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消费信贷的普及阶段。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使消费信贷逐渐在我国普及。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加速了中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同年,上海银行首次开展了耐用消费品贷款业务。7月,浦发银行发放了首笔旅游消费贷款。9月,工商银行开始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4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现状
4.1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土壤
1、资金需求方。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已由过去商品紧缺、供给不足的卖方市场逐步变为供大于求或供给基本平衡的买方市场。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我国的居民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详见下表。
表1: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及恩格尔系数
年份
|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
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
|
绝对数(元)
|
指数(1978=100)
|
1998
|
5425.1
|
329.9
|
44.7
|
1999
|
5854.0
|
360.6
|
42.1
|
2000
|
6280.0
|
383.7
|
39.4
|
2001
|
6859.6
|
416.3
|
38.2
|
2002
|
7702.8
|
472.1
|
37.7
|
2003
|
8472.2
|
514.6
|
37.1
|
2004
|
9421.2
|
554.2
|
37.7
|
2005
|
10493.0
|
607.4
|
36.7
|
2006
|
11759.5
|
670.7
|
35.8
|
2007
|
13785.8
|
752.3
|
36.3
|
资料来源: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2、资金供给方。近几年来,中信银行、民生等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已经发行了H股或者准备发行H股,四大银行也纷纷实现了或者即将实现海外上市,各银行的上市不仅为我国银行业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更能够完善我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另外,大量的外资银行涌入中国,在带来挑战的同时更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为中国的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投资产品。充足的资金使各大银行把消费信贷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近两年的资金供给状况如下表。
表2: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资金平衡表(资金来源)(年底余额)单位:亿元
项目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资金来源合计
|
225313.3
|
262740.0
|
302042.8
|
365230.1
|
454267.8
|
各项存款
|
208055.6
|
241424.3
|
287169.5
|
335459.8
|
389371.2
|
企业存款
|
72487.1
|
84669.5
|
96143.7
|
113239.0
|
138773.7
|
财政存款
|
5126.9
|
6236.2
|
7996.3
|
10926.7
|
17632.5
|
机关团体存款
|
6727.7
|
8152.4
|
12052.3
|
15045.9
|
19032.6
|
城乡储蓄存款
|
103617.7
|
119555.4
|
141051.0
|
161587.3
|
172534.2
|
农业存款
|
4898.3
|
5526.3
|
6203.8
|
7414.0
|
9283.5
|
委托及信托类存款
|
2458.1
|
3008.6
|
3461.8
|
2759.3
|
3155.6
|
其他类存款
|
12740.0
|
14276.0
|
20260.7
|
24487.6
|
29059.2
|
金融债券
|
2226.3
|
3954.7
|
5672.8
|
6483.4
|
11505.0
|
对国际金融机构负债
|
483.0
|
562.3
|
641.6
|
926.3
|
947.3
|
流通中现金
|
19746.0
|
21468.3
|
24031.7
|
27072.6
|
30375.2
|
其他
|
-5197.2
|
-4669.7
|
-15472.7
|
-4711.9
|
22069.1
|
注:本表统计口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外资金融机构。
资料来源:由中国统计年鉴整理
4.2我国消费信贷的规模及其类型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银行规模的壮大、公司化治理结构的完善以及外资银行的参与,使我国消费信贷的规模不断扩张,增长速度加快。详见下图1。
图1:我国消费信贷发展情况

目前,我国国内的消费信贷种类主要有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以及其他类型的消费贷款小论文。如:旅游贷款、留学贷款、教育贷款等等。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占主导地位[8]。
4.3消费金融公司的试水
2009年7月2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促进消费金融业的发展,规范消费金融业务。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时报》在《消费金融前景不可限量》一文中写道:“消费金融公司在经营模式上的持续探索社会实践论文,以及相关政策面得逐步放宽,消费市场将拥有广阔的前景。此外,消费金融公司还必须在信用评估和盈利模式上创新,并建立较为有效的催收贷款体系。”
5我国消费信贷未来的发展方向
我国在消费信贷的发展中,要充分的借鉴美国成功的经验,吸取次贷危机的教训,以更加稳健的步伐发展和创新消费信贷业务。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发展消费信贷,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各项改革措施要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形成良好的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政府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管家,首先,要引导消费者及其商业银行对消费信贷建立一个正确的认识。消费信贷作为超前消费的方式,要与消费者自身的收入状况相一致,但过度的透支未来的消费能力同样是不可取的。其次,在经济发展中,消费信贷是协调生产增长和消费增长的工具。在我国现阶段,消费信贷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
2007年中国出台了《绿色信贷政策》,要求各大银行不得给那些高染和高能耗的企业发放贷款,并且以优惠的条件对绿色项目发放贷款。绿色信贷政策就是政府利用信贷这种金融手段来促进节能减排,将贷款融资从那些高污染和高能耗的企业和项目转向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企业和组织。这项政策不仅针对中国控制污染和能耗的需求,而且也满足了银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向那些不遵守环境法规或者造成严重环境事故的企业贷款所构成的风险,并最大限度地从发放银行贷款中盈利的本质要求。
(二)健全消费信贷的法律体系
