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导读:国家为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问题而辍学,故出台许多贫困资助政策,且近几年由有加大力度的趋势。随之资助力度的增大,利益的驱动使得申请贫困补助的学生日益增长,贫困生认定工作难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我校贫困认定的依据主要是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贫困认定
为了适应社会及经济的发展,我国高等院校早已告别了“公费制”,然而,高昂的学费却让不少家庭难以承受,使很多学生与大学失之交臂。国家为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问题而辍学,故出台许多贫困资助政策,且近几年由有加大力度的趋势。如在2000年,国家规定各高校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先让其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各种资助措施,不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经济原因上不了大学,在2007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则大大加大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人数和金额。随之资助力度的增大,利益的驱动使得申请贫困补助的学生日益增长,贫困生认定工作难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事实表明高校贫困生认定是一件复杂的工作,而如何来认定贫困生工作已成为目前高校学生工作的重点之一。现我将结合我校此项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目前高校认定贫困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有的贫困生认定制度有一定的缺陷。
1.贫困生的贫困标准因贫困生所在地生活条件不同而存在局限性。我校将贫困生分为三个级别:①凡在校期间,其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3000元,但学生本人生活水平较低,月各项费用总和低于350元,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②凡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2500元,学生本人月各项费用总和低于300元,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③凡学生本人月各项费用总和低于220元,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基本无法提供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我校贫困认定的依据主要是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这种认定的标准从其本身来说是合情合理,有据可依,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显露出不完善。贫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及消费水平不一致,这必然会使贫困认定的标准不统一,例如有学生家庭所在地是个高消费城市,按照家庭所在地城市的生活标准,其家庭属于贫困家庭,但根据学校规定的标准,却连一般贫困生的要求都不符合。
2贫困生认定办法受到不少认为主观因素的影响.我校规定贫困生认定办法规定贫困生认定要首先是要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贫困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这个认定评议小组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按班级人数合理配置,要求学生代表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情况下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系范围内公示并报系学生资助工作分委员会审批。这种民主评议的办法是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来设立。但实际操作起来却有一定难度,其中一些主观因素将影响评议结果,如无法保证参加评议学生是否充分了解所有评议的对象,事实表明,在对评议对象进行评议时大多数学生代表只是从评议对象的日常表现来加以评定的,并未深入了解评议对象的实际情况。另参加评议的同学的鉴别能力和公平心,以及评议对象的人际关系等等,都会影响到评议结果。科技论文。
3.社会因素影响。当前社会不正之风弥漫,有些地方民政部门开出的贫困证明也存在着一定的水分。就如我上面提到的我校贫困认定的依据主要是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特别对于新生来说,这更是能否进入贫困库的关键。而家庭经济贫困证明一般需得到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的证实。但是有些地方的民政部门工作极其不负责任,只要有人去申请,就开证明,没有进行充分调查,出现滥开贫困证明的现象。还有一些伪贫困生为了骗取资助,更是通过家长的便利条件,找关系、托熟人来制造假贫困证明。
二.部分学生诚信意识淡薄、道德滑坡,增加了贫困认定的难度。
有些学生及其家庭诚信意识淡薄,有部分家庭情况还不错的学生,看到学校和国家有这么多的贫困补助政策,认为这些钱是公家的,不拿白不拿,钱是多多益善,把申请贫困的“准备工作”做的非常充实,各种“证明”一应俱全。也有一部分学生有随众心理,看到周边同学要申请贫困补助,也跟着去办理证明。
随着这两年国家对贫困生补助力度的加大,基本上加入贫困库的学生都能得到一定补助,而且数目还不小,因而,有些在校生看到一小部分经济并不是特别困难的同学能轻易领到贫困补助,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也没人提出任何异议,便跟着眼红,认为别人可以轻易得到的好处自己也应该要得到,于是争先恐后地申请加入贫困库,和真正的贫困生争夺有限的资金。科技论文。
综合上述问题,该如何更好的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我觉得可以从下述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加强诚信教育,培养学生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品格。学校要加大对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诚信意识的培养,引导学生自觉认识诚信和诚信教育的必要性、重要性,引导学生要发扬团结、友爱、互助、礼让和艰苦奋斗、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同时也可建立诚信档案,以加大伪贫困生的冒险成本,通过思想教育和制度建立杜绝伪贫困生。
2.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对贫困生进行跟踪调查。
要加强学生监督,学生和贫困生接触相对来说是比较多的,对贫困生的日常生活和表现都比较了解,所以,要充分发挥学生群体的监督作用:一是要拓宽信息反馈的途径,二是要做好保密措施,保护反馈信息的学生的利益,三是接到举报后,要及时进行摸底调查,弄清事情真相。也可利用寒暑假三下乡活动,组织学生到家庭所在地在学校临近的县市的贫困生进行家庭访问,这是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是否真正贫困的最直接、最可靠、最有效的办法。
3.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现在的资助模式偏重于“重权利轻义务”,给予贫困学生无要求的资金资助,却忽略了对他们履行相应义务的要求。这助长了贫困生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也是伪贫困生增加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所以,学校应该构建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资助模式,如扩大勤工助学的岗位,使贫困生付出一定的劳动后才获得资助,这有助于培养贫困生自立、自强、自尊的品格,同时也有助于识别伪贫困生,有助于抑制伪贫困生泛滥的想象。
4. 从宏观上看,国家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规范生源地的贫困认定。科技论文。主要包括:应明确认定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并加大对乱开虚假证明的惩处和追究力度。一般来说,高校贫困生是根据申请贫困补助的学生提供的生源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来认定的,但由于高校和生源地的脱节,就算学校查出伪贫困生也是处理学生,不追究开贫困证明的职能部门,致使部分民政部门对自己出具的证明不负责任,从而乱开贫困证明,使伪贫困生有机可乘。除此之外,认定部门还应该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担保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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