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网民评论是指网民借助互联网这个平台发表的所有评论。杭州飙车案”发生在2009年5月7日晚8:10分。产生了巨大的舆论效应。网民评论,网民评论的舆论效应——以“杭州飙车案”为例。
关键词:网民评论,“杭州飙车案”,舆论效应
一、网民评论的内涵、特性
网民评论是指网民借助互联网这个平台发表的所有评论。它是网络评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的出现,为人们构建了一个虚拟的世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个人PC的普及,网民的数量与日俱增。于此同时,网民对网络的熟悉程度提高,对网络多功能应用能力增强,从过去单纯的信息检索、娱乐到表达意见、商业运营等等。
网民存在于广大的媒介受众中,他们的素质良莠不齐,动机各有差异,网民评论便呈现出复杂性、多样化的特点。网民评论区别于正规的新闻评论,它来自网民深入思考抑或随意的情绪发泄;形式上,有文章样式的或仅仅只言片语。
二、“杭州飙车案”源头
“杭州飙车案”发生在2009年5月7日晚8:10分,年仅20岁的“富家子弟”胡斌驾驶一辆改装的红色三菱跑车Lancer EvolutionIX在街头与朋友“飙车”。在杭州市文二西路时,胡斌的车子飞速由东向西行驶,将看完电影正在穿过斑马线回家的谭卓撞飞20多米。挡风玻璃也撞得粉碎。另外几个打扮时髦的年轻人等在肇事车辆边上,勾肩搭背,说说笑笑。有人抽着烟,吐着烟圈。事故现场,围满了愤怒的群众。谭卓,25岁,毕业于浙江大学,毕业后从事IT行业。当晚,谭卓被120送往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但因伤势严重不幸身亡。随着这起交通肇事事故被报到、转载,不仅引爆了网络舆论,而且使其演变成“网络事件”。
三、监督、促进事件的解决
(一)事实反差:“70码”VS“二层楼高”、“撞飞”
5月8日下午,杭州交警就飙车撞死人案召开新闻发布会。交警公布的初步调查称,根据肇事者的口供,肇事车“当时车速在70码”。
飙车事发地的当地媒体报道了这一交通事故。报道中目击者告诉记者“人飞得像二层楼那么高,然后从空中翻了几个跟头,没有夸张。好几个过路人是目击者,他们以为是一个保险扛在空中飞,结果摔下来一看是个人。”
(二)网络舆论:质疑车速
事件发生后,在国内各大论坛和网站上,网民发帖或跟帖表明自己的意见和态度。有众多网民根据自己生活经验和常识,对警方报称的车速“70码”表示深刻质疑。据统计,腾讯网当日事故报道的网民评论达4489条,而报道车速“70码”的第二条新闻时,网民评论即猛增至26288条。
天涯论坛上,一网民通过演算和假定称,如果时速70码的车能将人撞飞20米远、5米多高,那么被害者需以40公里/秒的速度相向而来。让一个普通人达到这个速度显然是天荒夜谈。随后便有其他网站的网民转帖并另设讨论区“那70码被害人跑得真快,时速可是40公里啊!”、“谭卓可跑得比博尔特快多啦”、“别把那70码的车撞坏了”、“网民相信GOV”等网民评论源源不断。
对于网络上对车速的质疑,各家传统媒体都予以了跟踪报道。网络媒体和网站也纷纷转载和链接。
(三)杭州警方:车速等专家鉴定后再公布
几天以后,杭州警方有关领导人称车速的真正结果经有关专家鉴定后将于近日公布。杭州19楼网络论坛的网友“铁面包工头”发出呼吁:有关部门的回答很模糊,我们先动手开始搜寻这些信息。网友“bobline”在事发后把被害者谭卓从西城广场回来到金成花园的路走了一遍,并图文并茂详细分析了事发时的情况。80后作家、赛车手韩寒也在自己的博客上,从专业的角度认定事故车速应该在100码以上。
网络上的争议声可谓一片哗然。与“70码”谐音的“欺实马”瞬间广为人知。论文格式,网民评论。类似于“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请大家以70码的速度顶贴顶起5米高20米远”的网络流行语也迅速流行于网络。
(四)司法鉴定机构:车速84.1-101.2公里/小时
在强烈的舆论关注下,5月13日,专业的司法鉴定结构介入,对肇事车辆涉及的超速行驶和车辆改装问题将做出判定。5月15日,警方终于公布了司法鉴定结果:时速为84.1-101.2公里,并为之前的草率向公众道歉。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公众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进行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论文格式,网民评论。
由于网络传播的开放性、自由性、交互性,人们找到一个畅所欲言的空间。网民评论的大量出现,产生了巨大的舆论效应。“杭州飙车案”中,网络舆论的风暴大大推动了案件的调查和判决。
四、舆论风暴里的问题
(一)语言暴力 舆论污渍
根据心理学大师弗洛伊德的理论,人的心理能量在积攒到一定程度之后便要寻求释放。网络舆论的主体是网民,是普通的成员。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人们面对的压力越来越大,问题越来越多,容易对现实产生不满情绪。论文格式,网民评论。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特征,BBS、个人博客、SNS等互联网平台成为一部分网民情绪宣泄的出口。这也导致了粗俗、暴力语言在网民评论中的产生。
网民使用谩骂甚至恶毒的语言直指胡斌。百度贴吧出现了“希望你以后生了儿子,到25岁被某大官撞死,要求不多”这样的帖子,跟帖的网民也语言恶劣。“垃圾,浪费人民的粮食”、“无耻”、“脑残”、“败类”等这样的词语出现于各网站。论文格式,网民评论。甚至,有版主以谩骂胡斌的语言作为本版头条,迎合部分网民发泄的欲望,获取点击率。
