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目前,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有:建设程序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财政基本建设资金评审与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要克服当前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技术力量,发挥评审队伍的专业作用,加大对项目的评审力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从资金源头上遏制超规模、超标准现象的发生,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关键词:财政投资评审,政府基本建设投资
目前,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有:建设程序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财政基本建设资金评审与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入和完善,公共财政框架与模式的提出,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日益科学化、严密化、系统化。
1.项目实施的各个管理环节比较粗放
1.1对项目建设程序的各个环节重视不够
一是可行性研究准备工作不充分。 有些项目建设单位为了使项目立项得到审批通过,在向领导汇报和向有关部门申报材料时,片面强调项目的可行性,有意少报投资额,其后在实施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变更、增加建设内容和规模,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最终造成政府被动买单。二是部分项目由于某些特殊因素和要求,受时间限制,不得不赶工期,无法按正常的程序进行,导致边设计、边勘探、边施工现象的发生,正常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无法执行,再加上反复修改导致工程造价偏离正常水平。
1.2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有些问题难免
在政府工程招投标上,还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问题,如:该招标而不招标、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假借资质参与投标、互相串标、转包工程等,这些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招标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为了能够中标,故意做低投标价,然后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变更、增项来抬高工程的造价,导致决算超预算。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的现象时有发生。
1.3合同管理不到位
大多数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合同条款大多借用已有的固定模式,执行合同条款不够严肃,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往往通过附加补充合同解决,尤其是工期违约索赔很难落实。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条款不能覆盖有关事项,约束力差,致使勘探设计质量深度不够,设计变更多。有些工程从投资决策立项到委托勘测设计阶段,时间较短,来不及对现场作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匆忙完成设计图,难免造成设计漏项。施工中由此而发生许多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造成了投资的增加。这些问题在合同条款中难以明确责任追究措施。
2.项目法人制很难落实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主要是以部门为主体的单项项目建设管理和以建设主管部门为主体的代表政府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两种模式。前者大多实行建、管、用一体的管理模式,后者大多采用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建一个临时性的基建工作班子,不同于一般项目的管理,虽然多部门都参与管理,但没有一个部门承担投资主体的全部责任,因为项目的资金源于财政,因此项目法人制很难落实。
3.项目监理作用发挥还不够
由于多种客观因素,一些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固有的关系,有的项目监理机构或隶属于建设单位,或是由建设单位脱钩出来的,与建设单位存在着“家族”关系,项目监理机构好像建设单位的“工程部”;同时,承揽监理业务的不恰当竞争,项目监理收费低价中标,派到现场的监理人员或是素质良莠不齐、或是人员不到位,造成工程签证手续不够规范、资料不够完备、填写不够完整甚至没有签证,在工程结结算过程中往往因此产生意见分歧,虽然表面工程能够通过实地测量进行工程量的认定,但隐蔽工程、零星拆除及土方挖填等问题将无法认定。即使甲乙双方对没有签证的事项予以认可,但作为工程资料来讲也是一种缺失和不完整。在缺少完整有力证据的情况下,也给评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4.对项目评审程序认识不足
一是在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变更未及时通知财政评审机构,致使由于变更造成投资增加超过了投资预算;二是隐蔽工程未通知验收审核,虽经甲乙双方和监理共同签证,但工程结算评审时因签证项目不合理发生争议和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项目单位参与材料价格考察认定,往往通过领导人和经办人共同签字的形式确定下来,由于信息不对称,有时出现材料价格定得偏高,给评审工作带来被动。
要克服当前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技术力量,发挥评审队伍的专业作用,加大对项目的评审力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从资金源头上遏制超规模、超标准现象的发生,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4.1决策环节引入评审程序,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决策参谋作用
决策阶段是项目投资的重要关口,也是财政投资评审的重要环节。部门要做到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避免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投资的经济效益,应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引入评审程序,变被动为主动,从源头控制抓起。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进行评审时,应以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评价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条件的具备情况;建设项目预期效益分析的假设是否充分;各种经济效益指标的测算是否合理;对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是否作了充分考虑;投资估算的依据是否可靠、合理,投资估算中采用的各种标准是否恰当,投资的估算是否正确。免费论文网。总之,要通过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评审,防止出现重复建设,避免将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列入财政投资计划或故意压低投资,形成“钓鱼工程”。
4.2事前阶段加强评审,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技术服务作用
一是对项目设计阶段的评审。项目设计阶段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设计方案的确定,将直接影响造价。因此,应加强设计方案的评审,看总体设计方案是否完整,有无漏项,能否实现建设项目功能;项目设计规模是否合理,有无按照项目建设单位的意见随意扩大建设规模的情况;项目设计选用的建设标准是否切合实际,有无脱离实际的高标准建设;项目的平面布局及功能划分是否合理,能否满足使用的需要;项目的设计方案是否经济,是否存在过于保守而导致建设资金浪费的情况;依据初步设计编制的概算有无突破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对突破投资估算的应重点分析形成突破投资的原因,并提出修改设计方案的建设性意见;参与设计方案的优选,确定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二是对项目招标阶段的评审。免费论文网。免费论文网。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看招标文件是否合理合法、完整有效,尤其是关于工程量变动和工程价款变动确认的有关专用条款,充分评价其合理性和对工程造价可能造成的影响;评价评标办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看工程量清单的合理性和准确性,防止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对一些不合理项目的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对招标的标底或最高限价进行审核,评价其是否合理、正确,编制依据是否恰当;三是对项目建设合同签订阶段的评审。重点审核中标者投标报价和所作的各种承诺是否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等;审核合同条款是否覆盖所有相关事项,对工程索赔事项以及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明确、可行。
4.3项目实施阶段加强评审,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助手的作用
一是规范现场签证。按照有关合同条款,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肩负起各自的职责,要求现场签证做到随做随签,及时履行签证手续;二是隐蔽工程验收和项目变更审核。要求项目单位及时通知评审机构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项目变更审核,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督促项目单位严格履行隐蔽工程验收和项目变更程序;三是及时做好施工进度环节的评审,为及时拨付工程款提供依据。
4.4项目结(决)算阶段加强评审,发挥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审核的作用
项目竣工结(决)算的评审,是政府基本建设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的最后环节,认真做好项目竣工结(决)算的评审工作,对于节约财政投资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必须重视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的评审。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时,以承包合同、招投标文件、批准的概预算文件、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变更及签证资料、设计图纸、市场价格信息等为依据,重点审核施工单位编报、建设单位初步审核的工程价款结算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以合理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最终造价,防止建设单位挤列项目建设资金和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工程价款。通过评审,依据项目建设的立项、概预算批复文件等,对与批复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不一致,擅自超规模超标准以及不属于财政投资项目范围内的建设内容,予以剔除;审核结算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各项定额单价的套用是否恰当,有无高估冒算或高套错套;审核工程施工中所用的各种材料设备价格是否合理,确认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依据,投标时所作的各项承诺与编报的工程决算中是否一致,各种变更签证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完备,工程价款的变更与确定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变更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正确,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造价是否超过批复的概算,并分析超概算或节约投资的具体形成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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