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柏格森以“使人们置身于对象之内”的直觉认识不同,梁漱溟认为直觉是一种“本能的得到”。他批判柏格森的直觉主义说:“西方无论哪一家哲学”都是带着科学性质的哲学,“纯乎科学性格的罗素固然是,即反科学派柏格森也的的确确从科学来,不能说他不是因科学而成的哲学。”[3]
梁漱溟虽然在认识形式上受柏格森的影响,但是在直觉认识的功能上却不同意柏格森的看法。他认为,直觉认识的对象不是外在世界的本体而是人的主观情感。尽管两人都以生命为直觉的认识对象、但各自的生命概念都大相径庭。在柏格森的哲学中,生命是现象背后的本体和来源;而在梁漱溟看来,生命既非宇宙本体,也不是现象。生命只是一种主观的感受。因此,柏格森的直觉要“进入”世界的本体,去认识物质世界背后的本源。而在梁漱溟则要“得到”一种主观的意味。为此,他在批判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对宇宙本体的认识时说:“然我们对他实难承认,因为他的方法可疑。直觉是主观的、情感的、绝不是无私的、离却主观的,如何能得真呢?所以直觉实为非量如前说。我们必须静观无私的才能信任”。[3]
综上所述,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对梁漱溟哲学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它成为梁漱溟哲学思想的主要来源之一。但是,又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梁漱溟的直觉认识论和柏格森的认识论体现了很大的差别。二者的诸多相异处,这是由于他们生活的时代背景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任何一个思想的产生都是与当时的社会面临的矛盾出发来建立他的体系的。柏格森和梁漱溟直觉的异同是我们认识到,人类思维方式的多样性和共通性两方面的存在,有助于我们以公允全面的态度来对待不同民族文化、不同学说及其间的关系。多样性的存在说明,各个民族文化和不同学说所反映、揭示的都是人的思维的某个侧面或几个侧面,在这些侧面上,它们都有自己的道理和客观内容。共通性的存在说明,各个民族文化的内容有着重要有时甚至是主要的相同之处,而且不管人们能否取得现实中的共识,在逻辑上应该有一标尺可以衡量或贯穿思维的各个层面,也就是说,不同文化之间是可通约的。也正因此,不同文化可以相互会通、整合,以使彼此发展。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中西文化的交汇和互补成为必然。诚然,交汇并非抹煞各自的特色,互补也不是生搬硬套。
[参考文献]
[1]柏格森.形而上学导言[M]. 商务印书馆,1963.
[2]尚新建.重新发现直觉主义[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梁漱溟文集[M]. 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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