如此这般充满语言暴力的网民评论,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是一种危害。首先,这种非理性式的人身攻击,损害了公民的正当权益;其次,网民评论中暴力语言的使用,降低社会的文明程度,严重者可能诱发其他危害行为;再次,网民评论中的这种语言过激行为,刺激公众情绪,蒙蔽公众思维,阻碍人们进行冷静的思考和判断。
(二)焦点流变 舆论漂移
随着网络舆论的蔓延,“杭州飙车案”所受关注度显著提升。该网络事件的焦点很快由“70码”转到了“富二代”“权力的不负责任”等等。
本来,一起交通事故,调查原因,让肇事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该是事件的核心。但由于该事件中涉及的“富家子弟”“高档跑车”,网民的关注焦点发生了漂移。论文格式,网民评论。“有钱就了不得啊”、“富家纨绔子弟”、“现在有钱人都空虚到了极致”“金钱万能”“法律都是有钱人的玩物”等言论在网上流传。5月12日下午,网络论坛出现一篇《杭州宣传部长翁振华儿子参与富家子飙车》的帖子,引发热议。类似的,“杭州宣传部长儿子开法拉利”、“翁卫华简历翁振华资料全曝光”“车祸现场叼烟的就是杭州宣传部长儿子”等帖子被炒得沸沸扬扬。网络上,关于飙车者家庭背景和议论四起。
5月13日,杭州市政府表示,飙车富家子同伴并非领导亲属。至此,网上的流言有所平息,但民众的“仇富”心理,以及对贫富差距、钱权腐败的高度敏感可见一斑。
在心理学上存在“首因效应”,是指最初接触到的信息所形成的印象对我们以后的行为活动和评价的影响。一方面,网民对传统媒体报道的事故情况容易产生“有钱人肇事”的印象。如:有的传统媒体报道时使用“富家子飙车,撞死浙大才子”的新闻标题,着眼于“富家字”、“才子”这样的字眼,忽略生命个体的平等、事件存在的客观性,加剧网民的心理偏向。论文格式,网民评论。另一方面,公众容易受到第一时间得到的信息的影响。关于富家子飙车的帖子,传统媒体或权威部门未做出证实的情况下,流言就找到空子,通过网络这个开放性的平台迅速地闯入了网民的耳目。这导致了事件的焦点发生流变,舆论漂移,失去原有的分量。
(三)质疑罪名 舆论偏颇
5月15日,因飙车超速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对胡斌予以刑拘。此后,网上响起质疑声,网络舆论的波澜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网民认为,胡斌在繁华地段飙车,对公众人员的安全是一种漠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腾讯网友愤怒地表示到“这样的人,跟故意杀人没什么两样”、“支持死刑,不想以后出门被车撞死”、“撞死了人就得一命赔一命”、“ 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不然无法惩戒这些张狂的富家子弟”“交通肇事罪,就两三年,对于一条生命太轻了”等等。天涯论坛上,愤怒、声讨声有涨无落。如:“呼吁集资113W,斑马线撞死胡斌。反正最多判三年”、“建议谭父开车撞死胡斌,然后把胡家赔的钱还回去,然后谭父坐牢三年,这下公平了”、“乱象已生”等等。
根据沉默的螺旋理论,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网民片面的言论的继续蔓延,公正的观点则逐渐被淹没。因此,网民的盲目跟帖,发表非理性评论,可能不利于事件客观、公正呈现。
众多网民评论中透露出来的愤怒和膨胀的正义感,使公共舆论带上了强烈的感情色彩乃至偏见。而法理、法律是客观公正的,不容主观臆断的。胡斌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7月20日,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处胡斌有期徒刑3年。
五、结语
通过本文对“杭州飙车案”的分析,可见网民评论的舆论效应是巨大的。短时间内,网民评论的大量涌现,是诱发网络事件的预兆。网民评论是公民话语权的表现,从中可以听到草根阶层的声音,看到上流社会的观点。由此形成的网络舆论,往往引起传统媒体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杭州飙车案”中,网民对车速、罪行等关键性的质疑,对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推动了事件朝透明、客观、公正的方向发展。这股发自网民评论的舆论力量,在发挥社会监督的良好作用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效应,如事件中的暴力语言、焦点流变、舆论偏颇。
【文献参考】
①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②李良荣,新闻学概论(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③王强华,《新闻舆论监督理论与实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④李琳,《从网络的发展看舆论监督的本位回归》[J],《今传媒》,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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