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不合并国外子公司报表。如果需要合并报表。子公司,浅议合并会计报表的国际差异。
关键词:合并报表,母公司,子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调整和抵消个别会计报表中有关项目的数额后编制的,用以综合反映合并个体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资金流转的财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实务在各国发展是不平衡的,而且各国的差异也比较大。论文格式,子公司。这种局面不利于提供可比的会计信息,从而不利于不同决策者的决策,也阻碍了当前会计国际化的趋势,因此,对合并会计报表差异的国际比较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各国在合并会计报表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合并理论、合并范围、合并方法、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合并会计报表的披露方面。
(一)合并理论的比较
目前合并理论在国际上主要有三种,即母公司理论、个体理论和综合理论。
1.母公司理论。论文格式,子公司。母公司理论是将合并会计报表视为母
公司会计报表的扩展和延伸,站在母公司立场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其基本编报目的就是为母公司股东的利益服务。英国和美国的合并会计实务主要依据母公司观念,采用权益法。但两国的作法也有不同之处, 比如,在投资额超过投资公司净资产的公平市价而形成的合并商誉应摊销处理。英国原先是不允许摊销的,但现在也建议采用摊销商誉的做法。
2.个体理论。论文格式,子公司。个体理论认为合并会计报表是企业集团
各成员企业构成的经济联合体的会计报表,它强调的是企业集团中所有成员企业所构成的经济联合体,对多数股东和少数股东一视同仁,其基本编报目的就是为整个集团的全体股东服务。德国对合并会计报表的法律与实务,与英美有很大差别。它是以个体观念为基础,不允许使用权益法。在德国,一个集团公司的存在就认为它是一个法律主体。如康采恩就是一个法律个体。其法律所指的个体(即康采恩)不包括它们在国外的公司,不合并国外子公司报表。
3.综合理论。综合理论是指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既不强调企业集团中存在的法定控制关系,也不强调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所构成的经济个体,而是强调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对另一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综合。它主要适用于子公司隶属于一个以上母公司的企业集团或只是部分地隶属于一个母公司的企业集团。在这种情况下,既没有单一的母公司,也没有少数股权股东;既不存在法定支配权,也不存在单一经济主体,无法运用上述两种理论,而综合理论则弥补了它们的不足。法国的法律与会计实务对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修正的母公司观念为基础。在法国也有子公司和联属公司的区别,这一点与英国有点类似。在合并方法上,法国规定很少,
在实务中作法不一。论文格式,子公司。
(二)合并范围的比较
就世界各国合并报表实务来分析,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主要有两种类型:
1.拥有多数(通常超过50%)有表决权的权益性资本投资的被投资企业应纳入合并范围。有表决权的权益性资本,是指能够据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对经营决策有投票权的资本。当母公司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可以通过直接、间接、直接和间接相结合三种方式拥有)时,就拥有对该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被投资企业成为事实上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活动受制于母公司,是母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因此,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 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应纳入合并范围。当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拥有的被投资企业权益性资本未过半数,但实质上却拥有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可以对其实施控制。这时,被投资企业实际上已经成为母公司的所属子公司,应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范围。当母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即为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1)通过与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3)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三)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比较
目前,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三种,即购买法、联营法和新个体法:
1.购买法。购买法是将企业合并视为一个公司取得另一个公司的净资产的交易,这种交易属于购买性质,控制了被购买企业的企业为购买方。被购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项目要进行重新估价,并按估价后的公平市价反映在购买企业的账户中或合并会计报表上。购买企业所付价款或其等价物与购入净资产之间如有差额,作为合并商誉处理。购买法在世界范围内运用比较普遍,如美国、英国、日本、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中国等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采用了购买法,它已经成为一项比较流行的国际惯例。
2.联营法。联营法是将企业合并视为参加合并的各企业的所有者股权的结合,这些所有者共同拥有合并后的企业,并且分担合并企业的风险和利益。在企业合并日就视同这些企业以前已经合并在一起了,因此参加合并的企业各自的财务报表项目均保持原来的账面价值,如果需要合并报表,只需相应项目相加即可。论文格式,子公司。在这种方法下,不产生合并商誉。论文格式,子公司。目前,联营法适用范围比较窄,只有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允许企业选用,但规定了极严格的限制条件和使用标准。
3.新个体法。新个体法是将参加合并的企业各自的资产、负债项目均调整为现行市场价值,然后再合并相应的账户或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新个体中不可能有未分配利润,因此以前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以及全部净资产超过普通股
股本的部分应作为超面值股本(资本公积)来反映。在这种方法下,也不会产生合并商誉。目前,采用新个体法的国家很少。
(四)合并会计报表揭示范围的比较目前,揭示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仅公布母公司会计报表,即使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也不公布,如巴西、西班牙、洪都拉斯、危地马拉、智利等国家。
2.仅公布包括子公司经营情况在内的合并会计报表,不公布任何母公司会计报表,如美国、加拿大、巴拿马、菲律宾等国家。
3.既公布母公司会计报表,也公布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如英国、德国、法国、日本、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香港地区。
如何正确地看待和处理合并会计报表的国际差异,使各国之间的差异尽可能达到统一,以便使合并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更好地服务于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从当前的会计国际环境来看,企业合并会计的国际化已成为时代的主流,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基于此,笔者持以下观点:
1. 正确地看待合并会计报表国际差异存在的现实,以便达成共识。首先,应当承认,合并会计报表的国际差异的存在这是客观的现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要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各独立主权国仍然存在,这对矛盾将永远不会消失;其次,因为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是长期的,所以,合并会计报表的国际差异的存在也将是长期。
2.合并会计报表差异的国际协调原则。(1)求大同存小异,即应当建立在各国会计共性的基础上而不排斥个性的原则;(2) 国际化协调与地区化协调要相结合,即采用区别对待的原则,有的可以直接国际化,有的可以先地区化再国际化,有的可以二者并存;(3)依靠国际会计组织的权威性,先易后难逐步协调和统一;(4)统一性与灵活性并存,即在统一规范的基础上,允许各国自主选择。
3.合并会计报表差异的国际协调应通过切实可行的途径。首先,各国应该积极参与全球性或地区性的会计职业团体和政府有关会计协调组织,利用国际讲坛介绍本国合并会计报表理论及实务,使国际会计组织的合并会计报表决议中包括适应本国情况的内容,实现双向协调,以便诱导各国合并会计报表理论及实务的协调;其次,各国应建立专门国际会计和国际比较会计的研究机构。这样做的目的是增进交流,取长补短,寻找差异,择优弃劣,最终实现求大同存小异,以便达到推广国际统一的合并会计报表技术、方法、规范等目的;最后,各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应充分吸收和借鉴国际会计惯例,以务实的态度避免不必要的差异,取得最大程度协调。也可以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制定一套公认的国际合并会计报表规范,用以指导和规范各国会计实务处理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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