消费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零售业务,有一定的特殊性和独立性,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及个人申请消费贷款基本上仍是沿用《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借款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法律建设的滞后,大大的延缓了我国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进程。
在消费信贷的法律建设方面,我认为要考虑要下几个因素。首先,法律的制定过程要公开化、透明化,不仅考虑到当今的经济发展状况,更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其次,均衡考虑各方面的权利、义务。消费信贷作为金融超市中商品的一种,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充分的考虑到金融机构作为商品供给方的权益,要求消费者向金融机构提供真实的收入水平等,保证消费信贷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尽量减弱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也要尊重消费者的隐私。再次,对于各种恶意拖欠等行为,贷款方可以诉诸于法律社会实践论文,以寻求保护。消费信贷的法律建设将促使我国消费信贷业务的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三)健全个人消费资料网络,建立个人资信评估机制。
目前,我国的个人消费资料网络及个人资信评估机制还极不完善。如大学生毕业后恶意拖欠助学贷款的事情已屡见不鲜。首先,完善个人信用报告体系。对消费者信贷申请人的信用调查是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重要环节,是消费信贷业务推广的基础。通过信用查询报告,消费信贷机构可以更加全面的掌握申请的资信情况,并对是否放贷作出判断,从而提高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其次,由于个人信用信息具有公共品特性,专业个人信用评估机构的初步建立应有政府主导,鼓励和扶持民间个人信用评估机构的发展,从而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评估机构。
(四)培育完善的金融市场环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以及和国家金融市场的接轨,外国银行和中国银行对消费信贷业务的竞争加剧,国内银行必须精心培育和巩固金融市场环境。但是,完善金融市场环境的培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首先,要丰富消费信贷品种,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现阶段,我国存在着消费信贷的品种有限、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占据消费信贷市场的绝大部分,个人住房贷款成为主要业务小论文。次贷危机的爆发告诉我们,在金融产品创新的同时,也要量力而行,更加严谨的评估金融创新的可行性。否则,毫无限度的创新只会为某些贪婪的投机者提供乘虚而入的渠道。其次,培育多种类型的消费信贷提供者,打破国有银行一枝独秀的现状。市场经济的经验告诉我们,增多商品的提供者不仅能促进商品的多元化,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更能增加市场的活力。
(五)加强消费信贷的监管
银行和政府监管缺失是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的重要原因,在繁荣的背后往往潜藏着暗涌。银行方面美国金融机构采用先进的金融风险的测量和评估技术,如:信用评分模型、VAR、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然而,在次贷危机的面前仍然不堪一击,这无疑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首先,毋庸置疑,消费信贷促使了我国银行业资产业务的多元化,削弱了生产性的贷款的比重,并成为各大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商业银行不能因此而盲目放贷社会实践论文,要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资信水平和还款能力,决不能降低放贷门槛。如:银监会7月下发了通知,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信用卡。而之前各大银行的大学生信用卡的办理也逐渐降温,信用卡的办理日趋理性和成熟。截止2009年末,大型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3075.2亿元,不良贷款率1.80%,整体保持了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但金融机构自身监管仍不可掉以轻心。
政府在监管方面往往比企业更加具有理性和前瞻性。而金融监管是政府用以纠正市场失灵,促进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的制度性安排,是不可替代的。随着金融业的不断深化,我国金融业逐渐步入了混业经营,各类混业经营的控股公司如: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平安集团等相继涌现。然而,我国现行监管体制仍然是建立在分业经营的基础上,监管体制滞后于市场的发展,监管效果可想而知。另外,监管机构重置现象导致监管重复或缺失,各监管机构相互扯皮,监管成本过高,监管效率低下。2004 年6 月28 日,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正式公布《三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旨在明确三大监管机构在金融监管方面的职责,为三家机构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鼓励金融创新,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和健康发展。但是,不可否认,其制度设计与安排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完善。
参考文献:
[1]Adrian Blundell-Wignall, PaulAtkinson. Origins of the financial crisis and requirements for reform [J]. Journalof Asian Economics, Volume 20, Issue 5, September 2009, Pages 536-548.
[2]Benjamin J. Keys, Tanmoy Mukherjee,Amit Seru, Vikrant Vig. 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securitization: Evidence fromsubprime loans [J]. 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 Volume 56, Issue 5, July2009, Pages 700-720.
[3]Paul M. Muchinsky. Consumerinstallment credit risks: A need for criterion refinement and validation [J].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Volume 60, Issue 1, February 1975, Pages87-93.
[4]Ray Tsaih, Yu-Jane Liu, WenchingLiu, Yu-Ling Lien. Credit scoring system for small business loans [J]. DecisionSupport Systems, Volume 38, Issue 1, October2004, Pages 91-99[5]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事司.美国的消费信贷体系及借鉴[J].中国经贸导刊,2009,6:34-35.
[6]何振亚.中国消费信贷发展回顾与展望[J].上海金融,2009,3:16-19.
[7]陈宝森.美国的消费信贷和金融工具创新[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06, 6:1-7.
[8]杨清禄,崔志红.次贷危机对信贷风险管理的启示[J].金融研究,2009,1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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