓滴”与“大海”,本质上都是水;“魂质”与“元气”本质上也应是相同的,既然“元气”是气,那么“魂质”也必然是气。由此观之,这里的“魂”不是指精神,而是指它的本义,即一种漂浮游动的气,“魂质”就是由这种漂浮游动的气构成的物质实体。

关于“元气”与“神气”,他说:“孔子曰:‘地载神气,神气风霆,风霆流形,庶务露生。’神者有知之电也,光电能无所不传,神气能无所不感。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全神分神,惟元惟人。微乎妙哉,其神之有触哉!无物无电,无物无神。夫神者知气也,魂知也,精爽也,灵明也,明德也,数者异名而同实。”[5]p7《礼运注》也有类似的话:“神气风霆,风霆流形,电气无远而不应,故神气,亦无远而不感,天人相感。”对于孔子是否有神论者,仅凭这一句话我们还难以确定;但是我们从康有为对“神”的解释中却可以确定,他所谓的“神”并不同于有神论者的“神”。他说 “神”是“有知之电”,意谓这种“电”就象有智慧有思想一样,能够千变万化,神秘得让人无法捉摸。至于所谓“夫神者知气也,魂知也,精爽也,灵明也,明德也”这些对“神”的特征的渲染,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所以,“神气”实质上是一种神秘的电气;电气能“无远而不应”,那么“神气”自然有此特征。“无物无电,无物无神”的表述,充分肯定了“物”的第一性,“神”的第二性。至于 “天人相感”,有人说它“实质上是董仲书的‘天人感应’的神学世界观的反映”[4]p272,这确乎是作者离开具体语境的一种臆造。要知道,在康有为的哲学里,无论是“天”还是“人”,本质上都是由构成“元”的“气点”经过不同的分化组合而成。由于二者身体里流着共同的“血液”,所以彼此间能够轻易地感知对方的变化。可见,不能离开具体的语境随意的联想,不能因“天人相感”与“天人感应”字面意思相近,就否定“神气”是物质而非精神的属性。

综上所述,在康有为所建构的哲学世界观里,尽管他对“元”的表述五花八门,但传达的意思本质上是相同的,即气,一种神秘莫测、不可捉摸的气。因此,他的哲学的理论基石是唯物主义的。实际上,这也符合他建构自己思想体系的动机。我们知道,尽管在传统的哲学中,“气”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但是在程朱理学一统天下的明清两代,封建统治阶级出于蒙昧主义的需要,硬说“理在气先”,于是整个社会的知识阶层都陷于“理”“气”之争而疲于奔命,费时费力却毫无效果。康有为意识到,要想推行自己的政治理想,传统哲学显然无法满足需要,为此必须建立一种新的、令人信服的、合符自然规律的哲学观,才能把人们的思想从蒙昧主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所以他在传统的唯物主义哲学概念“气”的基础上创造了一个新的哲学概念“元”,它至高无上,统辖并规定其他一切。他说:“元者为万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故人虽生天地及奉天气者,不得与天元本、天元命而共违其所为也。”[1]p223康氏认为,尽管人生于天地之间并由构成天的气构成自身,因而要受此“天气”的制约,但是不应忘记,构成天的气与构成包括人在内的生命体的气,实际上早在天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它们都是元气的分子分化转合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天与包括人在内的生命体本质上是相同的,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谁先谁后、谁主谁次、谁尊谁贱的问题。由“元”所确立的这种天人秩序,使“元”成为宇宙万物的主宰。于是,人们行事就应该遵循由“元”所形成的这个自然规律,而“不得与天元本、天元命而共违其所为”。所以,包括“天之端”、“王之政”、“诸侯之即位”和“竟内之治”,无论其内部的秩序如何变化,都必须以“元之气”所形成的标准作为行为准则,而不能与之相抵触,正所谓“五者同日并见,相须成体,乃天人之大本,万物之所系,不可不察也”。[1]p204

在这里,康氏极力地神化、抬高“元”的地位并渲染它无所不能的作用,正是为了让人们相信“元”的客观存在,相信它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由它所形成的一切事物和秩序不仅合乎人类的愿望,而且合乎“理”的要求,“皆理之至”,即合乎自然规律。所以,在他看来,“元”不仅客观存在着,而且是符合人类要求的客观存在,在它身上,自然性与社会性得到了完美的结合。很明显,康氏所建构的这套哲学体系,对由封建蒙昧主义所建构的“君权神授”的唯心主义世界观造成了巨大的冲击。而这正是他在传统哲学观念 “气”的基础上另构一个“元”的根本原因。“元”的存在,就为康氏自己理论的创立找到了一个表现它合理的平台,因为他是完全按照“元”所蕴涵的规律行事的,那么他的理论就是合规律的体现,就是真理。因此,人们承认“元”,就自然应该尊重他的思想。康氏就是这样,通过“元”将人们的思想自然引入他所建立的轨道,从而他就有了进一步阐扬其思想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 刘梦溪等. 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康有为卷[M]. 石家庄: 河北教育出版社, 1996.
[2] 康有为. 康先生口说[M]. 广州: 中山大学出版社, 1985
[3] 侯外庐. 中国近代哲学史[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78 .
[4]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哲学史研究室《中国哲学史研究》编辑部. 中国近代哲学史论文集[C].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 1984.
[5] 康有为著、罗炳良编. 大同书[M]. 北京: 华夏出版社, 2002.

查看相关论文专题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上一篇论文:试论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的理论限度
下一篇论文:从生态翻译学视角看鸠摩罗什的佛经翻译
社会科学分类
职称论文 政治论文
小学音乐论文 音乐论文
音乐鉴赏论文 美术论文
社会实践论文 军事论文
马克思主义论文 职业生涯规划论文
职业规划论文 人文历史论文
法律论文 文学艺术论文
企业文化论文 旅游论文
体育论文 哲学论文
邓小平理论论文
相关哲学论文
最新哲学论文
读者推荐的哲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